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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七


  一声异啸,三个妖人的大袖中,飞起三道电芒,两青一白破空而至,有如电光一闪。

  但接近他身前不足三尺,异象发生了,三道电芒乍止,猛地下沉三尺,一顿之下,扭曲着再次冉冉上升。

  电虹一闪,长剑出鞘,龙吟震耳中乍闪乍灭,三道电芒化为火星纷纷下堕,着地时全部隐没。

  “斩魂诛魄一刀。”他冷森森地说,剑已归鞘:“传说本玄阴正教南支法主赛纯阳的绝技,也称诛仙三元摄魂刀。阁下,你们的元精气魄已损耗一半了,你们不该一开始就用性命交修的厉魄精华行致命一击的。”

  张四师三个人冷汗直流,散发激飘而舞,衣袍无风自摇猎猎有声,三双鬼眼绿芒一敛,接着光芒再盛,绿芒四射,血盆大口张开了。

  尚未有所举动,张四师突然浑身一震,身形一幌摇摇欲倒,似被重物所击,发出一声怪叫。

  柳志柏屹立如山,但眼神不住在变,变得阴晴不定,那不可测的奇异光芒更炽盛,更锋利,更阴森。

  左右两个妖人,有一个嗯了一声,屈左膝跪下左腿,手在发抖。

  三把桃木剑出鞘,三个妖人重振精神站稳了,木剑一挥,三人开始以三角形列阵,以天罡步开始游走舞动,黑雾起自壬癸,烟火发自丙丁,庚辛煞风乍起,云气涌自甲乙,蓦地风吼雪鸣,风火云雾汹涌。三个妖人急速舞动的身形,蓦地消失无踪。

  柳志柏左手立诀当胸,右掌下垂及腹部掌心向外,虎目中异光更炽,长袍开始飘动,整个人似乎陷入一种诡奇莫测的气围中,屹立的形象,逐渐呈现朦胧的景象。

  “嗤……”气爆起自他身侧,绿色的星火向外飞溅。

  “卟啪!”黑气在他顶门上空迸散。

  阴风四起,腥臭扑鼻,厅中鬼火快速地飘游,异声啾啾不绝于耳,与在他身畔四周连续迸裂的怪响相应和。

  他朦胧的身形似在萎缩、泄散。

  片刻。他的右掌向前一挥。响起一声沉亮的气爆,蓦地风雷骤发,他的身躯突然暴涨,恢复原状时冷电耀目生光,他的长剑已神奇地挥出。

  激荡的气流突然静止,烟雾徐消,鬼火纷纷堕地熄灭,松明的火焰急剧地闪动跳跃,长明灯也大放光明。

  一串血珠,从剑尖滴落地面。

  这瞬间,他身形一幌,马步浮动,踉跄退了两步。虎目异光一闪。

  蓦地响起一声令人心魄下沉的阴雷暴震,松明与长明灯火焰急摇,黯然无光,狂风乍起,暴震的闪光令人目眩,青白色的火星飞射,烟硝的怪味刺鼻。

  三个高与承尘相接的巨型鬼物突然幻现,三把阴火莹然的大剑齐向下疾降,锋尖向他汇聚。同时,无数鬼物忽现忽隐,呼号跳掷从四面八方向他涌来,云气四涌。

  他发出一声沉雷似的暴吼,剑上突然现熠熠光华,似乎身躯暴长,喝声中,身剑合一有如电虹经天,射入鬼影幢幢的汹涌云雾中。

  响起一声霹雳,金蛇乱舞,风吼雷鸣,各种爆裂怪声连续急响,震耳欲聋。

  响起最后一声震鸣,蓦地云消雾散,眼前灯光重现,腥臭味随风而逝。

  一丛袅袅灰烟,飘出斤门便烟消火灭。

  柳志柏屈右膝跪在长凳前,以剑支地闭目行深长呼吸,脸上的肌肉仍在扭曲抽搐,持剑支地的手呈现颤抖。

  他的剑尖柱地处,大方砖共有三团簸箕大的鲜血,四周散布着不少奇形怪状的竹、木、石、骨、铁、皮革等等碎屑。

  厅中死寂,似乎刚才并未发生任何事。

  他张开异先已敛的虎目,徐徐挺身站起,慢慢地收剑归鞘,脸色苍白失血,但举动仍然保持沉静稳重,在长命灯上加上两根灯蕊,吹熄了松明,擎着灯往内堂举步,在堂上转头静静地注视三团血迹片刻,方转头走了,大厅立即陷入沉沉黑暗中。

  次日近午时分,水神祠前又漂来三具尸体,尸体遍体鳞伤,似是被鱼虾所咬噬。肌肉苍白无血,不像是泡涨了而浮起的浮尸。_

  第三天,他脸上恢复了健康的神彩,驾起一艘小舟,扬帆出湖驶向府城。

  逆风逆流。两百七十余里,虽是小轻舟,但直至翌日傍午时分,他的小舟才缓缓靠上南门码头。

  奇怪。他感到码头上气氛不寻常,本来平时熟人很多,不论何时都有人含笑打招呼。可是,今天就是不一样,竟然没有人向他注目,似乎每个人皆看到他便扭头转身回避他,而且,他发现附近有几个不三不四的人四处走动。

  他虽然心中生疑,但懒的进一步追究,系好舟,匆匆奔向街上的栈号。

  当他一脚跨入店门,便着出情形不对了,柜上的几位伙计中。有几个生面孔。坐在店堂两侧长凳上的八个顾客同时站起,他一眼便看出其中两人,一个是巡检南天浩,和捕头常东山,都穿了便装,手中挟着刀剑的长布囊。

  八个人围住了他,四名伪装伙计的人,也跳柜而出。

  “怎么一回事?”他讶然问。

  “你的案犯了,柳少爷。”南巡检冷冷一笑:“劳驾,随本官到府衙走一趟。”

  “柳二少爷。”常捕头接口:“案子已移送府衙,县里已无权过问。所以要到宿衙。”

  城外属武陵县管辖,县衙通常只开堂审讯小案件,稍大的案子,按例往府衙移送。因此,他知道有点不妙。

  “南大人,什么客件?”他问:“小可有权知道……”

  “到衙门便知。”南巡检冷冷地说:“抱歉,本官公命在身,不敢徇私,来人哪!上铐!”

  巡检是官,抗命的罪名便罪加一等,除非是真正的无牵无挂亡命,不然决不敢拒捕,他是有家有业的人,怎敢拒捕?无可奈何,他乖乖地让常捕头与两名便装公人,上了铐链拖入城门。

  当夜,他被押在大牢,禁止接见亲友,也没有人肯将祥情告诉他。

  本来,他猜想是在沅江不得已杀了三妖人的事犯了,并不在意,那种事死无对证,龙阳杨家那些主谋人绝对无法提出人证物证来指证地他人。但一入大牢,上了脚镣,他便知情势严重,官府已将他当作重刑犯收押,可能与妖人之死无关。到底为了什么?

  次日一早,知府大人升堂。他被几个公人从大牢中带出,竟然不替他卸除脚僚,而且加了手铐。

  在一阵令人心惊胆跳的喝堂声中,他被带至堂下跪下了,堂上公案后,知府江大人一身公服,脸色阴沉。两旁的执事如狼似虎,掌刑公役面目可憎,案旁的公座上,有通判大人,稚官大人,还有县里应召而来的主簿大人……反正该来的官都来了。

  经过繁文缛节的喝名,验明正身,盘问身份等等手续,他的手铐算是取下了,但脚镣未除。

  知府大人将卷宗翻开,吐出三个字:“带原告!”

  喝堂后,原告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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