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林语堂 > 赖柏英 >  上一页    下一页
三四


  【第十三章】

  侄儿搬出去和混血女郎同居,做叔叔的人闷了好几天。他不是愤怒,也不是惋惜!而是泄气,意外的屈辱。

  很难相信杏乐会这样对他。

  “我哥哥的骨肉。难怪。倔得像驴子。”

  那是傍晚六点。杏乐和韩星宴请密友,茱娜刚刚才回来。他们现在待在杏乐房里。杏乐的东西已经搬走了,房间和家具倒没有变动。屋里充满空虚的感觉,彷佛客人刚走似的。

  “你要不要这个房间?如果要,可以搬过来。”

  茱娜迟疑了一会。“你呢?”

  “我还是住在你房里。”

  她觉得,这样轻松多了。“随便。这张桌子很有用。等儿子出生,我要让他住这里。”

  她已经告诉他自己怀孕的消息。她也告诉了杏乐。杏乐知道这不是叔叔的孩子,很诧异她总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和谁生的,他根本不想问。

  “宴席上有哪些人?”

  “秀英、杏乐的大学同学,还有她的朋友,大都是欧亚混血儿。韩星的妈妈也去了。”

  大叔沉默了一会。

  “荒唐!搬出我们这样的房子,去住一间拥挤的小公寓。他的薪水怎么过活?”

  茱娜咯咯笑起来。“我劝过他。不过,你也知道没有用的。也许过一段时间,他会后悔。但是我觉得他会坚持到底,照自己的意思做。”

  信佛的大婶悄悄来到门边,没有人注意到她。她是家里最不受这些变化干扰的人。

  她问起新房的概况,茱娜一一说明:“不太宽。有两间房和一个小厨房。很多家共享一个阳台,用格子分开来。”

  大婶说:“只要年轻人快乐,随他们去吧。”

  “那个私生子也在?”

  “没看到他。我知道他以后要和外婆住在旧居。”

  “我们家居然养六尿的杂种!”

  大叔对这一点,特别在意。大婶平平静静说:“世事难料。阿弥陀佛!幸亏没有更坏的情况发生,谢天谢地。一切都是注定的。我只想说,不管他做了什么,他还是你侄儿。若非你们俩都倔得像驴子,我们也许能迎她进来。”

  “什么?在我家接受六尿的杂种!”他口沫横飞。

  大婶温柔地笑笑。“你又来了。如果他们喜欢,那是他们的事。我只求你忘记一切,原谅一切。万一他需要钱,我不会拒绝的。谁知道会有什么结果?秀英的看法怎么样?”

  “我不知道。刚才她似乎很高兴。他那个当记者的朋友维生一直陪她说话呢。”

  叔叔又觉得受辱了。

  “我知道,她向来护着杏乐。我不懂这些调调儿。在报上写诗的女学士。同一家出来的。没有一个人感谢我的恩情。我把她带过来,又替她找到了那份工作。”

  最大的屈辱就是亲侄儿不够敬爱他,不肯讨他欢心,也不肯听话。他应该知道,金钱就是力量,叔叔有权利把钱交给他喜欢的人。只要杏乐肯像一般敏感的侄儿,说声“是的,阿叔”……但是杏乐就是不愿意。

  杏乐坚持要娶韩星,叔叔却反对到底。两头公牛都有犄角,谁也不让步。

  杏乐说要娶那个混血儿,他们闹过好多回了。

  “你一直和那个查某来往?”叔叔问。这句粗话等于英文的“雌儿”。

  杏乐吓一跳。“你是说韩星?”

  “是的,我是说那个外国女孩子。你不是说认真的吧?”

  “恐怕是哦!”杏乐干干脆脆回答。

  “杏乐,”叔叔正色地说:“外国女孩子不老实,韩星是混血儿,半番婆。她们喜欢花钱,花钱,花钱。你养不起的。她们没有我国女子的教养和责任感。看看我。我是一家之主。你想我若娶了一个外国太太,我能当一家之主吗?别骗自己了。很多中国女孩子乐意嫁到我们家来。那样舒服多了。外国女孩子漂亮——但是会花钱。韩星很漂亮,我知道。你若爱看裸女,多的是地方让你夜夜一饱眼福。但是家居又不同。你想外国太太,甚至混血太太能容我娶妾吗?这些事情不成。我们的习惯又不一样了。你还是听叔叔的劝告。”

  “阿叔,拜托。我一向听你的话。不过这件事是感情的问题。她是一个好女孩——是——情感的问题……”他说话断断续续的。

  “你知道她母亲是吧女?”

  “那算得了什么?父亲和你出来都当苦力。那又有什么分别呢?”

  “算得了什么,你说?”叔叔的声音提高了一点。然后他翻动嘴里的雪茄,恢复了常态。杏乐看到金戒指在他手上闪闪发光。“记住,你父亲和我一向走正路谋生。你不要以为,由日薪计酬的工人达到我今天的地位是容易的。你不能说,那算什么?你去工厂做一天工,你就知道了……喔,至于娶进我们家的女子,我要求有教养,有礼貌,有责任感,敬重长辈的人。你不能说,那算什么?你还是详细考虑一下。你父亲去世了,我对你有责任。你现在准备吃饭去吧。”

  他最气的是,杏乐回来以后,就不肯再和中国女孩相亲。

  * * *

  有一天他对侄儿说:“你简直疯了,你不肯再看中国女孩子。你被那个混血儿迷住了。”

  杏乐忍住怒火。“我想是吧。欧亚混血儿和别人也没有什么差别。你为什么?不能把他们当普通人,忘掉他们的种族呢?我一直打算和你谈谈,阿叔。”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