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忆文 > 至尊狂想曲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二 | |
|
|
姚志海有点失望的道:“二位找错人了,长江三龙在水道上虽有点小名气,坦在江湖中他们连三流身手也算不上,二位如真想在武功上求发展,者朽倒可代为推荐……” 穷不第赶忙摇头道:“多谢大总管厚爱,咱们漂泊半生,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既无意于仕途,也不想亡命江湖,踏三山访五岳,消闲逢春,正是最佳好地方。” 姚志海大笑道:“二位既然驾临敝庄,老朽保证让你们完成这个心愿。” 穷不第道;“大总管可先别把话说满了,这位时老弟他可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在秦淮河—掷万金,半月不到,就花掉千万两黄金,凡是在江南住过的人,大多都知道五年前时大少爷的豪拳。” 姚志海道:“赌馆流莺庄,虽然位于穷乡僻野,但咱们消闲逢春两院的设备,绝不差于全国任何大城市,京城中的王孙公子,天天都有人三五成群,结伴来访。” 穷不第道:“在下也就是在北京八大胡同,听那些王孙公子谈起“赌馆流莺庄”,才专程赶来的。 姚志海道:“二位算是找对了地方,者朽带路,先到消闲院试试手风,再去逢春院风荣一番。” 穷不第道;“这位时者弟有个怪僻,赌博没有美人在旁相陪,他提不起劲,所以咱们还是先到逢春院,姚大总管贵人多事,请你派个人招呼就行了,带路一事就交由这位孙老七,我看他为人倒是很随和的。”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已塞过一张银票姚志海一看票面,竟是二十万两,遂改口巴结道:“是是是,恭敬不如从命者朽琐事确实很多,我现在就派人先去打点一下,孙七,你小心侍侯这两位大爷。” 穷不第摆摆手,孙七立即带着二人入庄。姚志海的确没有夸张,光看那种气派,就足以骇人。 逢春院居然是模仿皇宫方式建设的,不但三宫六院齐全,正中更有座金鑾宝殿履,只要你有银子,还可以在这里过过皇帝癮。 逢春院杂役人员不算,光是精选的美丽少女,就不少于两百人.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不分男女,每个人走起路来,都是足不点尘,而表面上却又看不出,他们像是练过武功。 二个练武的人,如达到神光内敛,不看皮相,虽不一定巳练成三花聚顶,至少已可列入江湖一流高手。 逢春院因为事先巳得到姚志海的通知,所以孙七带着二人才一进门,就有近百名美女涌了过来,像是接皇帝一样,排成两列,玉首低垂,秋波暗送。 穷不第哈哈一笑道;“好,好,蓬春院果然是春光无边,咱们倒是不虚此行,时老弟,人家苦等多时,你也该拿出一点见面礼啦。” 时未及只是点点头,仍然没有开口,但却拿出一叠银票,每人五千两,见者有份。 这又是一项大手笔,出面迎接的人包括杂役在内,多达一百二十人,六十万两银子,一下就分光了。 但孙七领着二人,在两排脂粉中,来回走了三趟,穷不第才指着最后一名素装少女道:“这位姑娘很对在下胃口?浓妆佳,淡妆亦佳,丽服乱颈不掩国色矣!” 他说着还摇晃脑袋,孙七却赶忙趋前讨好道:“穷爷真是好眼光,春兰姑娘是咱们逢春院中的两大台柱之首,您能慧眼识佳人,显见是此道老手……” 春兰瞪他一眼,孙七赶忙住口不语,而她却像小鸟依人般,偎进穷不第怀中。 穷不第又是哈哈一笑,伸手按着她的細腰,顺势在春兰脸上亲了一下道:“春秋最宜人,兰菊下争艳,在下就替时老弟点秋菊姑娘,不知可肯赏光。” 春兰微微一怔道:“穷爷,你既是第一次来逢春院,怎会知道秋菊妹妹名字?” 穷不第搖著道:“小生虽然读书不成,但却生性爱花,兰菊梅竹虽合称花中四君子,但在下却独惜兰菊。” 春兰道:“为什么?同样是四君子……” 穷不第道:“兰花生于幽谷,不与百花争艳,不与桃李争春,而菊花则困深秋,不畏寒冬霜雪,傲然屹立,所代表的是高洁隐逸,实应称之为姊妹花。” 春兰有些不服道:“竹、梅的刚毅……” 穷不第拦住她的话道:“爱花必须懂得惜花,绝不批评花!” 春兰己懂得他话中含义,遂笑道:“穷爷对花的评赏,确有独到之处,菊妹,今天既然遇到了行家,是咱们的光荣,你再躲着不出来,反而显得太小气,” 她话声才落,已从右首暖阁中,走出一名少女,她的年纪与春兰差不多,二十不到,穿着朴素,不施脂粉,仍掩不住同色天香。 一直沒有开口的时未及,这时却自动的迎了过去,拉着秋菊的手道:“穷兄大半辈子没做过好事,今天算是叫他撞对了,小生有幸,能得佳人陪伴,纵然放弃了时家堡,亦毫无所憾……” 穷不第忙道:“那可不行,你如真的放弃时家堡,咱们断了财源,下半辈子喝西北风去。” 时未及道:“我放弃时家堡,并不等于放弃应得的财产,家父已将我的一份,早巳分好,咱们找一处风景幽雅之处,远离尘世,过着神仙生活,岂不是人生一大快哉!” 穷不第哼了一声道:“像你这样挥霍,那份财产不出三年,就快哉不起来了。” 时未及也冷笑道:“你知道我那一份财产有多少?” 剪不第道:“这个我倒不不清楚,以时老爷子对你的爱护,应该不会太少……” 时未及道:“家父只有我这个独生子,这一份算是预支的,所以光拿出珠宝十斗,黄金百车,就算包下整座逢春院,住上十年八载也花不完吧!” | |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