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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


  “这你就不要管了。”那人往屋里走:“这小畜生力大如牛,浑身皮粗肉厚禁得起打击,身手又快得惊人,我竟然栽在他手下了。日后,哼!四眼狼,咱们继续商量重要的细节,以便早些离开。”

  石诚的确是往东北方向走的,那一带风峦起伏,荒野有许多石碛地带,七八里外地名红柳坡,但人们却称之为骸沟。原来那一带是早年的蒙人和番人弃尸的地方,现在虽然已经不再有蒙番使用,风化的骸骨依然散处在附近。本朝匡复河西之前,这一带直至边外的弱水流域,住了许多蒙人和番人。这些人是从中亚迁来的,保持有最坏的习俗,不掩埋尸体,死人抬放在荒野让兀鹰啄食,皮肉不吃光,死者便上不了天堂。

  骸沟,到处可看到风化的骸骨,鬼打死人,无人敢近。

  河西至北面的石碛地带与草原地带,食尸鸟不限于自中亚、非洲飞来的秃鹫(独头鹫、秃鹰或兀鹰)。雕在捉不到猎物时,也食尸。而成千上万的乌鸦,更是糟透了的清道夫。甚至那鸟中之王金鹰,饿急了也参加食尸大宴。河西所能看到的巨型猛禽中,恐怕只有翼展一丈的蓝黑色青鹘,是不屑食尸的高贵王族。

  这带真荒凉,除了飞禽与山猫狐兔,不但不见人踪,也没有马牛羊,百十年来,就没有人肯在这附近地区定居。但当黑夜来临,狼吼枭啼鬼火飘浮,偶或可发现憧憧鬼影。那是一些罪犯和走私者,在这里进行见不得人的勾当。中间的一座小帐。

  帐内设有简单的睡具,一只小包裹,一些换下待洗的衣裤。

  蒙人番人都不喜欢沐浴,没有将衣物穿了一次便换下洗涤的习惯。而且。这些衣裤是精工缝制的天蓝色绢料劲装。

  他小心地打开包裹检查。好家伙,里面除了一套黑缎夜行衣和两套短袄两件青袍外,还有一双快靴。一只革囊内盛了金银和一些金银首饰,以及江湖人使用的火褶子、飞爪百练索、开锋的制钱、一串百宝匙……看了这些东西,算是已摸清这人的一半身份了。

  原来这里是他们的一处潜匿区,最少也有六个人在这里藏身。

  他再钻入另一个小帐,愣住了,鼻中嗅到脂粉所遗留的香味,但与程英姑娘身上散发的香味不同。

  包裹中也有夜行衣,这座帐中的女人,也是一朵带刺的花,相当年轻;老女人怎好意思使用这种迷人的脂粉?

  正想继续检查第三座帐幕,突然听到隐隐的马蹄声,凭他的经验和灵敏的听觉,他知道人马已到了半里外,正以徐缓的脚程接近,最少也有五匹马,马如果奔驰,便会扬起尘埃引人注意,显然这批人马是小心悄然接近的。他按原状将物识放回原位,立即撤走。

  他总算明白了,四眼狼那儿的那位汉人,有意骗他诓来此地送死,在这里藏匿的人,必定是了不起的首脑人物,地位决不会比鲜于昆低多少。

  五匹马到岗下,进入距帐幕不足百步的树林,五个人下马互相低语片刻,在树下席地而坐。

  不久,蹄声再次传到,五人五骑从另一方向缓缓而来。是五个汉人,四男一女。负责警哨的人发出手式讯号,通知先来的五个蒙回骑士。不久,两批人会合在一起,就在距帐幕不远处围坐交谈许久,此期间双方似乎曾经有所争执。

  半个时辰后,先来的五骑士留下那位回人,四个蒙人上马从来路走了。

  在远处伺伏的石诚听不到他们的交谈,悄然回到藏坐骑处,上马从东南角撤走。

  不久,他出现在第三条沟的下游石碛地带,健马小驰,那些觅食的老鸦发出噪声,马来到之前飞起,马经过后又飞落原处。

  他驻马在岗下,凝神向沟上游的山岗村林察看良久,然后驰马离开,到第二条山沟察看。最后,他到了第一条沟,也就是骸沟。下游一带石碛地,散落着一些被风化得快成了碎片的骸骨,也有牛马的骸骨。他上行约里余,驻马向上察看。久久,他策马往回走。

  上游里余,正是帐幕藏匿的地方,六个男女躲在小树丛中,留意他的举动。如果人向上寻找,毫无疑问地将会受到六男女的的攻击。

  他当然不会往上搜,只想表示他曾来过这里找偷马贼,让四眼狼向在这里藏匿的人,解释他此来的目的就够了。如果他不来此地现身,必定会引起对方的怀疑,对他以后的活动影响太大,至少可以让对方认定他不曾目击这里所发生的事。

  黄昏时光,他回到牧场,将所见所闻一一详细说出,提供诸位长辈参考。敌情已知道一部份,其他部份仍须积极求证。

  次日,他向南面的山区搜查偷马贼的踪迹,向住在山里的蒙人番人打听,煞有其事。

  天黑后不久,他悄然从牧场东面的草场溜出。

  骸沟的六个小帐幕仍在,二更将尽,五个小帐内的人已经入睡,担任警戒的人夜间改在帐幕附近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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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间气温急剧下降,夹衣不胜寒。警哨披了一件老羊皮皮袄,隐身在南面最外侧的那座小帐旁矮树下,丝纹不动像个鬼魂。远处沟下游鬼火荧然,随风飘浮时散时聚。北面荒原中传来三五声刺耳的野狗长吼,南面山林中枭啼此起彼落。没有月光,繁星满天,夜风萧萧,好凄清的边荒之夜。

