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司马紫烟 > 勇士传 > |
九十九 |
|
俞士元想了一下道:“韵珊,我很抱歉,你处到今天这种境地,完全是为了我的原故,我只有尽一切的努力来保护你!” 吴韵珊道:“可是你不能一天到晚守着我呀!” 俞士元道:“事实必然如此,目前我工作的重点全在对付蓝梦蝶这个人,我一定要时时向你请教有关于他们的一切!” 吴韵珊道:“但有很多场合是要采取行动的,带着我就会累赘!” 俞士元笑道:“我有我的办法,白天我与南兄薛寨主三个人轮流守护你,晚上我叫席长老与毕长老陪着你,她们两人手下,还有几个武功绝佳的女部下,这么多人护卫你,绝对不会有问题了!” 刚说到这儿,凌恽伴着宇文琼瑶身边的两个侍女绿绫绿锦来了,吴韵珊连忙问凌恽道:“四哥,问口供的情形如何?” 凌恽笑笑道:“我不知道,据说有了结果!你问她们两人好了!” 俞士元道:“你送俘虏前去,怎么会不知道呢?” 凌恽道:“宇文琼瑶接到俘虏后,只问明了经过与那夺命喷筒的情形,审讯俘虏的工作另外举行,不让属下知闻!” 小绿绫连忙道:“小姐的审讯方法很特别,不能让人旁观,以免误事,所以谢绝凌长老参与,但小姐并不想独占口供,特地命我们前来奉告的!” 吴韵珊道:“你们小姐是如何审讯的?” 绿绫笑道:“小姐知道他们都受了毒药的禁制,只要恢复他们的行动,他们立刻就会自裁,因此布置了一个特别的场合,利用吴小姐上次留下的麻药针,刺在他的颈下……” 吴韵珊道:“那有什么用,毒药是藏在口腔里的!” 绿绫笑道:“是的!毒药在口腔里,然而不使他的口腔活动,他就不能说话,小姐为了迅速取得口供,不得不使用绝策,她在地下挖了一个洞,将人放进去,露出颈子在外,又用木盘底下开个孔,托住他的颈项……” 俞士元道:“这有什么用呢?” 绿绫道:“麻针使他的身子麻木失去知觉,埋在地下使他看不见自己的身子,用个木盘托住,使他以为身首分离了……” 俞士元愕然道:“身首分离,人还能活吗?” 绿绫笑道:“可是那家伙以为自己真的只剩个脑袋还活着,吓得不得了,正想使用口中毒药自尽时,小姐先告诉他不必费事,那毒药是溃烂肠腹而致人于死的,他的身子已不在了,毒药也失去了效用了!” 俞士元道:“那人会相信吗?” 绿绫道:“那人自然不信,可是小姐已将他的灌毒的假牙拔去,换上一颗没有毒药的,那人求死不得,这才惊慌得莫知所以!” 吴韵珊笑笑道:“这个方法的确很绝,可是那人就肯招供了吗?蓝梦蝶制人的手段,并不限于一人的本身!” 绿绫道:“那人说了,他家中六口妻儿子女,性命都在蓝梦蝶控制下,所以宁死不肯招供,以免遗祸家人!” 吴韵珊道:“这是他们一贯作风!” 绿绫道:“小姐给他保证,说他已被丐帮所杀,是小姐将他的首级抢了过来,用特殊的药物,使他的首级得以暂时不死,小姐既然能有此神奇之术,自然也能救他的家人不死!” 凌恽叫道:“难怪你们不要我在旁边!” 绿绫笑道:“很对不起,他是凌长老擒住的,如果凌长老在旁,他想起枭首之恨,断难肯说出实话!” 吴韵珊笑道:“精彩!精彩!他终于招供了?” 绿绫道:“那家伙很顽固,仍是不肯说,小姐命人在他面前放了一面镜子,又捞了一堆粪蛆倒在他头上,让他看见粪蛆在脸上蠕动,由鼻孔爬进爬出之状,他实在受不住了,终于吐出了实话!” 吴韵珊一叹道:“这种残忍的手段,也只有你们小姐想得出,我也自叹不如了,那家伙说出了什么消息!” 绿绫道:“其实他所知也不多,只是供出了一个地点,那就是蓝梦蝶等人的巢穴,也是他们的根据地!” 吴韵珊道:“是什么地方?” 绿绫道:“塞外旋风牧场,云里金刚骆家雄的老家!” 吴韵珊道:“这个地方靠得住吗?” 绿绫道:“靠得住,这些人都是牧场中的马师,而且吴次仁与蓝梦蝶在那儿大事经营,将一座牧场建造成铜墙铁壁,牧场中还延揽了不少武林高手,准备作为长久的根据地,蓝梦蝶他们一定在该处落脚!” 吴韵珊想了一下道:“狡兔三窟,我想他们一定不止这一处地方!” 绿绫道:“小姐也是这么想,但目前仅知此一处,必须先将这个地方挑了,才能作进一步的打算!” 吴韵珊问道:“你们小姐有什么计划呢?” 绿绫道:“小姐从那人口中所知的情形,觉得旋风牧场的势力太壮大,独力难支,故而请俞帮主共同以赴,攻破该堡!” 吴韵珊笑道:“你们小姐肯请人帮忙,倒是很难得的事!” 始终没开口的绿锦道:“小姐并不是求助,只是想到俞帮主既然以武林安危为己任,对这种事必不肯坐视,才派我们通知一声道……” 俞士元笑道:“这件事俞某当然义不容辞,请二位归告宇文小姐,说俞某即时前往,至于如何着手,还待面议!” 绿绫道:“不必回去通知了,小姐与易夫人已经出发了!” 俞士元一怔道:“这么快?” 绿绫道:“事贵神速,才能给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小姐这次只有易夫人伴随,另外带了绿影绿蚁姊妹同行,行踪也保持极度机密,她说双方不必会合,各行其是,效果还大一点,所以俞帮主尽管自由行动好了!” 俞士元想想道:“那也好,二位请回去吧!”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