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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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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春天,孟嘉从都察院的朋友口中,听说一个盐务走私的巨大案子即将侦破。其中牵连到扬州一个出名的盐商,他和高邮盐务司勾结,利用官船偷运私盐,藉以逃避重税。一个姓薛的盐务使和若干厘金官吏都涉及这个案子。那就是说,若是正式起诉,不但罚款极重,盐商要流放,薛某一定要判多年流放,甚至要判死刑。关于阴谋勾结的资料,已经在当地搜集到不少。薛某和该名盐商被控以盗窃国帑,知法犯法。究竟如何,那就看这个案子怎么样办了。倘若证明罪行重大,薛某可能秋天在北京城斩首示众。 自然,这个案子会株连不少。盐商杨顺理正在拚命挣扎,各方面活动奔走,就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他势力很大,但愿钱能通神。他已经派有私人代表来到北京,奔走门路,但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御史刘铮,是为官清正克尽职责的人。不知他名字那个“铮”字,是官拜御史之前的书名,还是做御史之后新起的。不论如何,“铮”指铁之刚利,如铁之铮铮,又喻人之刚正不阿。这件案子无法疏通,杨某的代表深冬时来京不到一个月,即南返扬州。 在二月中旬,薛盐务使和商人杨顺理即已逮捕归案,拘押票已经发出,要传好多主要关系人或证人查问,他们的供词都记录在卷。凡与官方合作的,如妓女宝珠、小桂花都予释放,但仍在官方监视之下。 这个案子与牡丹的关系是够近的。重要的证据当然是她亡夫亲笔写的日记和账目。虽然铁证如山,薛盐务使和其它人等仍继续否认予闻此事,把责任全推到几个低级员司身上,那几个低级员司家人的生活则由富商杨某答应负全责照顾。 主要的证据,现在即在梁孟嘉的手中,不过已经抄写了一份送交了都察院(都察院负有今日检察长之权,对皇帝的所言所行也有诤谏之责)。本案现在正在江苏当地审理,很快即由府至道,再到驻在南京的巡抚,最后是到大理院。孟嘉向主办此案的御史再三请求务必以供词为主,以个人情面为他堂妹恳求,日记部分最好不必涉及。因为他堂妹不顾亡夫声誉,已将此日记呈交官府,也算是一功。虽然费庭炎的名字也被牵连在内,但对死者,或荣或辱,终归无用。并且亡者遗孀对此案件,一无所知,主办该案的御史应允不将牡丹名字牵连在内。 那些日子,家中谈到牡丹回杭州探望父母一事。牡丹自己愿意南下,但孟嘉不明白为什么缘故。万一牡丹还怕自己被牵连在内时,他可以尽速给奕王爷写一封信,请他向江苏巡抚美言一二。按理说,主管军事的总督与主管民政的巡抚,地位是相等的,虽然职权不同,这位满洲皇家的王爷的一句话,对汉人巡抚还是有份量的。这件事办起来是再容易也没有。两位大人在饭桌儿上一句话就够了。于是,孟嘉给奕王爷写了一封信。后来事情顺利解决,孟嘉把这件私运官盐的事情也就置诸脑后了。 在四月初,刚过了清明,牡丹接到白薇的一封信。两人来往的书信之亲密坦白就如同闲话谈心一样。白薇无论说什么话,牡丹都不会生气。在若干其它事情之外,白薇有下列一信: 牡丹: 你生活上之独立精神与勇气,我一向佩服。你在北京所见之景物,我深信我亦甚愿来日与若水一同前去游赏。你近日之生活,必然如一美梦,你真幸运儿。闻人言月下望天坛之美,我愿留此乐事,将来与汝共之——或待汝少为安居就绪,未为迟也。