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梁启超 > 王安石传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一四 | |
|
|
(按)是说也,近世曾文正公宗之而加引申焉,其言曰:“今之君子之在势者,辄曰天下无才。彼自尸于高明之地,不克以己之所向转移习俗,而翻谢曰无才,谓之不诬可乎。十室之邑,有好义之士,其智足以移十人者,必能拔十人中之尤者而才之,其智足以移百人者,必能择百人中之尤者而才之。然则转移习俗而陶铸一世之人,非特处高明之地者然也。凡一命之上,皆与有责焉者也。”其言更博深切明矣。顾公之此论,独以陶冶之责归诸人主何也?非徒以其所与语者为人主而已,私人陶冶之范围狭而人主则广,私人陶冶之效力缓而人主则疾,故不居高明之位而勉其责云者,不得已而思其次耳,慰情聊胜于无耳。若夫欲发扬一国之人才而挟之以趋,道固莫有捷于开明专制者,此俾斯麦所造于德国者如彼,而曾文正所造于中国者仅如此也。 所谓陶冶而成之者何也?亦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所谓教之之道何也?古者天子诸侯,自国至于乡党,皆有学,博置教导之官而严其选,朝廷礼乐政刑之事,皆在于学。士所观而习者,皆先王之法言德行治天下之意,其材亦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苟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则不教也;苟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不在于学。此教之之道也。所谓养之之道何也?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也。何谓饶之以财?人之情,不足于财,则贪鄙苟得,无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其制禄,自庶人之在官者,其禄已足以代其耕矣,由此等而上之,每有加焉,使其足以养廉耻而离于贪鄙之行。犹以为未也,又推其禄以及其子孙,谓之世禄,使其生也。既于父母兄弟妻子之养,婚姻朋友之接,皆无憾矣;其死也,又于子孙无不足之忧焉。何谓约之以礼?人情足于财而无礼以节之,则又放僻邪侈,无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为之制度婚丧祭养燕享之事,服食器用之物,皆以命数为之节,而齐之以律度量衡之法。其命可以为之而财不足以具,则弗具也;其财可以具而命不得为之者,不使有铢两分寸之加焉。何谓裁之以法?先王于天下之士,教之以道艺矣,不帅教则待之以屏弃远方终身不齿之法;约之以礼矣,不循礼则待之以流杀之法。王制曰:变衣服者其君流。酒诰曰: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夫群饮变衣服,小罪也,流杀大刑也,加小罪以大刑,先王所以忍而不疑者,以为不如是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夫约之以礼,裁之以法,天下所以服从无抵冒者,又非独其禁严而治察之所能致也,盖亦以吾至诚恳恻之心力行而为之倡。凡在左右通贵之人,皆顺上之欲而服行之,有一不帅者,法之加必自此始。夫上以至诚行之,而贵者知避上之所恶矣,则天下之不罚而止者众矣,故曰此养之之道也。所谓取之之道者何也? 先王之取人也,必于乡党,必于庠序,使众人推其所谓贤能书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诚贤能也,然后随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所谓察之者,非专用耳目之聪明,而听私于一人之口也,欲审知其德问以行,欲审知其才问以言,得其言行,则试之以事,所谓察之者,试之以事是也。虽尧之用舜,不过如此而已,又况其下乎?若夫九州之大,四海之远,万官亿丑之贱,所须士夫之才则众矣;有天下者又不可以一一自察之也,又不可偏属于一人而使之于一日二日之间试其能行而进退之也。盖吾已能察其才行之大者,以为大官矣,因使之取其类,以持久试之,而考其能者以告于上,而后以爵命禄秩予之而已。此取之之道也。 所谓任之之道者何也?人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其所任有宜有不宜,先王知其如此,故知农者以为后稷,知工者以为共工,其德厚而才高者为之长,德薄而才下者以为之佐属。又以久于其职,则上狃习而知其事,下服驯而安其教,贤者则其功可以至于成,不肖者则其罪可以至于著,故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绩之法。夫如此,故智能才力之士,则得尽其智以赴功,而不患其事之不终其功之不就也;偷惰苟且之人,虽欲取容于一时,而顾辱在其后,安敢不勉乎;若夫无能之人,固知辞避而去矣,居职任事之日久,不胜任之罪,不可以幸而免故也,彼且不敢冒而知辞避矣,尚何有比周谗谄争进之人乎。取之既已详,使之既已当,处之既已久,至其任之也又专焉,而不一一以法束缚之,而使之得行其意。尧舜之所以理百官而熙众工者,以此而已。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此之谓也。 然尧舜之时,其所黜者则闻之矣,盖四凶是也;其所陟者,则皋陶稷契,皆终身一官而不徙。盖其所谓陟者,特加之爵命禄赐而已耳。此任之之道也。夫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之道如此,而当时人君,又能与其大臣,悉其耳目心力,至诚恻怛思念而行之,此其人臣之所以无疑,而于天下国家之事,无所欲为而不得也。 (按)公所言教育之当兴官吏之当久任等,稍知治体者盖不能持异说,无俟发明。独其论裁之以法,而引加小罪以大刑,则有疑其持申商之术操之过切者,则甚矣其间于政治之原理也。夫国家之对于人民,有命令服从之关系者也,其统治权至尊无上而不可抗者也,非惟专制国有然,即立宪国亦有然。夫苟不可行者则勿著为令已耳,既著为令而可以不行,则是渎国家之神圣也。后此诸君子,以阻挠新法贬谪迁徙,而积怨发愤于荆公,曾亦思管子之治齐也。曰:歹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从令者死。 荆公之所以失败,正坐姑息,不能践此书之言而已。 方今州县虽有学,取墙壁具而已,非有教导之官长育人才之事也。唯太学有教导之官,而亦未尝严其选,朝廷礼乐刑政之事,未尝在于学;学者亦漠然自以礼乐刑政为有司之事,而非己所当知也。学者之所教,讲说章句而已。讲说章句,固非古者教人之道也。 近岁乃始教之以课试之文章,夫课试之文章,非博诵强学穷日之力则不能,及其能工也,大则不足以用天下国家,小则不足以为天下国家之用。故虽白首于庠序,穷日之力以帅上之教,乃使之从政,则茫然不知其方者,皆是也。谏今之教者,非特不能成人之才而已,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材者,何也?夫人之才,成于专而毁于杂,故先王之处民才,处工于官府,处农于畎亩,处商贾于肆,而处士于庠序。使各专其业,而不见异物,惧异物之足以害其业也。所谓士者,又非特使之不得见异物百已,一示之以先王之道,而百家诸子之异学,皆屏之而莫敢习者焉。今士之所宜学者,天下国家之用也,今悉使置之不教,而教之以课试之文章,使其耗精疲神穷日之力以从事于此。及其任之以官也,则又悉使置之,而责之以天下国家之事。夫古之人,以朝夕专其业于天下国家之事,而犹才有能有不能,今乃移其精神夺其日力,以朝夕从事于无补之学,及其任之以事,然后卒然责之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宜其才之足以有为者少矣。臣故曰非特不能成人之才,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材也。 |
|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