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南北极》是我的初期作品,而这集子里的八个短篇是较后期的,这句话,如果不曾看到我写作的日期,只以发表的先后为标准,那么,从内容和技巧判断起来都是不错的。可是,事实上,两种完全不同的小说却是同时写的——同时会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情绪,写完全不同的文章,是被别人视为不可解的事,就是我自己也是不明白的,也成了许多人非难我的原因。这矛盾的来源,正如杜衡所说,是由于我的二重人格。我是比较爽直坦白的人,我没有一句不可对大众说的话,我不愿象现在许多人那么地把自己的真面目用保护色装饰起来,过着虚伪的日子,喊着虚伪的口号,一方面却利用着群众心理,政治策略,自我宣传那类东西来维持过去的地位,或是抬高自己的身价。我以为这是卑鄙龌龊的事,我不愿意做。说我落伍,说我骑墙,说我红萝卜剥了皮,说我什么可以,至少我可以站在世界的顶上,大声地喊:“我是忠实于自己,也忠实于人家的人!”忠实是随便什么社会都需要的!我还可以当着那些骂我的人说:“也许我是犯过罪的,可是我是勇敢地坦白地承担着——问题是:谁是能拿起石头来扔我的人呢?躺到床上去仔细地想一想吧。”
够了,我用不着多解释,应该解释的只是这集子里的八篇小说。我觉得世界上顶希奇的事是有人会把你的小说解释得和自己的意思完全不同,而我就是时常碰到那种奇迹的人。记得有一位批评家说我这里的几个短篇全是与生活,与活生生的社会隔绝的东西,世界不是这么的,世界是充满了工农大众,重利盘剥,天明,奋斗……
之类的。可是,我却就是在我的小说里的社会中生活着的人,里边差不多全部是我亲眼目睹的事。也许是我在梦里过着这种生活,因为我们的批评家说这是偶然,这是与社会隔离的,这是我的潜意识。是梦也好,是偶然也好,是潜意识也好,总之,我不愿意自己的作品受误解,受曲解,受政治策略的排斥,所以一点短解释也许是必需的。
《被当作消遣品的男子》和《公墓》是比较早的东西。前者只想写一种被当作消遣品的悲哀,和一种忧郁的气氛。后者则是写的带着早春的蜜味的一段罗曼史。
《上海的狐步舞》是作长篇《中国一九三一》时的一个断片,只是一种技巧上的试验和锻炼,在《现代》发表时,写在后面的一些声明叫编者给截去了,也许是为了杂志的尊严,可是我还得在这儿提一句,这只是《中国一九三一》的技巧的试验。
其余五篇:《夜》,《莲花落》,《夜总会里的五个人》,《黑牡丹》,CRAV EN“A”是在一个稍微相同的企图下写的。当时的目的只是想表现一些从生活上跌下来的,一些没落的pierrot。在我们的社会里,有被生活压扁了的人,也有被生活挤出来的人,可是那些人并不一定,或是说,并不必然地要显出反抗,悲愤,仇恨之类的脸来;他们可以在悲哀的脸上戴了快乐的面具的。每一个人,除非他是毫无感觉的人,在心的深底里都蕴藏着一种寂寞感,一种没法排除的寂寞感。每一个人,都是部分的,或是全部的不能被人家了解的,而且是精神地隔绝了的。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这些。生活的苦味越是尝得多,感觉越是灵敏的人,那种寂寞就越加深深地钻到骨髓里。《夜总会里的五个人》,破产了的金子大王胡均益,失去了青春的交际花黄黛茜,怀疑主义者季洁,大学生郑萍,失了业的市府秘书缪宗旦,《莲花落》里的那个流浪汉,《夜》里的“水手和舞女”,《黑牡丹》里的“我”和“黑牡丹”,CARVEN“A”里的那个荒唐的姑娘,都是那样的人,而我所要写出来的,也就是这些。
我想在这里致谢于蛰存和家壁,一致地把轻视和侮辱当作唯一的方法来鼓励我的两个人;杜衡或是苏汶,绷着正经脸用理论家的态度来监督我的;高明和灵凤,时常和我讨论到方法问题,给了我许多暗示的。
末了,我把这本书敬献给远在海外嘻嘻地笑着的pierrot,望舒。
1933年2月28日 时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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