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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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振林

  《文艺生活(精选小小说)》2004年第7期  通俗文学-讽刺小说

  县委大院后有条河,叫包公河。为啥叫包公河?有人说,包公当年断案时曾在此住过一晚,铡了县里贪县令的狗头,为了纪念而取名“包公河”;也有人说和包公没什么瓜葛,是因为几百年来这儿一直是县衙,县衙里的清官却如凤毛鳞角般少,取名“包公河”是全县老百姓的一种期望,希望包公河像包青天一样监视县衙大老爷们的言行。

  包公河从县委大院后缓缓流过,流了几百年。今天,就是从这县委大院里传出条消息:全县科局级以上干部将参加县委在包公河组织的钓鱼比赛,任何人不得替代或缺席。消息传出,全县上下沸腾了。据说,这钓鱼比赛其实由市委组织部发起,由新任县委书记任裁判长呢。最关键的是,由各人钓鱼的数量能判断这人是否廉洁。于是,有不少人四处打听钓鱼数评判廉洁的规则。于是,就有最关键的消息暗暗传开:在包公河谁钓起的鱼越多,就越廉洁;包公河一条鱼都不能钓上来的,肯定不廉洁。

  在包公河的钓鱼比赛真的举行了。这天风和日丽,秋高气爽,全县近300号科局级干部撑开钓鱼竿在包公河边一字儿排开,场面煞是壮观。下午三时收竿交鱼,县委书记亲自点鱼记数:组织部王部长,青鱼鲤鱼各4条,重12.8公斤;民政局张副局长,大头鱼青鱼各3条,重11.9公斤……企业局刘局长,鲫鱼2条,重0.3公斤;文化局李局长,0公斤。

  第二日,县委大院传出了消息,组织部王部长、民政局张副局长以及上交了青鱼、鲤鱼、大头鱼的干部都出了点事,调查组已分别开始着手调查。有人开始责问当初传出“以鱼数定廉洁”的县委办公室小王,小王说了真话:“县委书记是市水产局调来的,他考察过包公河的水环境,河里根本不可能有青鱼鲤鱼大头鱼,上交了这些鱼的人都是心里有鬼,事先就买好了鱼准备上交的呀!”

  不少人开始骂这包公河。可包公河依旧缓缓地、平静地从县委大院后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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