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中国言法》及其汉语韵律研究
作者:郑梦娟 苏小妹
关键词 汉语语法 对外汉语教学 《中国言法》 马士曼
1 关于《中国言法》的研究现状
约书亚·马士曼(Joshua Marshman,1768~1837),是19世纪英国著名传教士。在印度塞兰坡(serampor)传教38年期间,他严格履行传教士的职责,对当地的教育、报纸等文化事业的发展付出了毕生精力。《中国言法》是马士曼(1814)的汉语研究代表著作,初版在塞兰坡发行。其中文书名由作者自取,英文书名为“Elements of Chinese Grammar”。该著除了例词、例句采用中文繁体字,其它论述均采用英文。
目前,国内对该著的介绍、评析非常少,尚无专著、专文对其进行深入探讨。国内外现有的涉及到该著的评价,分为两派截然不同的观点。
19世纪法国著名的汉学家雷慕沙和法国当代学者贝罗贝等对《中国言法》的评价不高。雷慕沙(1822:10)的观点为:“《中国言法》首先只是一篇初级的学术论文或者是对马士曼所译孑L子著作的一个介绍。”贝罗贝(2000:153—157)认为该著是“翻译过来的语言教材而不能说是真正的语法著作”。
而对《中国言法》评价颇高的学者包括19世纪英国传教士、汉学家艾约瑟(Joseph Ed—kins),当代的挪威学者的何莫邪(chrisoph Harbsmeier)、日本学者何群雄。李约瑟(JosephNeednam,1998)编写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的第七卷《语言与逻辑》的作者——何莫邪(1998:17)认为,《中国言法》是“一部结构和内容都相当出色的作品”,“时至今日阅读起来仍将受益匪浅”。比马士曼略晚的英国传教士艾约瑟著有《上海方言口语语法》,游汝杰(2004:24)认为这是西方第一部汉语方言语法专著。艾约瑟(1853:iv)也认为《中国言法》“是一本非常有用的和富有建设性的书。”何群雄(2000:103)指出:“从主旨和结构来看,《中国言法》是文言语法著作,与马礼逊的口语语法著作是个极好的对照……马士曼在理论方面投入了很大精力,从汉字、音韵、语法几方面把汉语同梵语、希腊语、拉丁语等进行了比较研究。”
笔者(郑梦娟,2007)认为,《中国言法》是第一部汉语文言语法专著,初步创立了汉语文言语法系统,比德国甲柏连孜(Georg von der Gabelentz,1881)的《汉文经纬》、马建忠(1898)的《马氏文通》两本同类著作早半个多世纪。该著已基本勾勒出汉语文言语法的面貌,而且还就量词(generic particle)、虚词、词序、韵律(prosody)、特殊的单句形式等汉语的特别之处进行阐释(郑梦娟,2008)。本文将以该著对汉语的韵律研究为视角,考察其历史价值。
2 《中国言法》对汉语韵律的研究
《中国言法》第二编“汉语语法要素”中,第七章为“韵律”,共13页(Marshman,1814:543—556)。马士曼首先对汉语诗歌的创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大部分古代民族都致力于诗歌的创作,中国自然也不会例外;孔子的《诗经》是中国诗歌创作史上的丰碑,电是中国诗歌繁荣的一个明证,其中的某些诗篇价值可能超越了包括荷马(Homer)和赫西奥德(Hesiod)的作品在内的同时代的所有作品。马士曼希望通过对诗歌由滥觞至今的整个历程的回顾,帮助读者形成有关汉语韵律的观点。因而该著对韵律的论述,主要涉及汉语诗歌的韵律形成要素、诗歌发展的脉络及其特点。
2.1韵律的形成要素
马士曼(1814:543)申明,尽管汉语是单音节的形式,但其特质并非完全不适应诗歌。单音节能和西方的多音节一样用得恰到好处,不仅能够彼此和谐,而且声调间有平声(direct)、仄声(oblique)的交替变化,这些都为诗歌形式的多样化提供了足够的空间。汉语诗歌韵律的形成需要考虑到三个要素:一是诗句的长短(measure),即每行中包括的音节数量;二是韵脚(rhyme)的位置;三是音长(quantity),即每一组对句中平仄声调的相互交替。作者认为这些似乎是中国诗歌创作法最新获得的进展,至于这些特点多大程度上能用于诗歌的创作,并非是当前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其目的只在于研究诗歌的本质。接着,马士曼介绍并阐释了中国诗歌发展的脉络以及各个阶段的特点,本文将其归纳为三个时间段:尧、舜、禹时代和商朝,周朝,唐朝及其以后阶段。
2.2尧、舜、禹时代和商朝诗歌特点
马士曼认为,这一阶段诗歌内部每句的音节数量开始一致并且讲究整体押韵。
关于尧所处时代的诗歌的特点,马士曼主要是通过《纲鉴》得来的。他认为,中国古代诗歌的产生似乎和语言自身的形成一样古老,并推测“二十四史”(Annals of China)中的“立我烝民/莫非尔极/不识不知/顺顷帝之则”(Marshman,1814:544)可能是最早的有记载的中国诗作。他评价道,这首诗仅仅满足了诗歌三个要素中的一条,即有了四行音节数量一致的句子,但是没有押韵(rhyme),也没有声调的平仄起伏变化。关于舜所处时代,马士曼举了《书经》中的两首诗作为例证。第一首“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他认为称之为“歌”更合适,因为在音节数量相同的每一行之后添加了韵脚;然而这只是最粗略的尝试,每行的最后都是相同的汉字(Marshman,1814:545—546)。第二首例证“内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竣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他评价道“已经具备了诗歌的两个特征,字数相当而且第一、二、四、六行押韵,但是仍旧没有出现声调的平仄变化。”(Marshman,1814:547)关于商朝诗歌,作者发现只有很少的文献。有一首大意是“日日新”的三行诗算不上诗的,仅有九个字,其韵脚是同一个字重复三次。作者同时指出,《诗》的最后一卷中有些用以歌颂其先祖的汤朝的祭祀诗,尽管诗作者姓名不得而知,但很可能是那个时代的作品。这些诗作中第一首的第一、三、四节中二、四句押韵;第二节有八行,其中二、四、五、六、八句押韵,都由“ing”结束;然而仍旧没有声调上的平仄交替变化。
2.3周朝的《诗经》特点
马士曼对《诗经》的评价是,主题多样,但是声调的平仄更迭仍未出现。对《诗经》的作者、内部结构、《风》《雅》《颂》三个部分的具体内容和特点、内容涉及的年代、“诗”“赋”“歌”三者的区别,作者都做了探讨。例如,马士曼对《雅》介绍如下:
《雅》大部分是在公众场合创作的,分为《大雅》(Ta—ya)和《小雅》(Sy6u—ya)。《小雅》内容多,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