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4期

现有的比拟理论存在漏洞

作者:王卫兵




  比拟即异化,通过将“乙”的特征赋予了“甲”,实现“甲”向“乙”的异化,从而达到提高表达效果的目的。陈望道先生说:“一切比拟……可以分作两类:……将人拟作物的,称为拟物;……将物拟作人的,称为拟人。”(《修辞学发凡》)后来有人注意,比拟的异化事实上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将“人”异化为“物”,二是将“物”异化为“人”,三是将“此物”异化为“彼物”,例如:“楼房在夜里呈现出银灰色,静静在蜷伏在雾气沼沼的地平线上。”(李英儒《野火春风斗古城》)在上面的例子里,我们看到的既不是“人”向“物”的异化,也不是“物”向“人”的异化,而是“此物”向“彼物”的异化。据此,修辞学界对比拟的说明作了调整。然而笔者最近觉察到,修订后的比拟论依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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