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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俏郎君想到这儿,既然连名誉性命,都可以敝屣视之,那里还有什么别的顾虑,所以立刻不顾一切地,也笑着对潭中的美人儿招手示意。

  可是也就在这时候,却突然又听到一声娇呼:“姊姊,你为何惊叫?是看到什么毒虫猛兽了吗?那东西现在那儿?”

  俏郎君循声转头,便看到又一少女,来到潭边,并且略一定眼,立刻便认出了那少女是谁?

  原来那少女不是别个,便正是玉面神龙白守德的小女儿——白凤仙。

  作者写到这儿,不必再说,各位当然也就知道此地乃是桃花潭,那位出浴潭中的美人儿,便是白依云了。

  俏郎君乃是白守德的同门师侄,虽然从来没见过白依云的面,但却也听说过有白依云这样一个人,所以在认出白凤仙之后,也就立刻明白了一切。

  因此不由得觉得一阵惶恐,怕白凤仙看到自己,把事情传到白守德的耳朵里去,惹出难堪,所以忙一缩身,退了下去,本来还想再偷偷上前,看个究竟,可是略一回头,又看到虎头神童放胜和铁孩儿敖铿,已远远地走了过来,心知他哥儿俩口快,藏不住话,不愿意使他们哥儿俩知道此事。因此只好放下了谷中之事,返身迎上敖氏见弟,只说是:下面全是危崖峭壁,无路可通谷底,顺手拉住放氏兄弟,便往回走,并且再无心情玩耍,立刻托词,带着同来之人,取路下山,返回白家,暂且不提。

  再说白依云这边。

  三天以来,白依云每次入潭沐浴,本来都和白凤仙同来同往,偏偏这天中午吃饭,白凤仙忙了点儿,一时咽住,打嗝不止,而白依云却不能误了时刻,因此这才由白依云单独先行前去,以致闹出了这等事来。

  白依云被俏郎君的一声惊呼所觉,起初倒也不由得大吃一惊,连忙纵身入水,遮掩住娇躯,芳心忐忑,举止无措。

  及至再一看清俏郎君的脸,竟是个年轻漂亮的美男子,陡然之间,心理上便起了极大的变化,一股热气,崛起丹田,烘然直上,窜三关,转四海,上透神庭,下走火元,片刻不到,便觉得混身懒洋洋、酥软软,对眼前窥浴的这个男人,不只是没存半点厌恶恐惧之心,甚至都忘了自己的羞耻。因此不自觉地,芳心荡漾,梨涡带笑,也凝眸不转的望向俏郎君的脸上,不知道打起什么主意来了。

  各位看到这里,也许要猛然掩卷,大骂一声:“写书的!你简直离经背道,越写越胡说八道了,白依云这样一个年轻貌美的天真女孩子,你怎的竟忍心这样糟蹋于她,把她写得这等不堪,试问你居心何忍?白依云罪有何辜?”

  各位别骂,且听写书的慢慢道来。

  各位须知,我写到这里,又何尝不是蘸墨和泪,心痛难忍,为着这位天真无辜的女孩子难过呢?

  但事实如此,写书的又将奈何?

  各位又要骂了:“写书的,你别强词夺理了,若说是佳人才子,一见钟情,这是你们写小说的俗套,倒也无可厚非,今天白依云是个一出娘胎,便被关在小园子长大,除了自己生父,没看到过任何男子的女孩子,‘不见可欲,其心不乱’。她那一点灵犀,其纯真洁白的程度,当然不言可知。怎的你竟把连荡女淫娃所不敢有的行为,不致于有的心理,写到她的头上去,这不是胡说八道,还是什么?”

