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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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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牧场杀人地 三月天,江南已是暮春时节。陕西布政司的中北部,却是解冻后的一段讨厌时日,天气阴晴不定,冷气袭人,皮袄仍然无法脱下,正是乍暖倏寒的季节。 邠州至泾州的官道上,行人稀少,宽阔的官道上空荡荡地鬼影俱无。这条通向西域的古道,经过多次兵燹之后,已经逐渐荒凉。巩昌府的渭河河谷已经打通,巩昌道取代了这条古道的地位,南西商旅,不再利用这条古道,于是这条路上的城镇便日渐凋零萎缩。目前走这一条路的人,大多是往来平凉府的商贩。 黑水河口的停口镇,位于邠州西面四十里,是往来邠州与宜禄镇的中途站,只有四五十户人家,显得冷冷清清。镇中心的街右首,有一家只挂着酒幌子而没有招牌的小酒店,是本镇唯一的食物供应处。 近午时分,艳阳高照,风和日丽,黄泥路面有点泥泞,人行走其中,一不小心便得摔跤。 “啪卟!啪卟……”镇东蹄声入耳,一匹健马正以不徐不疾的轻快步度,徐徐驰入镇口的木栅大门,马蹄踏在泥泞的路面上,响声令人心里发闷。 马是好马,浑身枣红,毛色光润发亮。胸宽膘圆,十分雄骏。 马上的骑士也够雄俊,有八尺左右的身材,猿臂鸢肩,一双虎掌结实宽大而红润。年约在二十岁左右,生气勃勃而且相当俊逸,脸色红润而且略带古铜色,肌肉刻画着坚毅的线条,生了一双机警灵活锐利的大眼睛,鼻梁挺直,唇角形成十分匀称的弧形,留着稀疏的小小八字胡。其实这不能算是胡,只可说是乳毛。 戴皮风帽,披了老羊皮外袄,内着青紧身,青布夹灯笼裤,快靴。腰上围了一条阔皮护腰,隐隐可看出护腰外围有暗器插口,却没有暗器在内。左胁下悬了一把古旧的长剑,剑鞘斑驳毫不起眼,鞍后带有马包,一看便知是位长途旅客。 镇中居民不多,没有人注意这位旅客。蹄声在酒店前静止,青年骑士慢腾腾地跨下鞍桥,在栓马桩前挂上缰绳,向迎出的店伙笑道:“小二哥,请替我将坐骑上槽,给上料,劳驾了。” 他取下挂在鞍旁的皮鞘袋和酒葫芦,从容举步掀帘踏入店中,呵出一口白雾,摘下风帽向另一名店伙说:“伙计,来两壶酒,准备些吃的。费心,请别将羊肉送上,贵地的羊肉很可口,但在下吃不惯,牛鸡或野味都成,就是不要羊肉。” 店伙感到奇怪,这位爷满口中原口音,看样子像是往西走的长途旅客,在这条路上不吃羊肉,那就麻烦了,这一带的主要肉类是以羊为主的。 “客官请稍候,小店有的是野味。咱们这儿是山区嘛。”店伙笑答,引青年人入座,忙着张罗茶水。 青年人开始打量店中的光景,目光落在右首壁角的坐头上。 那儿,坐了三个粗壮的青年人,一个个粗眉大眼,脸上流露着剽悍粗犷的神色,穿了羔皮外袄,袄尾下露出一段刀鞘。桌面上酒菜摆得满满地,吃相可媲美饿狼。其中那位年长些的大汉,吃相尤其不雅,坐的是条凳,一条右腿翘踏在凳的另一端,右肘顶在膝盖上,大碗酒大块肉猛往口中塞,有时根本不用筷子,伸手便抓。 “可能是本地的地头蛇。”他想。 “砰”一声暴响,一名大汉一掌拍在桌面上,大叫道:“老七,再烫两壶酒来,他娘的怎么这样慢?你快些行不行?” 店伙老七喏喏连声,惶然地至炉上温水锅内取了两壶烫好的酒送上,陪笑道:“来啦来啦!四爷,还要些什么?” “要时再告诉你。喂!聂大爷那儿,有空替我去问问,最近咱们一批货色,他如果需要,请他知会一声。”大汉四爷抢过酒壶,一面斟酒一面说。 “好,小的明后天便到聂大爷庄上走走,必定将话传到他那儿。”店伙哈着腰恭敬的回话,对那位四爷敬畏有加。 酒菜送上,青年人一面进食,一面向送菜上桌的店伙信口问:“伙计,这儿到宜禄镇还有多远?” “还有四十来里,客官刚好赶得上打尖。”