我不克近日北上,即以此为一理由,未为不可……汝之影响于金竹之大,汝尚一无所知。我可以掬诚相告,此事我极痛心。春日他来杭扫墓,我见其形状,不觉大惊。头发蓬松,形容枯槁。面貌竟一变至此,殊不可信。表面虽勉作坚强状,但其内部,业已摧陷。他告我正在上海与一妓女同居。由苏州至上海,仅一小时里程。我今将一事相告,实为我与汝前未谈及者。汝北上后,彼于十一月曾来桐庐,独至该小溪下游,孤宿一夜。次晨他抵舍下时,两目血红,消瘦可怕。但彼故作勇敢坚强状。彼今日确已改变,大不同于曩昔。汝亦无法使其恢复旧观。我与彼交谈时,彼未尝一言以及汝,亦未提及汝之姓名。彼若对汝愤恨,汝亦不应责怪。我亦因与彼相既久,见此惨状,实觉痛心……假以时日,彼或能自行解脱,因此人个性极强,刚而有力,我知之,汝亦知之也…… 牡丹实在无法卒读,但觉心中忽而作冷,忽而作烧,胸中则堵塞难忍。信中并没有说他已离开妻子,显然是他并没有。一个妓女可以公开做的事,普通女人焉敢去做!牡丹知道那个妓女一定不配金竹,金竹也并不是真正需要那个妓女。她一时但觉肝肠隐隐抽搐,热血冲到脸上,几乎感到微微疼痛。 这个消息引起她一腔悔恨。因为他不能离开妻子,牡丹自然不能答应像那个妓女一样和他同居,这也不算自己的过错。若给他写封信吧,现在又凭白无故没有理由;反倒引起更多的麻烦,又使他对旧事更难忘记。事情已经那样,就让那个贱货,不管她是谁吧,让那个婊子占有他吧,也许能帮着他恢复一下,渐渐近乎正常了呢。 那天夜里,她半夜醒来,便无法入睡。她起来,在黑暗中无法找到拖鞋,光着脚走到旧桌那儿,点上灯,自己坐着想。灯的柔和的光和沉默的星斗,那么像她和金竹在桐庐那午夜的时光,她的心跳得好厉害,似乎跳到了她的嗓子眼儿里来。她双唇紧闭,拿起一管笔,开始给白薇写信。她向窗外一望,但见夜的天空,繁星万点,银河倾斜。银河,按民间的传说,是把一对情人牛郎织女分隔在两岸的。她似乎听得见金竹温柔的声音,在她耳边低声细语,细说那牛郎织女的长相思,她俩一年一度的七月七日才能团圆一次。她想象中似乎能听见金竹急促的喘息。 白薇: 读来信,知金竹近况,不胜惊诧。我不断自问,此事果我之过耶?我并未修书问候。他将永不原谅于我,势属必然。所尤惧者,即我果有信前往,渠必致重启旧痛。此事只可与妹言,不可与外人道也。因我之心神早已归属于他,急欲赎罪愆。故每思忘怀往事,终于无能为力。我何以如此,亦不自知。我今如一叶小舟,飘荡于茫茫大海,业已迷失方向,不复辨东南西北矣。自来北京,迄未获得梦想之快乐。情形演变,荒唐可笑。此皆我一人之过,我非不知。以堂兄之年,为人如此,殊无瑕疵可指。我二人年龄虽有二十之差,如我能忘怀金竹,此差别亦不为害。但我实不能忘,你非不知也。金竹之爱,已深植于我之血液,我之毛发,我之骨,我之髓,我心灵之深处。 我当何以自处?务请相告,我当如何为佳?我心肠寸断矣。我与金竹断绝关系,实非不得已。因长此以往,实不能每年与渠只一二次相见而已。试问此一二次相见之外,其余之岁月,我将如何消磨耶?此种情形,汝自不难了解。对往事我又焉能完全忘怀?自吾二人相爱伊始,每次相会,痛苦与激动,皆交集而不可分,相拥抱之喜,恒伴以别离之苦,肝肠之痛,正是“相见时难别亦难”也。渠虽勉持镇定,我归家时,见心中毫不相爱之丈夫,则深感恐惧。又因心知惟我始能与彼如此真正之身心结合,故尽情放荡,强忍心头之痛,以使渠享受更多之快乐。我之感觉,天生极为锐敏,我二人既相会匪易,故每逢相会,我则力求忽视现实,盲目想象,每设身处地,以结发妻子自任,庶乎心醉神迷,暂享狂欢于剎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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