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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还应再找一个
——谈再婚心理
某女士是位教师,离婚后带着女儿过了十多年的“独身”生活。事业和孩子的拖累,几乎使她没有余力考虑再婚的事。如今女儿快高中毕业了,这颗火热的心总想到外面闯世界;由此她预感到女儿离开后的孤独。于是,当同伴们提到给她介绍对象时,她不再回避,但她却陷入新的困惑之中。
俗话说:“出一家,进一家,不容易。”的确,那个“绣花枕头”般的前夫,使她伤透了心。她不想再为眼睛看着舒服而委身于他人。虽说“女人四十一支花”,可是,从时尚看事业有成的同龄男士,谁不想找个比自己小个十来岁的靓女为伴?要是也追时尚,找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岂不是自找麻烦?再之,她疑虑再婚后生活模式该如何调适?各自在自己的轨道上运行了多半辈子,形成了各自的思维模式、生活习惯和心理积淀。要是磨合得不好,岂不是跳出火坑,又跌进火海?女儿也是一关,要是她不能接纳再婚后的“他”,不是因为这个“外来者”,而疏远了与“贴身的小棉袄”的关系?此外,她还担心有人说她耐不住寂寞了。凡此种种的心理忧虑缠绕着她,使她不敢轻易迈出再婚的这一步。
这位女教师的心理困惑,是带有普遍性的。从心理学角度看,这是接受了心理暗示的缘故。所谓心理暗示。是指一个人处于某种环境气氛或情感背景之中,对外界的影响或观念无条件地接受。这种心理暗示,反映了再婚家庭所面临的敏感性的实际问题。这种“敏感”问题的解决,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要有磨合的心理准备。中年女性再婚的选择概率是有限的,虽说不排除与初婚者结合,但绝大多数是与失偶或丧偶者结合,而且这些失偶或丧偶者还面临着未婚女性的可选择机会。这样,离异中年女性的选择概率就相应地降低了。面对这种现实,在择偶时应减少像姑娘那样的感性介入,而应多从理性思考入手。年龄差距、经济条件、职业职务都不应作为首选的目标,要着重考察磨合的基础如何。再婚的双方一般都有过严重刺激感情的经历,在心理上留有不同程度的烙痕,而一个人在长期的生活方式的影响下,一些厌恶或回避的事情,也会留下敏感的投影。这样在第一次婚姻中形成的生活习惯、心理积淀,再婚后相互间一时不能适应,因此再婚双方就应树立足够的宽容精神,彼此磨合,互相协调,培养新的习惯。其实,磨合的过程就是夫妻间心理和感情的互动过程。古人说:“敬人者,人恒敬之。”这就是人际关系互动的真谛。周恩来、邓颖超曾提出处理夫妻关系的“八互”原则:互相尊敬、互相爱慕、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互相安慰、互相勉励、互相谦让、互相体谅等。再婚夫妻属于“半路夫妻老来伴”,做到这“八互”更为重要。可以说,这“八互”做到了,夫妻的感情和生活习惯的磨合就不在话下。
第二,不要将自己置入怀旧和报复心理的怪圈。失偶或丧偶的再婚夫妻,每当发生口角或争吵时,常常流露出对前婚配偶的怀念情绪,将原配的优点与现配偶的缺点相比,觉得自己走错了路,悔之不迭。这不仅给自己平添许多苦痛,而且还会危机再婚夫妻的感情。据说,林则徐的女儿临终前劝丈夫再娶说:“若是他年重结丝,莫对生妻谈死妇。”这是非常开明的见解。其实,对失去的自己钟情的配偶的怀念是抹不去的,但在再婚之后,就应面对现实,不要因新配偶的不足而苦恼、悲伤,而挑剔、怨尤。一般地说,再婚夫妻的双方,谁也别想谁改变谁,聪明的办法是接纳、宽容、适应和靠拢,重建新的恩恩爱爱的夫妻关系。还有的欲再婚者在选择对象时,在外貌、职业、职务等方面以超过前配偶为起点,目的是向前配偶示威,报复对方,以期达到心理的平衡。这是很危险的,出于者这种报复目的,在择偶时有可能顾此失彼,拣了芝麻,丢了西瓜,给夫妻感情带来更大的危机。
第三,要树立坦诚无私的心理机制。再婚家庭往往涉及继子女的问题。俗话说:“有后妈就有后爹。”这说明丈夫与继子女容易相处,妻子与继子女却很难相处。虽然其责任不全在妻子一方,但是,如果继父母能够理解继子女的心理,并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博爱的襟怀,秉公无私地端平“一碗水”,是完全可以用感情的热力融化家庭的冰霜的。就继子女的心理来看,他们对亲生的父或母,怀有一种亲情,而对继父或继母总有一种疏离感,需要一个熟悉、了解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继父或继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以最大的努力来给予继子女如同亲生父母般的爱,这就会使他们淡化或消除戒备心理。如若处理不好,不仅继父母或继子女间的关系逐渐冰点化,还会拉大夫妻间的感情距离。反之,如果把继子女视若己出,甚至更胜一筹,在这种坦诚无私的家庭气氛中,即使有不和谐的音符也会被感化为动听的乐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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