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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看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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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之先生: 《独立评论》第二三八期刊载了一篇絮如先生的通信,讨论到一个问题,以为近年来“不幸得很,竟有一部分所谓作家,走入魔道,故意作出那种只有极少数人,也许竟没有人能懂的诗与小品文”。从那个通信,还可知道絮如先生是一个中学国文教员,已然教了七年书。他的经验,他的职务,都证明他说那些话是很诚实很有理由的。但就他所抄摘的几段引例,第一是卞之琳先生的诗,第二是何其芳先生的散文,第三是无名氏大作。卞之琳的诗写得深一点,用字有时又过于简单,也就晦一点,不特絮如先生不懂,此外或许还有人不大懂。至如何其芳的散文,实在说不上难懂。何先生可说是近年来中国写抒情散文的高手,在北大新作家群中,被人认为成绩极好的一位(其散文集《画梦录》,最近且得到《大公报》文艺奖金)。但絮如先生看了他的文章,却说简直不知道作者说的是什么。同时您的按语,也以为写这种散文,是“应该哀矜”的,而且以为“其所以如此写些叫人看不懂的诗文的人,都只是因为表现能力太差,他们根本就没有叫人看得懂的本领。”我觉得有些意见,与你们的稍稍不同,值得写出来同关心这件事情的人谈谈。 一,为什么一篇文章有些人看得懂,有些人却看不懂? 二,为什么有些人写出文章来使人看不懂? 三,为什么却有这种专写些使人看不懂的文章的人? 四,这种作家与作品的存在,对新文学运动有何意义?是好还是坏? 我想先就这四点来作一个“散文走入魔道”的义务辩护人,先说几句话。 其一,文学革命初期写作的口号是“明白易懂”。文章好坏的标准,因之也就有一部分人把它建立在易懂不易懂的上头。这主张是您提出的,意思自然很好。譬如作一篇论文,与其仿骈文,仿八股文,空泛无物,废话一堆,倒不如明明白白写出来好些。不过支持或相信这个主张的人,有两件事似乎疏忽了。一,文学革命同社会上别的革命一样,无论当初理想如何健全,它在一个较长时间中,受外来影响和事实影响,它会变。(且会稍稍回头,这回头就是您谈中国西化问题时所说的惰性。适宜于本来习惯的惰性。)因为变,“明白易懂”的理论,到某一时就限制不住作家。二,当初文学革命作家写作有个共同意识,是写自己“所见到的”,二十年后作家一部分却在创作自由条件下,写自己“所感到的”。若一个人保守着原有观念,自然会觉得新来的越来越难懂,作品多“晦涩”,甚至于“不通”。正如承受这个变,以为每个人有用文字描写自己感觉的权利的人,也间或要嘲笑到“明白易懂”为“平凡”。作者既如此,读者也有两种人,一是欢喜明白易懂的,一是欢喜写得较有曲折的。这大约就是为什么一篇文章有些人看不懂,有些人又看得懂的原因。 其次,有些人写文章看不懂,您的意思以为是这些人无使人明白的表现能力。据我意见,您只说中一半。对于某种莫名其妙的模仿者,这话说得极有道理。但用它来评当前几个散文作家的作品,和事实似乎稍稍不合。事实上当前能写出有风格作品的,与其说是“缺少表现能力”,不如说是“有他自己表现的方法”。他们不是对文字的“疏忽”,实在是对文字“过于注意”。凡过分希望有他自己的作者,文章写来自然是不大容易在短时期为多数人全懂。(除非他有本领用他的新风格征服读者,他决不会与多数读者一致。)不特较上年纪的读者不懂,便是年事极轻的人也会不懂。不过前者不懂(如絮如先生),只担心文学的堕落,后者不懂(如一般学生),却模仿得一塌糊涂罢了。 其三,这可分两方面来说。一是就作者说,他认定一切站得住的作品都必需有它的特点,这特点在故事处理上固然可以去努力,在文字修整排列上也值得努力。