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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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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的上神宗皇帝万言书,甚为重要,其中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示其个人之气质与风格,其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的精神,都显然可见。愤怒的争论与冷静清晰的推理,交互出现。有时悲伤讥刺,苛酷的批评,坦白直率,逾乎寻常;有时论辩是非,引证经史,以畅其义。为文工巧而真诚,言出足以动人,深情隐忧,因事而现。在正月蒙皇帝召见之时,皇帝曾称赞那篇《议学校贡举状》,并命他“尽陈得失,无有所隐。”苏东坡即认真遵办。那是他最后一次尽其所能求皇帝改变主意,这时所有高官大臣都已去职,一切情势都呈现不利。苏东坡知道,即便自己不遭大祸,至少将遭罢黜,是必然无疑之事。 对现代读者最重要的两个论点,一是孟子所说的君权民授,一是为政当容清议。他警告皇帝说,君之为君,非由神权而得,乃得自人民之拥护。为帝王者不可不知。他说: “书曰:‘予临兆民,凛乎若朽索之御六马’,言天下莫危于人主也。聚则为君民,散则为仇雠,聚散之间,不容毫厘。故天下归往谓之王,人各有心谓之独夫。由此观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人心之于人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灯之有膏,如鱼之有水,如农夫之有田,如商贾之有财。木无根则槁,灯无膏则灭,鱼无水则死,农无田则饥,商贾无财则贫,人主失人心则亡。此理之必然,不可逭之灾也。其为可畏,从古已然。” 但是,为人君者若不容许自由表示意见,焉能得到人的支持?苏东坡进而发挥这一点,我认为是这篇奏议中最重要的。就是政治上不同意一事之原则,有御史监察制度,便是具体的做法。根据苏东坡所说,一个好政权之得以保持,大部分在于不同的政见合理的发挥其功用。民主政治体制,系表现于党派间政见之歧异。苏东坡如生于现代,必然反对联合国安理会全体同意原则,在基本上为反民主。他知道,中国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还没有两个人事事完全同意,而民主制度的另一途径,唯有暴政制度。我从未发现民主制度的敌人,在家庭,在国内,或是世界政治上而不是暴君的。苏东坡接着说: “孙宝有言:‘周公大圣,召公大贤,犹不相悦。’着于经典。晋之王导,可谓元臣,每与客言,举座称善,而王述不悦,以为人非尧舜,安得每事尽善。导亦敛衽谢之。若使言无不同,意无不合,更唱迭和,何者非贤?万一有小人居其间,则人君何缘知觉?” 我想,把监察机构存在的理由与其基本原则,说得清楚明白,再无人能比得上苏东坡这篇奏议了。一个发挥自由功用不惧利害的监察机构所代表的,就是真正的公众意见。 “夫弹劾积威之后,虽庸人亦可奋扬风采。消萎之余,虽豪杰有所不能振起。臣恐自兹以往,习惯成风,尽为执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纪纲一废,何事不生……是以知为国者,平居必有忘躯犯颜之士,则临难庶几有徇义守死之臣。若平居尚不能一言,则临难何以责其死节?” 他把当时的舆论状况与古代相比,说: “臣自幼小所记,及闻长老之谈,皆谓台谏所言,常随天下公议。公议所与,台谏亦与之。公议所击,台谏亦击之……今日物议沸腾,怨讟交至。公议所在,亦可知矣。” 苏东坡比较中国历代政府制度的异同,而发挥监察机构其所以存在之必要。在此他怦然以倡导者出现,其态度博学,其推理有力,其识见卓绝: “古者建国,使内外相制。如周如唐,则外重而内轻。如秦如魏,则外轻而内重。内重之末,必有奸臣指鹿之患。外重之弊,必有大国问鼎之忧。圣人方盛而虑衰,常先立法以救弊……以古揆今,则似内重。恭惟祖宗所以深计而预虑,固非小臣所能臆度而周知。然观其委任台谏之一端,则是圣人过防之至计……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故仁宗之世,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 圣人深意,流俗岂知?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岂徒然哉!将以折奸臣之萌,而救内重之弊也。夫奸臣之始,以台谏折之而有余;及其既成,以干戈取之而不足……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设此官之意,下为子孙立万一之防。朝廷纲纪,孰大于此?” 苏东坡告诉皇帝,千万不可用威权慑服百姓而使之服从。他又提到有谣传恢复肉刑之说。数百年以前,有各种砍截人体处罚罪犯之法,包括墨,劓,荆,宫四刑。这些残忍的刑罚在第二世纪之后,约在隋朝时期,除去宫刑,已然废止。此等酷刑之未曾恢复,当归功于苏东坡上神宗的奏议。当时谣传之甚,与日俱增。 “陛下与二三大臣,亦闻其语矣。然而莫之顾者,徒曰我无其事,又无其意,何恤于人言?夫人言虽未必皆然,而疑似则有以致谤。人必贪财也,而后人疑其盗;人必好色也,而后人疑其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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