  一个黑影幽灵似的接近警哨的身后,相距已不足十步,挫低身形一分分向前移动,从枝叶下草稍上通边,由于行动慢,未发出任何声息。

  真不巧,第三座小帐中,突然传出咳声,接着钻出一个披了夹袄的身影。

  “周兄,怎么?睡不着觉?”警哨一面说,一面离开掩身的树:“白天帐里像火炉,晚上……”

  “晚上冷得像冬天。”周兄打了个哈欠,伸伸懒腰:“这鬼方真他娘的不是人过的,白天夏晚上冬,出太阳烁石流金,刮起风遮天蔽日……”

  “呵呵!周兄,等你住久一点,令你受不了的事还多着呢。”警哨用权威性的口吻说:“既然要在边荒创业,就得忍受和习惯这地方的一切。说起热,到了哈密火州,那才叫热。说风,到了安西,风不叫风,叫风刀子。再往西到白龙堆,怪风一起,连骆驼都会被吹出数十里外。冬天一到,那种冷真叫人受不了。南方人如果挨得过一个冬天,那他一定不是南方人。周兄是湖广人,湖广不算是南方,长沙武昌冬天都有冰雪,在这里一定可以活下去,不必担心啦!”

  “不担心是假。”周兄满腹牢骚:“我来了没几天,就已经受不了啦!这辈子我那受过这种罪?他娘的见了鬼了!我看,我还是回中原鬼混算。”

  “周兄,好死不如恶活。”警哨说:“孤山一鹤纠合了武林二仙,与那群自诩侠义门人,正要穷搜咱们这伙人的踪迹,你敢回中原住鬼门关里闯?算了吧!周兄,死,毕竟不是什么愉快的事。”

  “不会的,边荒不是阿猫阿狗都可以来的地方,兰州以西路引岂能随便申请得了的?那些侠义门人方方正正,不敢也不屑使用假路引,所以不会来。等咱们筹足财货,在河西立了根基,他们再来的话,哼!管叫他们死无安身之地,咱们……”

  “胡兄,你身后……闪!”周兄突然大叫。

  叫晚了,胡兄突然向前一栽,倒下便声息俱无。

  胡兄所站处,换了一个黑影。

  另一座帐中,人影暴起,以令人目眩的奇速,扑向那个取代警哨的黑影,相距仅两丈左右,一闪即至。

  黑夜中快速接触,旁人无法看清交手的景况。周兄在后一刹那冲上,已来不及插手了,卟劈劈三声怪响,然后是一声惊叫,扑上的人斜飞丈外,摔跌在树丛中。

  黑影一闪即逝,不知是如何走的。

  周兄大吃一惊,悚然止步。

  其他帐幕的人已闻警而出,入侵的人早已无影无踪。

  警哨胡兄是被击昏的,背心挨了重重一记。

  扑上被打倒的人,右肩已被重掌拍碎,小腹也挨了震撼内腑的一击,伤势不轻。如果没查出两人所受的是扑打伤,他们真疑心是被鬼魅所侵袭。入侵的黑影出现得突然,消失得更快,在这种灌木丛生野草茂密的冈坡,入侵不发出声息并非难事,快速撤走而无声无息,不是鬼魅又是什么?

  天明前,石诚悄然回到牧场,天亮照常活动。

  午初,草场管事神鞭钟庆,除石诚前往临水堡市集牧场的棚屋践约,两人并辔驰出牧场。

  钟庆的腰间,缠着一根乌光闪亮筋皮缠制的丈八长鞭,绰号就是从这根鞭而获得,攻击两丈内的人畜威力惊人,三二十名壮汉决难近身。

  “钟叔,如非绝对必要,切记不要和他们反脸动手。”石诚着重地叮咛:“他们之中无一庸手,武功出乎意料的高强,昨晚如果我不事先运功护体,右胯必将骨碎肉烂,那家伙掌力之雄厚厚,出招之诡奇老练,委实令人心中懔懔,我虽事先有所准备,仍然被他击中,一个供奔走的人已经如此了得,他们的首脑人物,武功的造诣可想而知。所以不论对方的态度是如何恶劣,钟叔请记住小不忍则乱大谋,时机未至,我们必须忍耐。”

  “我会忍耐的。”神鞭钟庆说:“兴隆牧场的宗旨,是敦亲睦邻,与任何人和平相处,但一旦发觉面临生死关头,便会断然奋起,为争生存而不惜任何牺牲。少场主,未至生死关头,我不会冒失冲动的。”

  “但钟叔带了鞭。”

  “我必须预防万一。如果他们威胁你的生命安全,有鞭在手,至少胆气也壮些,是不是?”神鞭钟庆回头注视着他:“我真的担心你,你居然连匕首都不带,你应该佩上刀的。”

  “与人谈判,没带武器反而安全些。”他泰然笑笑:“有武器则气盛,气盛便不易保持冷静。双方虎视眈眈手按刀靶,绝对谈不出什么结果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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