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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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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琴道:“我哥哥死了,大青岭的事情就该由我来作主,为什么不能决定呢?” “不!你错了,孙老虎死了,大青岭的事情该由我们来作主才是,我们是他的妻子。” 孙小琴感到很意外地道:“你们……” “不错!我们难道不是他的妻子吗?” “你们怎么能算是他的妻子,你们只是他的女人,是他从你们父亲那儿赢来的女人!” 马兰莎笑笑道:“不错!我们是从父亲的手里输给他的,照我们族里的规矩,妻子跟财产一样,是可以买卖的,我们的父亲输了银子,拿我们做抵押,卖给了孙老虎,因此我们就是他的妻子!” “我哥哥可没有说要你们做他的老婆。” “是吗?你不妨当面问问,看他是否不承认。” “他已经死了!怎么否认法?” “只要他不能否认就行了,在我们的族里,只有丈夫才能取消一个女人当妻子的权利,如果孙老虎活着他可以把我们再卖掉,或者是送给别人。但是他死了,我们就能代表他的一切,享有他的一切遗产,如果他有儿子或是兄弟,那自然轮不到我们,可是他什么都没有。” “他有一个妹妹。就是我!” 马兰莎冷笑一声:“妹妹?妹妹只是没出嫁的女儿,在我们的族里,女儿是最没有地位的,随时随地都可能被家长送给人或是卖掉,只有像我们一样成了寡妇的女人,才是最有地位的人。” 孙小琴顿了一顿才道:“你们别以为我是在贪图大青岭的这点基业,我是一点都不在乎的,我立刻把堂口解散,把财产分送大家……” “小琴!你没有权力作任何决定,大青岭的事由我们来决定,我们要维持大青岭的堂口!” “你们行吗?大家会听你的吗?” 马兰莎微微一笑道:“那是我的事,不过你放心好了,他们一定会听我的,而且也不敢不听,你要知道,我们不但是姊妹三个人,而且还有几个族人为后盾。” “你们的族人也会做你们的后盾?” “当然了!我父亲是族中最有名的大郎中,怎么会输给孙老虎那个劣手,而且只输了三百两银子,怎么就会拿我们姊妹三个人做抵押呢?” “那你们是故意输给我哥哥的了?” “不错!我们过来后还带了好些个女孩子过来,她们嘴里虽然说是为了贪图大青岭的生活享受,其实你也明白,那些女孩子个个能文能武,长得像一朵花似的,大青岭又不是天堂,有个屁的生活享受,还不是一样的要烧饭做菜洗衣服,还要陪着那些杀胚,当真是生得贱了不成?” 孙小琴笑了起来:“我也正在奇怪,想不透你们为了什么,今天总算是明白了,你们早就看上了大青岭。” 马兰莎居然点头承认道:“是的,我的族人越来越多,靠着流浪游牧的生活,已经无法维持了,所以我们需要一块固定的牧地,大青岭有一片草原,是很好的牧场,我们也需要布匹、食盐以及很多的东西,可是我们却没有钱去买,占下了大青岭,我们就有收入了。” “那点收入够养活你们吗?” “够了!我们的生活很简朴,而且我们也不是全靠这份收入来生活,只是用来买一些日常用品足够了。” 孙小琴吸了一口气:“凭你们的力量,也可以把大青岭给吃了下来,何必要费这么大的事呢?” 马兰莎苦笑一下道:“小琴,我们的族人虽多,但大部份都是女人与小孩,年轻力壮的战士本已不多了,如果我们用武力来占领大青岭,一定要损失很多男人,我们可受不起这种损失。再说我们若用武力强占下来,别人也可以用武力来抢夺的,我们的地位就不够安全,所以必须采用合法继承的方法……” 孙小琴一笑道:“我哥哥占下大青岭,就是采用武力强占的方式,你们又怎么能合法继承呢?” 马兰莎道:“孙老虎用什么方法建下大青岭堂口我们不管,反正他已经占了多年,没有人提出反对,就算是合法了。” 孙小琴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你们是根据那一处的法,居然认为当土匪是合法的地位。” 马兰莎道:“青海虽然有执法的政府,但是在高原上,却有我们自己的法律,只要我们维吾尔人认为合法就行了。” 夏志昌忍不住道:“可是,在这儿并不止你们维吾尔一族,还有汉人、康巴人、以及信喇嘛的土蕃……” 马兰莎道:“我们各行各法,只要不违反我们维吾尔的法规,我们就能得到同族的支持,谁要欺负我们,也得准备着对付我们整个维吾尔族。” 孙小琴一笑道:“只要你们撑得住,我就把大青岭交给你们,半个人都不带,立刻离开。” 马兰莎道:“我不领情,大青岭本就该我继承。” 孙小琴笑道:“你根据的是你们的规矩,大青岭上却全是汉人,他们可不会听你的,就算你们抓住了几个人,也只能在私底下支持你们,在公开的场合,他们连个屁都不敢放,你如果不信,我们就试试看,把人都召齐了问一声,看他们是跟你们还是跟我!” 马兰莎不敢作声了,她也知道自己所持的理由很薄弱,竞争不过孙小琴的。 可是另一个女的却说话了:“那也不过是暂时的,等过几天,我爸爸带着族人来到,我们会要求公道,那时候就没人敢听你的了。” 马兰莎点点头道:“是的!我们没想到孙老虎会突然死掉的,所以没准备,否则早就通知我爸爸了。” 孙小琴冷笑一声:“大青岭上全是一批亡命之徒,不是一般普通的安份良民,你们若是仗着人多未必能吃得住他们,不过你们放心好了,我没有意思跟你们争,只要我不出头,也不会有别人跟你们争。” 三个维吾尔女郎都吁了口气。 马兰莎道:“小琴!你不争是最好。如果你要争,我们是绝不放手的,因为我们一心一意要得到大青岭,如果必要,我们不惜杀人。” 她把枪口朝孙个琴点了一下,孙小琴毫不在乎地道:“你的意思是想杀了我!” “必要时我只有那么做,这是你自己也说的,只要杀了你,就没有人跟我们争了。” 孙个琴冷笑一声:“你杀得了吗?你们的枪法是跟我学的,凭你们那几手,还想跟我别苗头?” “小琴,我承认枪法不如你,可是我们有三个人,三支枪,在这么近的距离下,三支枪一齐发,总有一枪能把你放倒下来。” “那或许可能,但是我却有把握至少放倒你们两个人,而另外一个还活着带伤。” 她的神情很平静,口气中也充满了不屑,马兰莎等三人的脸色变了一变。 马兰莎厉声道:“就这样我们也是值得的,因为我们是为了族人而争,一定要得到。” 孙小琴冷笑道:“但也可能是你们三个人躺下,我却丝毫无伤,你们知道我说这话并不是夸大,上次对南路上的黑胡子火并时,我一个人落在四支枪口下,仍然毛发未损地把对方全都放平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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