  不错,各位的确说得不错。但各位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便不免错怪了写书的了。若问何以故?则请听写书的慢慢道来,各位也不妨乘此掩卷之际,在听完写书的的解释之后,平心静气,做个参考,则写书的写这本书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各位说得不错,以白依云自小就没见过男子,从“不见可欲,其心不乱”的原则上来看,白依云自应是个心地纯洁无瑕的女孩子才对。

  但各位也当知道,一个人的生活,任何一方面,都可能是由知识与习惯而来,甚至连言语也不例外,所以孟老大子说过:“一齐人传之,众楚人咻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的话,这的确不错。

  但各位也别忘了,孟老夫子也说过:“食色,性也。”的话,一个人呱呱坠地,便会张口吮奶,这男女间事,也从先天带来,是不待教而自明的。

  所以民间有个传说,说是:某处深山之巾,有高僧收一弃婴为徒,弃婴从小山居,未履人世,浑浑噩噩,太璞天真。

  高僧大喜,认弃婴必能坚心向佛,八风不动,一尘不染,成佛作祖矣。

  及弃婴渐长,高僧偶下山有事,弃婴请与俱,高僧不忍拂其意,且欲籍以窥探其道行,究竟如何,因携同出。

  弃婴初履尘寰,凡百均不知识,每有所见,必问高僧。

  高僧亦一一告之。

  及弃婴见女子,问是何物?

  高僧思以戒惧之心,绝其情欲之念,遂以虎对。

  返寺后,高僧问弃婴:“此行有所喜吗?”

  弃婴不待思考,率尔欣然对日:“我爱虎也。”

  红花白藉青荷叶,三教同源是一家。这个佛教的故事,便正和孟老夫子所说的“食色性也”,是同样的认定人对于男女间的知识,乃是出于天性天赋。

  写书的研究所得,也正一样。

  男女从自然而来,各秉宇宙之半而生,因此在求全的法则之下,男女必须婚嫁配合,然后始能满足,始能和谐,这是一个天性,否则必致引发暴乱。故孔老夫子以齐家为治国之基,便是此理。

  并且不只男子有这样的需要,女子也并不例外。

  更何况人类还有一种好奇的习性,也是由先天带来。越是不明白的事理,便越想弄个明白,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便越想弄到手。所以金圣叹把“闭门读禁书”,列入人生一乐,也就正是这个道理,各位当然也都有此经验。

  那么白依云既然是人,是个情窦初开,被从小就关在园子里抑郁已久的少女,这陡然之间,被她看到这样一个新奇漂亮的美男子——俏郎君,又怎能不为之动心,不为之忘情呢?

  若说一个少女,动心忘情,虽不足为怪,总不能裸对窥浴之人,而不如羞?

  其实这也是有道理的,羞耻之心,并非是先天带来,而是生于礼的防闲,白依云既从未与外界接触,当然不习惯于防闲,亦不解何谓越礼。

  更何况白依云生具宿孽,主应一场无边浩劫,并非常人。因此悟尘神僧,才不得已而对她有这种特殊的安排。其原因,也就因为白依云在二十岁以前,悟尘神僧未曾把一切祸源根除以前,白依云除了亲父而外,便绝对不能和任何男子见面,否则宿孽立作,那场无边浩劫,也就更难消弭了。

  根据这种种因素来看,所以白依云在看到俏郎君之后的动心忘情,都有其必然的趋势存在,而不是写书的在胡说八道,忍心糟蹋于她的。

  所以写书的也希望今之为父母者,能够在对儿女的教育上,有所改进,对于男之事,应作一利,合吗科学的指导,使小儿女在这一方面,获得正确的认以,有所遵循,而不致于只凭着一点好奇之心,去盲目摸索,以致误入歧途,甚至因此惹下杀身大祸,就后悔莫及了。

  若说“不见可欲,其心不乱”因此时时防闲,处处束约,以求免祸。

  须知这并不是个治根的方法,蓄之久而发之暴,偶一疏忽,便成防不胜防之局。本书悟尘神僧也就是错存这里,各位再看下,自然就全明白。

  所以写书的认为,做父母的与其以“不见克欲,其心不乱”为则,去强制约束子女,倒还不如引“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为法,使子女能深圳地了解男女之事,把男女之事,看成日常起居饮食一样的平淡无奇,那不是格外合吗人类天性?做父母的也就可以格外的省事,格外的可以少操心,少生气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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