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要闻摘编

作者:佚名




  吴伯雄当选中国国民党新任主席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致电祝贺
  
  4月7日,台北消息:在中国国民党主席补选中,原国民党副主席吴伯雄当选为中国国民党新任主席。
  2007年4月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致电吴伯雄,祝贺他当选为中国国民党主席。贺电全文如下:
  台北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
  吴伯雄先生:
  值此先生当选中国国民党主席之际,谨致祝贺。由衷期望贵我两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继续努力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共创中华民族美好未来。
  4月8日,中国国民党主席选举当选人吴伯雄致电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胡锦涛总书记,感谢胡锦涛总书记对他当选中国国民党主席的祝贺。
  吴伯雄在复电中表示:“贺函敬悉,谨致谢忱。本人出任中国国民党主席后,将循贵我两党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公报之五点共同愿景,持续推动,以促海峡两岸之和平与发展。”
  4月11日,据台湾媒体报道,中国国民党在台北中央党部举行党主席就职典礼,新当选的党主席吴伯雄正式就任。
  吴伯雄在就职典礼上表示,摆在国民党眼前的考验非常严峻。他接任后,会秉持大公无私态度,协调推出最有胜选可能的“立委”人选,并尽最大努力提出最有胜选可能的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人选。
  吴伯雄曾长期担任国民党副主席,2007年2月马英九因“特别费”案遭起诉而辞去党主席职务后,代理党主席。随后投入国民党主席补选,并于本月7日当选。
  吴伯雄生于1939年,台湾省桃园县人。台湾成功大学工商管理系毕业,美国芬德雷大学荣誉政治学博士,韩国圆光大学荣誉法学博士。曾任桃园县长、台北市长等行政职务。1996年至1997年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2000年后一直担任中国国民党副主席。近年来,吴伯雄曾多次访问大陆。
  (据4月8、9、12日《人民日报》)
  
  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京举行,罗干讲话
  
  3月27日,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把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衡量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行政审判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干强调,行政诉讼制度是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最有效、最直接的法律制度之一。要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责,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把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衡量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衡量行政审判工作,最重要的是看是否化解了行政争议,是否理顺了群众情绪,是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行政审判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协助行政机关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要积极推进行政审判制度改革,探索行政审判的新方式和新思路。要大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司法为民,确保行政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司法公正。
  罗干要求,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经常听取人民法院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行政审判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和鼓励人民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机关要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履行诉讼义务,改进行政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他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积极促进作用。行政机关要支持和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以正确的态度积极支持行政审判工作,以实际行动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活动。要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案件发生。要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高度重视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主持会议。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和部分行政法学专家参加了会议。
  (据3月28日《人民日报》)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
  西安举行,罗干出席并讲话
  
  4月16日至17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建设,更好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罗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构建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工作体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要进一步拓宽矛盾纠纷的化解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群众诉求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罗干指出,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平安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要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要认真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开展治理整顿。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强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要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改进和加强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罗干强调,深化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键是要抓好落实。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政法综治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讲实话、想实招、办实事、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制等方面狠下功夫,把平安建设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周永康在会议总结讲话时指出,要集中精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与时俱进抓好社会管理和服务,毫不放松抓基层基础建设,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推动平安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顾秀莲、肖扬、贾春旺、王胜俊、陈冀平出席了会议。
  顾秀莲说,家庭作为构成社会的细胞,在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发展方面,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平安家庭”的创建,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家庭成员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家庭的平安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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