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曹若冰 > 英雄枪·美人血 >  上一页    下一页
一四


  (五)

  雪梅楼的茅房,并不如想像中的臭气熏天。

  这座茅房非但不臭,而且还芳香扑鼻,气味清爽怡神。

  谁都不知道这座茅房为什么会“香”起来。

  但方杀知道。

  ──他知道自己的主人若要使茅房不臭,实在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

  他走进了茅房,霍十三刀也跟着他进了去。

  茅房的面积不太大,但就算再挤七八个人进去也绝不成问题。

  但问题是:方杀带霍十三刀到茅房里,究竟有什么目的呢?难道他们竟然选择茅房作为决斗的地方?

  倘真如此,这种决斗也未免太稀奇一点了。

  茅房的门紧紧关闭。

  这是个闷葫芦,谁也不知道闷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郎如铁还未到雪梅楼,他就已知道霍十三刀已在这间酒家中,而且还遇上了可怕的方杀。

  这件事并不是他猜出来,而是八腿猫告诉他的。

  八腿猫并不是猫。

  他是个人。

  但他也没有八条腿,甚至连三条也没有。

  他也和任何人一样,只有两条腿。

  但这两条腿,奔跑起来的时候,普通人就算真的有八条腿,也绝对无法追赶得上。

  八腿猫在八岁的时侯,就已不断的苦练轻功。

  别的功夫他并不怎样出色,但光是他这一身出神入化的轻功,就足以令人看得为之发楞。

  很少人能比八腿猫跑得更快,甚至连当代武林素以轻功著名的飞燕教主孙碧燕,她的飞燕十八步也无法压倒八腿猫。

  三年前,八腿猫在江南大懒酒庄门外,碰见了一个醉汉。

  当时八腿猫也有七八分酒意,两个醉汉相逢,不知如何居然就打睹起来。

  他们本欲打赌能喝得更多,但大懒酒庄的掌柜却已在这个时候宣布打烊。

  大懒酒庄的老板极懒,掌柜先生更懒,伙计也是一样,一经宣布打烊,就算你拾一箱金子来买一坛酒,恐怕也会吃其闭门羹。

  他们喝酒打赌不成,醉汉居然提议打赌一百两金子,比赛看谁跑得快。

  八腿猫面有难色。

  他紧皱双眉,向醉汉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又一遍,道:“这怎么行?看样子你一定会比我跑得怏……”

  他口里说:“这怎么行”,其实却是正中下怀,他八腿猫别的看家本领就是这个“跑”字,这个醉汉竟然在这地方面与老子比划比划……

  哈哈!

  这倒是一件笑掉大牙的好事!

  别说一百两金子,就算赌一万两却又何妨?

  八腿猫有一万两金子吗?

  没有。

  他不但没有一万两,就连一百两也没有。

  但他还是跟这个醉汉赌了。

  他当然赌,因为他有绝对的把握,可以比这个醉汉跑得更快十倍。

  他们议定的起点是大懒酒庄,而终点则是距离酒庄五里外的风凉亭下。

  八腿猫有意哄一哄这个醉汉,一开始的时候就故意比对方跑得更慢。

  醉汉已醉,连跑起来的时候也是一摇一幌的,若说他能比八腿猫跑得更快,那简直就是奇迹。

  八腿猫从来都不相信奇迹这一回事,也许他这个人几乎一辈子都没有见过奇迹出现罢。

  一百两金子虽不算多,但总比连一两碎银也没有好千百倍。

  他们一直跑了三里,八腿猫还是遥遥落后。

  醉汉回头一望,哈哈一笑,腿上的劲力又加了几分。

  他开始跑得更快。

  八腿猫心中暗暗好笑,心中忖道:“妈的,鹅行鸭步也来与本猫爷比划,且让你瞧瞧八腿猫的神猫步法,保管你瞧傻半边脑袋。”

  他的神猫步法独步天下,能跟得住他的人到现在好像还没有出世。

  “猫步”一经施展,果然不同凡响。

  八腿猫就象猫抓老鼠似的,直向醉汉方面窜去。

  他跑得好快。

  快得难以形容,难以想象。

  可是,怪事来了。

  八腿猫的神猫步法走势如风,醉汉仍然“鹅行鸭步’也似的在前面摇摇幌幌,可是摇摇幌幌的醉汉始终在领先地位,去势如风的八腿猫,竟然无法平扳败局。

  八腿猫的脸青了。

  “猫爷的姑奶奶,这究竟是个人还是个鬼?”

  他一面暗自嘀咕,一面再发劲穷追。

  他终于追到了醉汉。

  但那时候醉汉早已懒洋洋的躺在风凉亭下,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醉汉第一句说话就已让八腿猫的脸红了半天,他微笑着拱手道:“承蒙兄台让步三里,否则胜负之数还是未知之数。”

  八腿猫无话可说。

  醉汉接着伸手又道:“拿来。”

  八腿猫脸色发白,道:“拿……拿什么来?”

  醉汉道:“当然是金子,数目是一百两。”

  八腿猫叹了口气,道:“朋友,你看小弟这副长相,象是会有一百两金子的人吗?”

  醉汉的脸色变了。

  “你想赖帐?”

  八腿猫苦笑道:“我并不是赖,常言有道,愿赌就服输,但小弟目前手头上的确没有这许多金子,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咱们将来还有碰头的机会,那时候小弟一定设法把这笔赌帐连本带息一起奉上,咳咳……小弟告辞啦。”

  八腿猫说走就走,而且速度比兔子逃命的时候还快。

  但他仍然跑不掉。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