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平定了三藩和台湾,开始考虑与罗刹(俄罗斯)的关系:
(康熙)想起韦小宝曾去过莫斯科,不但熟悉彼邦情事,且和罗刹国掌握大权的摄政女王关系不同寻常,曾献计助她脱困夺权,受过她的封爵,这是手中的一着厉害棋子,如何不用?(《鹿鼎记》第1821页)
于是,在韦小宝勾搭上了苏菲亚公主、引发了莫斯科政变之后,金庸更异想天开地继续让他去指挥雅克萨之战、签订《尼布楚条约》,然后又故作正经地说:
本书记叙尼布楚条约之签订及内容,除涉及韦小宝者系补充史书遗漏之外,其余皆根据历史记载。(第1916页)
那么,历史上真的没有类似的、相关的记载吗?是不是又一个“耳食传闻,不宜录之于中华正史,以致此事湮没”(第1421页)?还是“求诸野”。清赵翼《檐曝杂记》卷一“俄罗斯”条:
康熙中,圣祖尝遣侍卫托硕至彼定边界事。托硕美须眉,为女主所宠,凡三年始得归。所定十八条,皆从枕席上订盟,至今犹遵守不变。(《檐曝杂记 竹叶亭杂记》第20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主角当然不可能是韦公小宝(不过在《鹿鼎记》第558页里他被封为御前侍卫副总管,身份倒一样),小说里被动的莫斯科之行成了中方主动出击的“美男计”,但最重要的一点是相同的:中方占了便宜的《尼布楚条约》的签订,得力于这位“为女主所宠”的中方人物甚多。只是,此说可靠否?从常识上来讲,可能性不大;从学术逻辑上来说,没有更有力的佐证,不利的证据却找到了一条。《癸巳类稿》卷九“俄罗斯事辑”条:
……又以女汗有男侍,俗间小说遂谓我使侍卫硕托,与其汗订十八条议于枕席之上。其说皆佻谬,且亦安得有十八条议哉?
到底是“托硕”还是“硕托”?连事件主角的名字都成了问题,可见这笔账本来就糊涂之至。不过,有必要说明的是,《檐曝杂记》可不是什么“俗间小说”,而是一部颇有价值的史料笔记;其作者也是位成就斐然的史学家。只是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还远远没能“走向世界”,一接触到山海经一样的“蛮夷”之事,再清醒的脑子也会发昏。
如果硬要考其实,18世纪30年代初,雍正帝两次派侍郎托时出使俄罗斯。当时俄国也是“女主”——安娜伊凡诺妩娜女皇(《有清一代之中俄关系》第58页,云南崇文印书馆1947年版)。萧一山先生《清代通史》卷上第770页亦载此事,说是“据俄史所载”、“中国诸史中未有记其事者”,又说“至所以纪载缺如者,或出于领兵大臣之所为,而非清廷特简耳”。侍卫托硕,会不会就是侍郎托时的讹传?这当然只是“大胆的假设”。
《檐曝杂记》曾是金庸写《书剑恩仇录》的参考史料之一。《书剑恩仇录》第803页所引赵翼语就出自《檐曝杂记》卷一“圣学二”条。同样,《鹿鼎记》的写作参考过《癸巳类稿》也决计无疑(第1492页就引用了同属卷九的“俄罗斯佐领考”条)。所以,金庸应该见过这两则史料。
如果《癸巳类稿》所谓的“俗间小说”不是针对《檐曝杂记》而言,就说明枕席订盟十八条之说在当时流传得极为广泛。尽管还只是个粗坯,却一点也不防碍金庸的借用与发挥。对这样的传说,他早就成竹在胸:“历史学家当然不喜欢传说,但写小说的人喜欢。”(《<书剑恩仇录>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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