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是弱者的表示。而强者则善听人哭泣。
有友人死了父亲,觉得非常悲痛,然而哭不出。在父亲的灵前,看亲族皆放声大哭,于是觉得为人子的自己,也非一哭不可,然而偏哭不出。
越哭不出,越觉责任重大,应该哭;终于欲仿效别人哭声,进而欣赏别人的哭声,忘掉了自己的悲痛。
但这也许是那友人不甘随俗,而为同声一哭;也许在潜意识里,觉得对死人哭诉,根本无用;悲痛只有自知,大可不必向死人“示威”之故。
然而,中国民族,是个好哭的民族。妻死其夫则哭之:抑扬顿挫,务使音韵悠然。母死其子则哭之:长短合度,务使听者神往。但男子则大都嚎啕或暗泣。此风使然,千百年而未或更改。
一至今日,则有所谓跪哭团,哭谏团之事。
三四年前,我在武汉教书,教员欠薪,积七八月不发分文,于是有跪哭团之组织,而教育当局,为妻儿生命请命。我看这办法,不是路道:我既不能像我友人,在死骸边欣赏别人哭泣,我又无铁铸膝盖,匍匐于衙门之下,长跪于高堂之前。于是只好溜之大吉。现在,我又看到报上有哭谏团组织。
较之跪哭团,固然无劳膝盖,但也颇费唇舌。然而有效与否尚未可必。
我以为与其哭而谏,不如恨而立。国事绝非私人玩艺,哭谏又何能动于人。国事本为自己之事,只有自己起来,负担一部责任,才是办法。故善哭泣者,必为惰性甚重者,乃将生者之责任托付死人之流也。
原载1936年12月24日《立报·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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