首页 -> 2007年第1期

让赞美走进学生的心灵

作者:冉世国




  提起评价,让我想起了著名作家毕淑敏的一篇文章,文章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某学者在北欧访问期间,到当地一位教授家中做客。问候之余,看到了教授五岁的女儿。学者带去了中国礼物,小女孩有礼貌地微笑道谢。学者抚摸着女孩的头说:“你真是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教授等女儿退走之后,严肃地对学者说:“你伤害了我的女儿,你要向她道歉。”学者大惊说:“伤害二字从何谈起!”教授说:“你因她的漂亮而夸奖她,可是漂亮不是她的功劳,完全取决于我和她父亲的遗传基因。孩子还小,不会分辨,你夸奖了她,她就会认为这是她的本领。而一旦认为天生的美丽是值得骄傲的资本,她会看不起长相丑陋的孩子……”。
  事情的结尾当然是学者很正式地向教授的孩子道了歉。其实该道歉的何止是这位学者呢?反思我们自己,我们不也正进行着“奖不符实”、“奖过其实”之事吗?新课程强调对学生的尊重、赏识,提倡激励性评价。于是我们的课堂开始赞美成灾,俯拾皆是的是“好”字一片、掌声一片。这种为了赞美而进行的赞美,名义上是进行赏识教育、鼓励教育,实际上表现出的只是教师的虚伪。赞美对孩子的成长有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赞美必须要有方法,有原则,要讲科学。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只有触动孩子心灵的赞美才会绽放出眩目的光彩。
  还记得那是两年前的一节公开课,我讲授的内容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的章节。课堂上,根据教学的需要,我播放了一个女孩为了捍卫自己的受教育权无奈把父母告上了法庭的真实案例。放完录象后,我请同学们谈谈想法、感受。同学们对这位女孩的做法表示了肯定,并纷纷表示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时一个叫刘磊的男孩站起来说,我爸要是再打我,我就去法院告他,我现在知道了,他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的规定。他的发言引起了教室里的一阵喧哗。最后在亲情与法律面前,更多的同学选择了亲情,站在了他的对立面。我知道刘磊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生活不如意的父亲经常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孩子的叛逆。看着深深低下头的刘磊,我觉得时机成熟了。于是我对大家说:“刘磊同学能够运用我们所学的知识来处理生活中的问题,尤其是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的。但我认为,用法律来处理这件事是不恰当的。法律解决问题的确是有效的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我知道,你的父亲是爱你的,把爱你的父亲推上法庭,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我想你应该像同学们说的一样,多和父亲沟通交流,让父亲知道你也是爱他的,而且你已经长大了,应该学会承担责任,应该像真正的男子汉一样为家庭为父亲承担点什么……。”也许身材矮小的他内心里更渴望男子汉的称号,他低着的头慢慢抬了起来,腰身也挺直了,认真的点了一下头。看着他眼睛里闪动的光芒,我知道我们的心慢慢贴近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我走进教室,迎接我的总是那双友好而充满信任的眼睛。这双眼睛让我相信,即使未来的人生路上有荆棘有坎坷,他也一定会找到一缕阳光与他同行。
  让我们学会真诚地赞美吧,因为赞美是春风,让人温暖和感动;让我们学会公正的赞美吧,因为赞美是激励,它能充分体现学生心中美好的憧憬;让我们学会科学地赞美吧,因为赞美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甚至可以起到点石成金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