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谈古代进谏公文的说服修辞

作者:冒志祥 侯吉永




  提要 作为人臣,进谏君王说服人主是一种高明的修辞活动。优秀的进谏类公文大都运用了切合君臣交际语境的说服修辞。以李斯的《谏逐客书》和狄仁杰的《谏造大像疏》两篇公文为例来看,它们在修辞的选择上采用了相同的策略;避重就轻,减少对立;以美为刺,照顾颜面;顺情入机,谋求共识。这些策略让他们的公文很好地发挥了应有的效果。由此我们可以对古代进谏类公文的说服修辞窥一豹斑。
  关键词 公文 进谏 说服 修辞
  
  一
  
  我国古代谏言君王之非的公文。向来不在少数。但效果差别很大,有的被君王采纳,导致兴利除弊。有的却适得其反,激使统治者恼羞成怒一意孤行,进谏者也往往落得入狱或贬官远谪的下场。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君主见识浅陋、心胸狭隘。一是进谏者忽略了进谏策略。
  上书谏诤人主,并非易事。因为被谏诤者高高在上,处在强势地位,谏诤者的生杀予夺皆掌握在他的掌心,所以进谏君王之非,多少有点与虎谋皮的味道。韩非的《说难》曾列举了游说人主的七种“身危”,八种忌讳,足见进谏之难。也正因此,进谏者往往会在文辞的选择和组合上下很大的功夫,以说服人主接受自己的主张。这样,说服人主也就演变为一种修饰文辞(修辞)活动。许慎《说文解字》对“修辞”二字的解释是:“修,饰也。辞,说也。”“辞”为进说、言说之辞,修饰文辞是为了使言辞、文辞合乎言说目的。(西方传统上也把“修辞学"Rhetoric定义为一种“说服艺术”art of persuasion或者“良言学”science of speaking well。)好的进谏性公文都运用了高明的说服修辞。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
  说服修辞包罗范围很广,比如逻辑论证、援引典故、巧设譬喻、类比推理等等,都对说服人主发挥作用。但这是一般文章学意义上的范畴。也就是说,一般论证文章也会用到这些修辞手段。进谏类公文本来就是议论文,自然也以此追求文章学上强调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但满足这些条件似乎也未必能说服人主,让公文奏效。海瑞的进谏公文《治安疏》洋洋洒洒,纵横捭阖,读来酣畅淋漓,振聋发聩,不能不说是千古好文章,但却不仅未能说服人主改正错误,还直接导致自己下狱。评价一篇进谏公文的优劣。首要是看其是否达到了预期行文目的,是否发挥了积极的现实作用。进谏公文的特殊在于必须围绕着人臣与人主的政治交际语境,所以,好的进谏公文除了满足一般文章学范畴的修辞外,还有一些专门适应其交际语境的特殊的修辞技巧。本文讨论的中心就是进谏类公文特殊的说服修辞。
  
  二
  
  本文拟选两篇文章来讨论进谏类公文的说服修辞,一是李斯的《谏逐客书》,一是狄仁杰的《谏造大像疏》,它们在修辞的选择上采取了一些相同的策略。
  
  (一)避重就轻。减少对立
  《谏逐客书》写于公元前237年,当时秦王已经听从宗室大臣的建议,颁布了逐客令。而令(命令)是公文中最具权威性和强制性的文种,一经发布,尤其是君主发布,自然是金口玉言,受令者必须绝对服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更不允许抵制违反。在这种情况下。李斯上书就等于抵制“圣旨”,公然对立。但李斯采取了一个很好的策略。他的《谏逐客书》是这样开头的:“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我听说大臣们建议驱逐客卿,我私下认为这是错的。在李斯的叙述中,秦王还没有下达逐客令,他只是对大臣们的建议发表一点个人看法。这样讲述至少有三点好处,第一,将批评的对象圈定为大臣,也就避免了和秦王的对立;第二,争取到了秦王往下看自己论证的机会;第三,万一秦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句话就是给秦王收回成命铺好的台阶。而且李斯用了一个“窃”字,摆出了谦卑的姿态,更是迎合了秦王的强势心理。李斯并没有说谎,当大臣们建议逐客时。他确实认为这是错的。他只是强化了这个事实,而弱化了秦王已经下令逐客的事实,是他的这种策略不知不觉地让一个既成事实变成了未成事实。这是李斯的修辞术。
  狄仁杰上《谏造大像疏》的背景是,皇帝武则天佞佛,准备大造佛像,费功数百万,命令天下僧尼日出一钱,帮助修成。本来武则天登龙位改国号,是借助了僧人薛怀义、法明鼓吹的佛教舆论,所以尊崇乃至大力扶持佛教,以和李唐王朝尊崇的道教对抗,是政治权力斗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延伸。狄仁杰作为李唐旧臣,应该是深切明白武则天大造佛像是为了巩固权位这个目的的——这对武则天来说又是讳莫如深的。但作为一个正直大臣,面对这种劳民伤财搜括百姓的大规模举动,狄仁杰又不能无动于衷。韩非《说难》云:游说人主“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一旦说出人主心中的秘密,游说者就危险了。所以,狄仁杰不能说破武则天心中的秘密,也不能攻击佛教害人。以免激起武则天的怒火,然而又要制止大造佛像,这实在是一个难题。但狄仁杰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难题,他回避了对佛教本身的抨击,不去危及武则天的根本利益,他不诋毁佛教,仅谏造大像。表面看似就事论事,实则避重就轻。避免了和武则天的激烈冲突。而且,在下文暗示武则天的错误后,是这样措辞的:“又云:不损国财,不伤百姓。以此事主,可谓尽忠?”笔锋直指那些怂恿皇帝大造佛像的奸诈小人,意谓皇帝即便有错,也是作臣下的“不忠”所致。这无形中化解了与皇帝的对立。在用词上,狄仁杰也很讲究,他通篇用“大像”来代替“佛像”,这种替代也避了武则天佞“佛”的讳,实际缩小也限定了谏劝的范围。这种小开口,不致引起武则天的猜忌,还争取了一个说理论证的机会。韩非《说难》云:“大意元所拂悟。辞言无所系縻,然后极骋智辩焉。”进说的言辞投有什么违逆和抵触,这样就可以充分施展自己的智慧和辩才了。压抑论理的深度,收敛针砭的范围,并不意味着狄仁杰认识不到佛教的虚妄,也并不意味着狄仁杰不能杀伐决断敢作敢当,实在是狄仁杰为了顺应交际语境达到说服目的而采取的修辞。
  
  (二)以美为刺,照顾颜面
  韩非《说难》云:“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进说的要领,在于懂得粉饰进说对象自夸之事而掩盖他所自耻之事。因为人主高高在上,自视天命所归、至圣至明,所以在人臣面前处处表现出极强的自信心和自负感。他的强势思维模式让他习惯地认为他的看法和判断永远是正确的,他不会错,即便他真的错了,也是臣下导致的错,他的主张还是值得肯定和歌颂的。这也是他的威仪使然。在这种语境下,谏诤人主之过,不可滔滔雄辩以气夺人,而只能和风细雨,适当粉饰,用全局的立场和态度去感染,既要让人主不露痕迹地意识到自己的错,又要保其颜面。这样说来,汉代大赋强调“劝百讽一”实在是说服人主的高妙修辞。这种修辞在《谏逐客书》和《谏造大像疏》中同样有所体现。
  《谏逐客书》中有一段写得尤其文采飞扬: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乏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风之旗,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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