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吴士文的辞格研究

作者:娄炜利 高万云

辞格的小类的,如“统括”之于“节缩”、“特选”之于“衬托”、“迭现”之于“排比”、“转换”之于“跳脱”、“起、抑、扬”之于“撇语”、“潜喻转借”之于“比拟”、“同字”之于“同语”、“拆词”之于“镶嵌”等都是如此。这样就减少了名称太多、纠缠太多的缺陷,并且也具有了从已有命题出发进行逻辑推演的科学本质。
  第三,因为吴士文对辞格有着较为科学的定义,所以关于辟格与非辞格的关系问题也梳理得比较清楚。这主要表现下面四组关系:
  (一)辞格与辞规。“辞规”是吴士文对部分消极修辞现象的特别命名,哪部分消极修辞现象呢?就是与辞格相对的那一部分,即“具有一般功能、一般结构、一般方法,符合一般类聚系统的模式”。可以看出,辞格与辞规是典型的一般与特定的关系。二者对立统一,各有妙用。不仅如此,吴氏还指出,有时辞格与辞规界限模糊,并且辞格可以转化为辞规。如“节缩”、“感叹”、“省略”和“复迭”,产生的时候符合定义中的四个定义项,但随着使用频率的增高,它的辞格属性逐渐变得不明显了,于是出现了有人认为是辞格,有人认为是辞规的情况,直到大家公认是辞规。
  (二)辞格与辞趣。吴氏对辞格辞趣的认识自然是继承了陈望道《修辞学发凡》的观点。但他又对陈氏的某些看法有所修正。陈望道认为,辞趣包括辞的意味、辞的音调和辞的形貌,而吴士文认为这有点“辞格、辞趣分工不明”“‘辞的意味’是否属于辞趣的范围,值得研究”。因为“‘辞的意味’不光辞趣中有,辞格中也有,如转品、复叠、藏词等。何况区别辞格与辞趣,只靠魅力深浅,看法不会一致,界限不会清楚。”于是,吴氏把陈望道划归为“辞的意味”的修辞现象分派到辞格和辞规中,让辞趣只管富有情趣的音和形。我们认为,这一变动虽不够彻底,但毕竟是一个较大的进步,使得辞趣的系统也较以前严谨。
  (三)辞格与“炼字”。“炼字”是中国传统文论和修辞表述中一个重要概念,因为它谈词语的艺术使用问题,所以往往与一些辞格搅在一起。如“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之“翔”,有人认为是“炼字”,有人认为是比拟:“老老实实的小砖房”之“老老实实”,有人认为是“炼字”,有人认为是“移就”;“满把是银的和铜的”之“银的和铜的”,有人认为是“炼字”,有人认为是“借代”;“山舞银蛇,原驰蜡象”之“蜡”,有人认为是“炼字”,有人认为是比喻;“登高也响应老婆的号召”之“响应号召”,有人认为是“炼字”,有人认为是“借义”;“牛一下子”之“牛”,有人认为是“炼字”,有人认为是“转品”;“织鱼网啊,织鱼网,织成一片好风光”之“织”,有人认为是“炼字”,有人认为是“拈连”,等等。那么,对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吴氏认为,“炼字”的概念范围太大,比较笼统,没有揭示出具体规律来,从来源上不是修辞方式,从内容上飘忽不定,所以不能把它视为辞格,炼字中属于辞格的归并为辞格,属于辞格的归并为辞规,这样才能保持辞格的同一性。
  (四)辞格与表现方法。吴氏认为,表现方法与修辞格虽有不少相同的地力,如都属于形式范畴,但二者的区别也较明显,即表现力方法属于文艺学范畴,而修辞格属于语言学范畴。不过,对那些泾渭分明的表现方法和辞格,用排除法即可区分,但是对那些既适用于词句、又适用于篇章的两用的修辞格,如比喻、夸张、比拟、对比、双关等,判断它们是辞格还是表现方法,就必须依据特定的标准,吴氏定为两条:“一是根据辞格或表现方法在作品整体中占有的比例来确定,二是根据辞格或表现方法在作品整体中与塑造的艺术形象、主题是什么样的关系。”具体情况为:整篇作品,全部或大部由某一辞格实现,则辞格转化为表现方法;作品一小部分由某一辞格表现且未强有力地表现主题,则视为运用了某辞格;整篇作品杂用多种辞格,也不同程度表现了主题,也应视为运用了多个辞格:一篇作品杂用多种辞格,其中一种辞格强有力地表现了主题,可称这种辞格为表现方法。可以说,这种区分是有一定道理的。
