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司马紫烟 > 天马行空 > | 上一页 下一页 |
六二 | |
|
|
那人揭起了蒙头的黑市,赫然是王氏五风中最小的老五王丹凤,楚平心中已有点明白,连忙道:“五姑!清起来说话。” 王丹凤谢了一声,站了起来,华无双虽却向裴玉霜道:“霜妹,你们怎么也来了,五嫂跟玛尔莎又被劫了?” 裴玉霜恨恨地道:“是的,你们走了后,我跟玲玲听见一声尖叫来自五嫂房中,连忙追过去,发现她们又失踪了,我们只好负伤到藏珍寺来,我们就一路追了下来!” 楚平朝王丹凤一拱手道:“五姑,拙荆大嫂等三人果然是你劫持去了!” “是的,不过她们都没有受到伤害!” “是五姑一个人所为?” “是的!楚大侠,你已经破了藏珍寺,想必了知道妾身此举是万不得已,藏珍寺势力太大,家姐等为其掳劫,仅妾身一人漏网,欲救无力,只有借重各位的大力……” 楚平道:“五姑,你只要来说一声,我们站在武林道义上,也不会坐视的,何必用那个方法呢?” 王丹凤低头道:“妾身心知各位高义,只是愧于求助,因为家姐等先前有很多对不起各位的地方!” 楚平道:“五姑你太多心了,我们岂是那种计较旧怨的人呢?何况以前的事,你们是身不由己!” 王丹凤道:“此中还有许多关连,且谋江宁邸,楚夫人为宁王郡主,恐怕她……” 楚平一怔道:“你说这是宁王府的主谋?” “是的,藏珍寺为朝廷设置在此,监视宁王动静,震壕一直想拔除掉他们,却又不便公然行事,乃以重贿聘得一化外胡增,假意与藏珍寺三个老鬼结交,授以异术媚药,更煽惑其掳劫了许多武林人家的少妇幼女,邪欲采补,家姐等不慎为所劫持!” “宁王这么做的目的何在呢?” “想杀那些江湖人来寻藏珍寺的晦气,可是那一十九家江湖人,有一半畏惧藏珍寺的势力,不敢妄动,有六家是来了,但进入藏珍寺就如同石沉大海,再无消息!” “被他们杀死了?” “多半是的,妾身守伺半月之久,但见人过去,没见人出来,妾身万般无奈……” “那么你劫持拙荆,把我们引到藏珍奇来,也是出自王妃的授意了!” 王丹凤摇摇头道:“王妃是要妾身杀死若兰郡主而嫁祸藏珍寺的,妾不敢这么做,但是为了救家姐,只好变通办法。” 裴玉霜厉声道:“你把苦兰她们怎样呢?” 王丹凤苦笑道:“她们很好,绝对没有受到伤害!” “我不信你会只有一个人,在眨眼之间把三个人都劫走f,你一个人做不到的。” “是真的,只要家姐等脱险,妾身立刻把人交出来,楚大侠,家姐她们呢?” 楚平用手一指道:“在那里,丝毫无损,只是她们为邪术、媚药所迷,本性已失,我只好让她们安静下来,五姑,希望你说的是真的,如果五嫂她们有了不测……” 王丹凤连忙到那边的树阴下,看过四个姐姐的情况后,再次向楚平跪下道:“多谢楚大侠,妾身自知此举难以获得各位谅解,唯一死以报……” 她拔出短剑,就往胸口插下,楚平连忙用手止住道:“五姑!不必如此。” 裴玉霜道:“你想一死以投降责吗,我们的人呢?” 王丹凤道:“在各位所住的旅舍中……” “胡说,我们都找遍了。” “在床底下,我不敢把人带出来,唯恐王妃另外遣人伤害她们,各位回去就可以找到了!” 群侠相顾愕然,王丹凤道:“绝没有说假话,我故意留下许多破绽,使各位以为被人劫走了,各位就不会想到人会藏在床底下,楚大侠,请你相信我说的是真话……” 楚平道:“我相信只这个地方我们是没想到的,五姑,你不要急于求死,人已经救出来了,不过令姐等还有许多问题未解决,她们还需要你的照顾呢!” 杨一清忽又匆匆地跑过来了,神色惶急道:“事情不好了,押解张永的余将军中途被杀了,所有的人犯也被杀死了,唯有张永一人力死突围,但也身受重伤,跑到这儿就昏了过去。 楚平惊道:“都被杀死,凶手是谁?” “张永只说了两个字,好像是番僧的意思!” 楚平忙道:“五姑,那番僧在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他是一年前来的,就在不远的地方,因为王府经常派人跟他联络!” 楚平道:“好!大家随后慢慢来,记住,要保护杨大人及那些女子的安全,玉玲,你跟我先走!” 他带了燕王玲,匆匆地又走了。 是第二天夜里,楚平与朱若兰、燕玉玲等三人却在一所古庙前的山坡隐处,遥遥眺望着! 庙中灯光闪烁,隐约可见万寿宫三个字。 楚平低声问道:“若兰,下手行凶的那个番僧,这儿是万寿宫,是老道士住的地方,你不会弄错吗?” 朱若兰道:“我不敢说一定是这儿,但我只知万寿宫是我们的家庙,划为禁地,山下有亲兵把守,禁止闲杂人等前往,我在十二岁时候,跟父亲去过一次,宫中是个叫长春子的道姑为住持!” “长春子,没听说有这个人!” “她很年轻,那时不过三十岁出头,现在也不过是四十多岁,另外还有几个女徒弟……” “既是道姑所在之地,里面就不会住和尚!” 米若兰道:“但我认为此地的可能性很大,因为那个叫长春子的道站长得很妖烧,不像个修道人的样子” 楚平沉思片刻又道:“桃花眼,高鼻梁碧眼珠,眉心有一颗红志,皮肤是黑色的!” “不错!就是这样子,乍一看会以为她是夷人” |
|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