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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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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那个穿一袭青博袍老不死身边的那个少年。”三郡主的凤目中杀机怒涌,“你一个少年,就打昏了我八家将,狠狠抽了我两耳光,把我六哥打掉五颗牙齿。该死的东西!那就是你。” “没错,那就是我。”曹世奇淡淡一笑,你们耻万人手,穷搜南京城内城郊,整整搜了一个月。其实我一直就住在龙蟠里。我承认我怕你们这些龙子龙孙。所以,这十年来我一直就在天下各地流浪,避免被你们查出根底,尤其避免在南京逗留。因为南京的乡亲们知道我这个人,早晚会你们查出的我的身分。” “你叫曹世奇?” “当然是化名。” “你该死。我曾经发誓,要把你的根底挖出来,灭你的族抄你的家……”三郡主愤怒的大叫大嚷,剑升到出手位置。 “像你祖父杀绝方先生方孝孺十族一样?你算了吧!你永远找不到我这个人。等你老爹走了狗运,有幸宰掉你的堂弟太子之后,篡位当了皇帝,也不见得能找得到我的影子。何况……” 一黑一白两个人影,以令人目眩的奇速,悄然从他身后扑上,四双手像八爪鱼,连抓带拖要将他扑倒擒捉,无声无息甚至很难看到人影,侧方旁观的人,只看到黑白的光影一闪,便已近身了。 结果,人影倏地分开。 白影斜飞,砰地一声摔出两丈外,几乎把扼守在外围的另一个白衣女人撞倒,滚了两滚立即昏厥。 黑影却躺在曹世奇脚下,爬伏不动像是死了,是一个黑衣年轻大汉,佩剑已到了曹世奇手中。 变化太快,旁观的人的确无法看清变化。 四周传出惊呼声,被曹世奇不可思议的身手吓了一大跳,接着传出愤怒的叫喊,十八名男女跃然欲动。 曹世奇一脚将昏迷不醒的年轻大汉,踢得滚出两丈外,拔剑出鞘丢掉鞘,试拂了两下。 “三郡主,制止你的人妄动,尤其不要倚众群殴,那会激发我的野性。”曹世奇面对三郡主的剑尖,毫无升剑防备的意图,剑垂身侧泰在自若,“我很少用剑,除非必须用剑以解决困难。” “原来你是所有的人中,武功最超绝的一个。” “也许吧!十年前我就证明给你看了,你那八家将都是力可搏虎豹的力士,我三拳两脚就把他们摆平了。你这人,也许比八家将强些,人数也多了两三倍,但结果将是一样的。三郡主,带了你的人,走,不要再残害这些可怜百姓,好吗?” “我要你。”三郡主一字一吐,每个字都阴森冷厉,“十年前的账,一并结算。” “我没欠你什么,这世间也没欠你什么!”曹世奇不介意对方冷厉慑人的神情,“十年前,你只是一个长不大的少女,下令推游客落江的却是你,所以我掴了你两耳光。 你个性横蛮狠毒,错不在你,而在你老爹你祖父的家教所使然,你朱家的血脉中有天生嗜血的遗传。那与我无关。 我忍受你残暴的手段伤害,因为我不想卷入你们相互杀戮的血腥漩涡,而且你无法真正伤害得了我。 现在,你居然残害这些可怜的村民,你不得不出面阻止你做出这种天人共愤的罪恶勾当……” 一道电光猛然迸射,三郡主忍无可忍,受不了他的胡说八道,剑发似雷霆。 剑势就控制了他,各种慑人心魄的奇异潜劲锁定了他,这猛然迸发的一剑,任何身手超绝的高手也难逃大劫。 异象出现了,已经化为光芒的剑尖,距他的胸口仅三寸左右,他的身躯似已飘浮离地,附在剑尖前与剑形成一体,与剑的速度似已协同一致,不可能接近分毫,这三寸距离有如天地之隔。 剑光迸射出丈外倏然静止,三郡主稳下马步,剑并没收回,剑尖前三寸,曹世奇的胸口丝纹不动. “你以神御剑的火候不错,真的不错。”曹世奇徐徐后退两步,脱出剑尖的控制范围,“天下间论武功拳剑,有你这种造诣的人,不会超出十个,可惜神意太过凶厉,我能先一刹那历史学家出来,你伤不了我,走吧!以免引起我再次惩戒你的念头。” “咦!你……”三郡主花容变色,似乎无法接受一剑落空的事实。 “你要考验我的耐性了……” 三郡主已经打出手势,包围的阵势立即发动。 十八名男女同时发动,黑白两色人影飞旋游走,风生八步,雾起四方,眩目的五彩闪光,配合连续爆发的风雷,把整座广场,在顷刻间变成不测的可怖魔域,谁也不知道这些声光来自何处。 眩目的五彩光华,从三郡主身上发出,把曹世奇的身影笼罩住,像鱼网罩住了鱼。 三郡主的外形,也似乎在刹那间改变了,发髻自散,长长的秀发扬起如飞蓬。 本来眉目如画的美丽面庞,却变成双目扩大如灯笼幽光外射。 脸色由红润变成青灰,血盆大口露出森森利齿,右手剑左手爪,挟风雷与异啸,狂野地飞扑而上。 不是美丽的女夜叉,简直就是传说中极端丑恶如猛兽的男夜叉。 曹世奇的身影,在各种怪异力道压迫下萎缩、变异、下挫、崩裂。 片刻,又片刻,各种光影隐没,烟雾徐徐消散。 十八名男女合围阵势保持完整,右手剑左手有小幡或绣带,封锁依然严密,不可能有人突围而出。 三郡主恢复原状,仍然美丽高贵,她变幻的神奇,委实让胆气不够的人吓破胆。 所有的目光,都在搜寻地面的异物。 没有残肢血肉遗留,没有碎衣帛散布,更没有碎骨残血溅洒。 一把剑插在地上,入地尺余,是唯一留存的物体,那是曹世奇夺来的剑,他并没有使用。 另一件物体是剑鞘,就搁在剑旁。 “怎么可能?”三郡主盯着直立的剑发怔。 先前被打昏的一男一女,早被同伴拉到一旁救治,人救醒了,但内伤不轻,浑身脱力,双脚发软,无法加入布阵,在一旁歇息。 “启…启禀郡…郡主……”那位坐在远处,气色甚差的白衣女郎叫,“小…小婢发…发现,有…有异样的淡光,从…从这一方面逸散的,但…但不像是…人……” “追!”三郡主跳起来发令,“是他,他用遁术逃掉了,追上去用炼魂阵炼化了他。” 说追便追,带了一男一女先走,从那位女郎所指的方向,三个人似凭空化虹飞走了。 北面一座农宅的屋顶,姓张的三个人爬伏在脊后,居高临下目击广场所发生的变化,胆气直线沉落,跳下去拼搏的勇气完全消失了。 “我敢打赌。”自称王大嫂的女郎地说,“这个女暴君三郡主,一定是唐赛儿的门人。同时我也敢肯定,唐赛儿与手下十仙女,一定藏匿在安乐州汉府。” “那又怎样?我们能撼动得了他们?”姓张的叹了一口气,“本部的人根本不能入境,所派去的人一去无回。更不可能潜入汉府调查,查无实据师出无名,咱们只能光瞪眼,走吧!须防她们去而复回。” “这姓曹的真像个鬼魂。”姓李的想起曹世奇出现在身后的事,仍有毛骨悚然的感觉,“连他也见机不战而逃,我们哪配与三郡主动刀动剑?” “二十一比一,他不逃才是天下一等一的大白痴。”姓张的摇头苦笑,“我们如果能与他们一比一拼个平手,已经难能可贵了。” 三人溜下屋,一溜烟走了。 二更天,新乐城在沉睡中。 这是一座小得不能小的县城,全城只有六七条街巷,建有高不及丈的土城墙,怎么看不像是一座城,南北两门相隔不足一里,县衙门还真像一座土地庙。 大官道从城西绕过,形成一条小街。官道上不时有赶夜路的旅客,成群结伙而过。 曹世奇跟在一队骡车后面,共有七辆载货的骡车,十余名骑士鱼贯跟在军队后慢慢赶路,无意超越,猜想可能是骡车队的货主或保镖,跟在车后照料防范意外。 车辚辚马萧萧,打破了夜空的沉寂。他以为混在车马队中,便可避过监视者的耳目。 他已有完善的防险准备,重要的物品盛在百宝囊,日常用品改成小包裹挂在鞍旁,鞍后的马包是睡具和衣物,必要时可以丢弃。 十余名骑士,有一半是与他一样的夜间赶路旅客,走在一起安全些,心照不宣,同道的旅客应该互相照顾。 路两旁的二三十家小店,门窗紧闭暗沉沉,门灯已经熄灭,没有任何活动的迹象。 一家小店前面的遮阳棚下,两匹坐骑隐藏在内,偶或可以发现马尾拂动几下,如不留心,决难发现有坐骑隐藏在内。 路对面的另一家小店门外,老槐树下的暗影中,也隐约可见拴了两匹鞍辔齐全的健马,鞍上没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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