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通婚违反“礼教”的哪一条



  作者:阎大为
  在《神雕侠侣》一书中,杨过和小龙女之间的爱情和婚姻的曲折和磨难贯穿全书,没有这些,《神雕侠侣》就不能成书,或完全成为另一种样子。
  金庸为了要给这种曲折和磨难营造足够的气氛,在第十四章中自己伸出头来特别加以评论说:“宋人最重礼法,师徒之间的尊卑伦常,看得和君臣、父子一般,万万逆乱不得。”不过这也没有什么,作为武侠小说是可以虚构的,既然整个武林都是虚构的,再多虚构一条师徒间不能通婚的礼教规矩,也没有什么大关系。
  然而,在金庸为《神雕侠侣》写的后记中,他又一次强调说:“师生不能结婚的观念,在现代人的心目中当然是根本不存在,然而在郭靖、杨过的时代却是天经地义。”有一些“金学家”们也就跟着说,宋朝时的礼教大防最严云云。这样就不能简单地把金庸营造的“宋人最重礼法”仅只看作是小说家的虚构,只是用来娱乐读者的东西了。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究竟是不是“宋人最重礼法”、另一个是师生间的婚姻是否违反中国古代的传统或礼教。
  先说第一个问题。宋朝出了好几位有名的道学家,他们极力宣扬道学,崇尚礼教,但这并不能说明“宋人最重礼教”
  而恰恰是宋人对礼教重视不够,所以需要特别对礼教加以强调之故。(X ××《老子》)
  宋朝以前的五代时期,按正统的观点看,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极低。像有名的冯道就是五代时人。他一生中在四个朝廷中当高官,先后服侍过十个皇帝,亡国废君,毫不在意,没有任何一点忠君的观念。而和他同时代的文人们却崇拜他为“圣人”。宋朝初年的重要文人和官僚郭忠恕还说冯道“累朝大臣,诚信著于天下,四方谈士,无论贤与不肖,皆以为长者。”
  宋朝继承了这一封建伦理道德混乱的局面,正统的知识分子是不满意的。欧阳修等人就曾口诛笔伐;到周敦颐、程颐、程颢等人手中,一个维护封建统治等级制度和宗法制度的道学哲学体系,逐渐建立起来;到南宋的朱熹更是此哲学体系的集大成者。
  但是,在宋时,反对道学的力量还是很强的。在南宋时,朱熹的学说就曾一度被判为“伪学”,在禁止之列。到明清时代科举考试中,以经义取士,且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为准,这样道学的力量才一天盛似一天。所以,最讲礼法的是在明代和清代。
  程颐是反对寡妇再嫁的,他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大概他是没有真正挨过饿的,否则他一定不会这么讲。
  他虽这么讲过,但丝毫也不能说明宋人都接受他的观点。
  南北宋之交有个有名的女词人叫李清照,她48岁时.丈夫去世,她再嫁给一个叫张汝舟的人,后来又离异。
  李清照的父亲叫李格非,曾在朝廷中任礼部员外郎,是个有名气的文人。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科举考诗词,而李格非却着意经学、礼记(《宋史》卷444),应该是很讲究礼教的。
  李清照受过极好的教育,又是在这样一种家庭影响下长大的,却在所谓“黄昏恋”的年龄,她再婚、离异。可见程颐那一套宁可饿死不能再嫁的说法,不但没有为一般老百姓接受,就连大官僚、著名文人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女子也没接受。
  不知金庸和诸多“金学家”是根据什么判定“宋人最重礼法”。
  既然金庸在《神雕侠侣》的后记中很肯定他说,在郭靖、杨过的时代,师生不能通婚是天经地义的,那么他一定有充分的根据,会用一些例证来说明这个问题。恕我孤陋寡闻,实在想不起来在宋代有什么人,因为师生通婚而受到人们的谴责。
  过去,在有些私塾念书,是要拜“天地君亲师”的牌子的,把老师抬得够高的了。但这和婚姻好像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这五个字中还有“君”字,但选妃子,尚公主,“君”家都可能通婚,何况“师”呢。
  《西游记》中讲过“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话,那只是说说而已。别说是现代的教师们,就是古代那些在私塾中教童的秀才们,若不是得了精神病,绝不会动这样的念头,想让学生们一辈子将自己看作父亲一般。
  笔者是个中国古代文史的爱好者,诚心地希望,金庸或哪位高明的先生能在这个问题上,即在宋代师生联姻(当然是指合法的婚姻)是否“逆乱”这个问题上,提出一些例证。
  本人将不胜感激。
  在有一点上,金庸的聪明还是很令人佩服的。在杨过入古墓派,拜小龙女为师时,不称为师父,而称姑姑。在当时,看不出是什么特殊之笔。到了后来,在第十四回,杨过在大庭广众之中大声说:“姑姑教过我武功,可是我偏是要她做我的妻子。”从字面上看,这真是“石破惊天”的乱伦的“豪言壮语”。看到这里,我真佩服他有“先见之明”,佩服他能早早就为此极有刺激性的“乱伦”语言留下伏线。

 

本书由“云中孤雁”免费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