  第四,辞格的结构与分类。吴士文在给辞格下定义时,有一个定义项是“具有特定结构”。为什么要强调结构形式,吴氏自己解释是事物的内部结构决定着事物的功能。其实,更重要的,辞格作为“格式化”了的修辞现象,要对其作科学研究,必须有可感可知可以操作的外在形式,不然,就会永远局限在领略体验的感性范围之内。正因为如此,陈望道、张弓等修辞学家在研究辞格的时候都往往从结构方式人手,进而把握其运行机制和修辞功能。到了80年代,不少修辞学者自觉进行辞格的结构分析,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吴士文的《修辞格论析》可说在这方面成果最显著。吴士文既研究个体辞格的结构,又研究同类辞格的结构。对前者,他总结了前人的两种研究方法,一是结构二分法,把辞格的结构都分成两部分,如比喻的本体和喻体,比拟的本体和拟体,移觉的本体和移体,夸张的本体和夸体等等。二是符号法,用符号和模型对比喻结构进行重建,给人以直观的感受。吴士文研究同类辞格的结构,以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中的38辞格为对象,把辞格结构分为四大类型:第一类是描述体描述对象体和近值隐体。具有这一结构的辞格有比喻、比拟、移就、摹状、夸张、讽喻,其模型为“m≈di”(m代表描述体,d代表对象体,j代表近值隐体,≈代表描述关系。)第二类是换借体换借同值隐体,依存示意体。包括借代、讳饰、折绕、婉转、引用、飞白、双关、倒反,其模型为“(h=t)←→sh”(h代表换借体,t代表同值隐体,sh代表示意体,←→代表依存关系。)第三类是引导体引导随从体。包括拈连、设问、映衬、反复、对偶、排比、层递、顶真、回文、错综、呼告。其模型为“I←s”(1代表引导体,s代表随从体,→代表引导关系。)第四类是形变体形变原形体。包括析字、馕嵌、复迭、转品、感叹、反问、节缩、省略、藏词、倒装、仿拟、跳脱。其模型为“x±u”(x代表形变体,u代表原形体,±代表形变关系。)上边四类,既可以说是四种结构形式,也可以说是四种结构规律,如果进一步概括抽象,对象体、近值隐体、同值隐体、引导体、原形体都有相近的属性,统称为“主体”,而描述体、换借体、随从体、形变体也有相近的功能,统称为“表体”,于是上面四种结构类型又可简化为:表体描述主体;表体换借主体;表体随从主体;表体形变主体。可以肯定地说,这种研究具有科学品位,它比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的感性研究要深入得多。因为有了如此的认识,吴氏在为辞格分类主要采用这种方法,从而使辞格划分的标准趋于一致,减少了混乱和纠缠,增加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另外,吴士文还对辞格运用的条件和规律,辞格的分析原则和分析方法做了细致的探讨,对辞格的客观基础、美学基础、心理基础和语言文字基础进行了深入分析,还对辞格研究的历史作了简要的描写。
  吴土文先生的修辞学研究自然也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辞格的定义问题,如消极修辞与积极修辞、积极修辞中的辞格与辞趣的边界问题,如‘炼字’与辞格的关系问题等等,而这些有待我们继续努力。今年是吴先生诞辰80周年,故写此文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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