店伙答。 “路上好走么?” “不太好走,雪化后路上泥泞,客官千万不可赶得太急,小心坐骑失闪。” “谢谢关照。你对宜禄镇地头熟不熟?” “好说好说,小的是宜禄镇人氏。”店伙笑着说。 “哦!在下可问对人了。请教,宜禄镇是不是有一座浅水牧场?” “有,有,那是辛大爷的牧场,在镇北五六里。嗨!辛大爷的牧场可大着哩!镇西北浅水原数十里方圆的山野,全是放牧的好所在。牧场的西北角圈马,东南放羊。在宜禄三大牧场中,浅水牧场是最大的一座。” “哦!宜禄镇还有另两家牧场么?” “是的,一是镇西三十里的盘谷牧场,一是镇南的翔雁牧场。盘谷牧场是八爷的。翔雁是杨五爷的产业。” “那么,宜禄镇该是相当繁华的罗?” 店伙老七叹口气,摇摇头,不胜懊恼的说:“客官,这条西行古道日渐荒凉,怎么繁华得起来?宜禄镇百十年前还是邠州的大县呢,这时却成了只有百十户人家的小镇罗!经过几次天灾人祸,乡亲们死的死,逃的逃,就拿我来说吧!如果混得下去,还用得到停口镇来谋生么?” “镇上三座大牧场,还怕没活干吗?”青年人信口问。 店伙老七脸色一变,岔开话题问:“客官酒没有了,要不要再来两壶?” 青年人淡淡一笑说:“够了,在下只有两壶的量。伙计,难道你不会料理牲口?在牧场找活计,岂不比离乡背井厮混好得多?” 邻桌的三大汉,一直留心青年人的动静,脸上现出狞笑,显然不怀好意。先前与店伙打交道的那个四爷,这时推凳而起,一双油腻的大手,不停地在皮袄前搓磨,皮袄的前襟油光水亮,令人感到脏得恶心,一面用祆襟净手一面不怀好意的向青年人走近。 店伙提了两只空了的酒壶,用一声苦笑作为答复。摇摇头耸耸肩,径自走了,显然不愿回答青年人的话。 四爷怪眼一翻,歪着脑袋,流里流气的向青年人问:“小子,你是问路呢,抑或是打听消息?” 青年人端着酒碗,若无其事地向对方打量,慢腾腾的喝干了碗中的酒,脸上红光闪闪,含笑点头说道:“两者都有。” 答得简简单单,似乎不愿多说话,神色在和气之中,充分的漾溢着不屑和应付挑战的神态。 “你小子贵姓?”四爷狞恶地问。 “你老兄贵姓?”青年人不瘟不火地反问。 “大爷在问你呢。” “在下也在问你呢。” 四爷一愣,对方针锋相对毫不买账,似乎大出他意料之外,本待反脸发作,但看了青年人雄狮般的身材,带了剑,显然不是善男信女,不由他不有所顾忌,凶焰略抑,冷笑道:“大爷姓晏,名德,排行第四。” “我姓吴名秋华。”青年人简要的答。 “你小子打听宜禄镇的消息,有何用意?” “有关系么?”吴秋华反问。 “当然有关系,要不问你干啥?太爷是本镇西面回龙山的一方之主,与宜禄镇的辛大爷交情不薄,你可知道?” “那么,你老兄能不能把浅水牧场的事说来听听?” “你他妈的简直……” 吴秋华脸色一沉,倏然站起叱道:“呸!你的狗嘴怎么这样脏?出口伤人,你是什么意思?” 晏德一惊,心虚地退了两步。吴秋华站起来,比他高出一个头,雄壮如狮,体形上便压住了他。 另两名大汉怪眼彪圆,霍的推凳站起。 晏德胆气一壮,恼羞成怒怪叫道:“好小子!你居然敢在本镇发横,岂不是有意在太岁头上动土,老虎嘴边拔毛么?” 吴秋华冷哼一声,冷冷地说:“老兄,吴某出门虽不想惹事招非,但可也不是怕事的。你老兄左一声太爷,右一声小子,吴某倒不在乎。但骂肮脏下流话,吴某却受不了。我警告你,你口中再要是不放干净些,看样子,你可能只能活这么大的岁数了。” 晏德怒火上冲,怒吼道:“王八蛋!你想怎……” 话犹未完,“啪啪”两声暴响,吴秋华用快逾电闪的手法,给了他两记正反阴阳耳光,快得令人目光发眩。 “啊……”晏德狂叫,昏天黑地踉跄急退,“蓬”一声大震,撞中身后的食桌,连人带桌向后就倒,血从口中冒出,脸色泛青,接着变成猪肝色,指痕宛然入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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