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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作者:佚名
二十九、双方积极支持对方参与亚洲的跨区域、区域和次区域合作。中方欢迎巴基斯坦成为亚欧会议成员,巴方欢迎中国成为南亚区域合作联盟观察员。双方表示愿以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亚洲合作对话、东盟地区论坛、上海合作组织、亚欧会议等区域性和跨区域组织为平台,扩大互利合作,共同推进区域合作进程。
三十、访问期间,双方签订了以下合作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巴基斯坦在成都开设总领事馆的换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友谊中心项目的立项换文》;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地震灾区援建学校、医院的立项换文》;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瓜达尔港一期工程竣工交接证书》;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文化协定二○○七至二○○九年执行计划》;
9.《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巴基斯坦财政部关于设立中巴联合投资公司的谅解备忘录》;
10.《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巴基斯坦财政部关于双边合作融资保障的框架协议》;
11.《喀喇昆仑公路修复改造项目融资备忘录》;
12.《喀喇昆仑公路雷科特至红其拉甫段改造项目合同协议书》;
13.《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与巴基斯坦塔克西拉重型工业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14.《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和巴基斯坦石油资源部关于授予巴斯卡和东巴哈瓦普尔区块勘探许可证的协议》;
15.《华为公司与巴基斯坦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关于GSM900/1800扩容项目深化合作谅解备忘录》;
16.《巴基斯坦山达克东矿体勘探开发协议》;
17.《中国轻骑集团与巴基斯坦国民银行关于总统就业计划的合作协议》;
18.《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与巴基斯坦安格鲁化学公司关于聚氯乙烯(PVC)联合装置项目合同》。
三十一、双方高度评价胡锦涛主席此次访巴取得的丰硕成果,认为访问对巩固中巴传统友谊、深化全面合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三十二、胡锦涛主席感谢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的热情友好款待,并邀请穆沙拉夫总统方便时再次访华。穆沙拉夫总统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2006年11月25日伊斯兰堡
(11月26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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