一是就读者说,读者不懂不一定是多数,只是受一个成见拘束的一部分。既有读者,作者当然就会多起来了。 其四,由第一点看去,中国新文学即或不能说是在“进步”,至少我们得承认他是在“变动”。目的思想许可它变,文体更无从制止它不变。就它的变看去,即或不能代表成就已经“大”,然而却可说它范围渐渐“宽”。它固然使中学生乐于模仿,有不良影响,容易引起教员的头痛,对新文学的前途担心。但这些渐渐的能在文字上创造风格的作者,对于中国新文学的贡献,倒是功大过校它的功就是把写作范围展宽,不特在各种人事上摆脱拘束性,且在文体上也是供有天才的作家自由发展的机会。这自由发展,当然就孕育了一个“进步”的种子。 适之先生,如今对当前一部分散文作品倾向表示怀疑的,是一个中学国文教员,表示怜悯的,是一个文学革命的老前辈,这正可说明一件事,中国新文学二十年来的活动,它发展得太快了一点,老前辈对它已渐渐疏忽隔膜,中学教员因为职务上关系,虽不能十分疏忽,但限于兴趣认识,对它也不免隔膜了。创始者不能追逐时变,理所当然。但一个中学教员若对这种发展缺少认识,可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所以我认为真正成问题的,不是絮如先生所说“糊涂文”的普遍流行,也许倒是一个中学国文教员,在当前情形下,我们应当如何想法,使他对于中国新文学的过去现在,得到一个多方面的认识。且从这种认识上,再得到一个“未来可能是什么”的结论。把这比较合乎史实的叙述也比较健全的希望,告给学生,引导学生从正面去认识一下中国新文学,这件事情实在异常重要。不过关于教员这点认识,是尽他自己去努力好些?还是由大学校帮他们一点忙好些?中学教员既多数是从大学出身的,由大学校想办法应当方便得多。 我这点看法假若还有一部分道理存在,我们不妨就一般大学校中国文学系的课程表上,看看负责的对这问题有多少注意。检查结果会有点失望,因为大学校对它实在太疏忽了。 课程表上照例有“李白”“杜甫”或“文驯的专题研究,有时还是必修课,一礼拜上两小时或四小时,可是把明清“章回小说”的研究列入课表上的就很少。至于一个学校肯把“现代中国文学”正式列入课程表,作为中国文学系同学必修课程的,那真可说是稀有的现象。(有的学校虽有一两小时“文学习作”,敷衍敷衍好弄笔头的大学生,事实上这种课程既不能造就作家,更不能使学生有系统的多明白一下新文学二十年来在中国的意义。)大学校对这件事的疏忽,我们知道有两个原因,一是受规则影响,好象世界各国大学都无此先例,中国当然不宜破例,损害文学系的尊严。二是受现实拘束,找这种教授实在不容易。重要的或者还是“习惯”。负责的安于习惯,不大注意中国特殊情形。临到末了,我们不能不说各大学负责者对于这问题认识实在不够。因为他如若明白中学生读的课本虽一部分是古典作品,其余所看的书大部分都是现代出版物。中学生虽得受军训,守校规,但所谓人生观,社会观,文学观,却差不多都由读杂书而定。感于这个问题的重大,以及作中学教员责任兴味对学生关系如何密切,也许在大学课程中,应当有人努力来打破习惯,国文系每星期至少有两小时对于“现代中国文学”的研究,作为每个预备作中学教员的朋友必修课。若说教员不容易得到,为什么不培养他?为什么不再打破惯例,向二十年来参加这个活动,有很好成绩,而且态度正当思想健全的作家去设法? 我想提出这个问题,请所有国立大学(尤其是师范大学)文史学系的负责人注意注意。且莫说一个教师对于文学广博的欣赏力,如何有助于学生。只看看教育部课程标准,在初中一年级教本中,语体文即占百分之七十,高中教本语体文依然还有一部分。可是那些人之师在学校读书时,对这方面的训练,有的竟等于零。他不学,怎么能教?这不特是学校的疏忽,简直是教育部的过错。 我很盼望听听您对这问题的意见。 沈从文。六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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