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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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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妮估计了一下道:“莽苍山虽在云南,仍是我们苗族的居留地,穿捷径的话,只有两天的路程,我心中的征兆好像透示着很多凶险,看样子我们得快点赶去才行。” 林淇见她说得那么认真,不禁有点着急地道:“娃狄娜跟段前辈都会在那儿吗?” 夏妮摇头道:“不清楚,不过我们应该相信神,神从不作错误的指示。” 夏妮神色中透着无比的虔敬,诚恳地道:“那就是神对我们的考验,考验着我们对神的信心,我们若相信神,便不应该怀疑他的指示,我们若不信神,他也不必讨好我们,把一切都告诉我们。” 林淇摇摇头,心中仍是不相信,可也不表示反对,夏妮认明了方向,随即在前面引路,翻山越岭,带着林淇开始前进。 在莽密的原始森林里,夏妮显示出苗人对自然丰富的知识与了解。 她告诉林淇哪些野果是可以当作食物,哪种泉水是可以饮的,不透天光的浓荫下,哪一种植物的叶子永远指向东方。 她更骄傲地夸说,“苗人是森林的子民,世上没有第二种民族能对森林有这么多的了解,以及在森林的孕育中生存。” 渡过了不知晨昏的两天,因为森林中永远是黑郁郁的一片,林淇越走越不耐烦,他简直不知道这片密林在什么时候才能到达尽头,饿了就吃,累了就休息,虽然夏妮从不叫他烦心,始终是那么殷勤地照顾着他,可是这种日子也令他感到受不了。 幸好这种日子并没有太久,正在他的耐性到了无法支持的极限时,眼前顿地一亮,他们已穿出了密集的丛林,来到一片广阔的草原上。 草原的尽头是一座巍峨而巨大的青山。 山巅高入云表,目所不能至。 山势绵亘千里,目所不能极。 夏妮长吁一口气道:“这就是莽苍山,天狼坪在半山间,此去天狼坪,必须要穿过长颈族的领域,公子见了他们,最好小心点,不要引起他们的误会。” 林淇不解地道:“为什么?难道长颈族还没有开化吗?” 夏妮凝重地摇头道:“长颈族是我们苗族中最聪明的一族,也是最凶狠的一支,他们在生活上虽然比任何一族都进步,可是在内心里却比任何一族都野蛮,对于外来的人,无论汉苗,都非常仇视,而且他们的报复心也最强,只要得罪了一个人,举族尽起为敌,非将对方杀死为止,所以我们苗人都很少同他们来往。” 林淇不以为意地道:“难道姊姊这一身功夫也怕他们吗?” 夏妮摇头道:“话不是这么说,彼此俱为一类,我总不愿意自相残杀,而且长颈族还有许多厉害的暗器与巫术,令人防不胜防。” 林淇敞声大笑道:“暗器不足惧,巫术尤不足信……” 夏妮沉下脸道:“公子别忘了我们此来的目的,并不是要在异族称雄!” 林淇这才收起傲态道:“要是他们先来侵犯我们呢?” 夏妮恢复和颜悦色道:“那倒不至于,只要我们不触犯他们的禁忌,他们还不会故意找麻烦,尤其是我跟他们的族长还有些交谊,我相信他们不致于过分为难的。” 林淇微笑道:“姊姊也别忘了你容颜已变,人家不见得会认识你。” 夏妮想了一想,在怀中取出一枚钢指环戴在指上笑道:“这还是他们的老酋长送给我父亲的纪念品,有着这一枚指环,我们必定可以通行无阻,因为我父亲曾经救过那老酋长的性命,这枚指环代表我们两族的友谊。” 林淇见她如此一说,才不再开口了,二人越过草原,直向山下进发,没有多久,已经来到一座竹堡之前,堡门恰好在山谷的入口,宽约数十丈的竹墙外,尽是千仞峭壁,只有那堡门是唯一的通路。二人双双进入竹门后,立刻被一群奇形怪状的人包围住了。林淇在见到这些人后,才明白他们叫长颈族的由来,因为这堡中的每一个至少都有尺许长的颈子,细若手臂,撑着一颗大头,显得十分可笑。那些人围着他俩,吱吱喳喳地用苗语叫着,指手划脚,显得十分好奇,而且脸上都流露着不齿的神色,咧开大嘴笑着。 林淇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乃问身旁的夏妮道:“他们说些什么?” 夏妮微笑道:“他们在笑我们长得难看!” 林淇诧然说道:“我们长得难看?那他们这种样子就算漂亮了?” 夏妮笑了笑说道:“长颈族的美丑以颈子的长短为标准,颈子越长越美,我们的颈子太短了,自然会被他们认为丑八怪!” 林淇闻所未闻,大感兴趣地道:“假若我们的颈子长到三尺,一定会成为天仙下凡了。” 夏妮点头笑道:“一点也不错!记得他们老酋长的妻子是族中第一美人,我小的时候曾经见过一面,颈子虽不到三尺,至少也有两尺半。” 林淇将舌头一伸道:“在中原只有庙里的白无常跟吊死鬼才是那个样子,这种美人可不敢领教。” 夏妮笑了笑道:“各地习俗不同,假若你一出生就在此地,包你也会觉得长脖子是世上绝色,甚至于千方百计地把颈子拉长。” 林淇笑着问道:“他们颈子是天生就如此之长吗?” 夏妮摇头道:“怎么会呢?天生人类除了略有小别之外,绝不会相差得这么厉害的。他们的长颈都是后天人工的施为,长颈族中的婴儿一生下来,就用铁圈套着颈子,随着年龄而增加铁圈的数量,各人的体质不同,颈子伸展的程序也各异,遂以之订为丑美的标准。到二十岁后,除下铁圈以定型,不过通常人都只能到尺许的标准,超过此数的在族中可以享受尊荣,不到这程度的,往往无法活到成年,就会被勉强加进去的铁圈扣死了……” 林淇摇头叹道:“残忍!残忍!这是多么不人道的风俗啊!” 夏妮微微一笑道:“美与人道常不能并存,你们中原女子为了美,把脚裹得像拳头一样大小,不也是很不人道吗?公子怎会没想到残忍呢?” 林淇被她驳得无言可答,只得讪讪地向旁边望去。刚好有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颈子上带着将有一尺半高的铁圈,将那颗大头显得十分怪异,一时好奇,便伸手在他的铁圈上摸了一下,这原是无心之举,夏妮已神色大变叫道:“公子,不可以!” 可是她叫得太迟了,四下的长颈族哄然一阵乱吼,纷纷向旁退去,站在丈余开外,紧紧地把他们包围在中间。而那个被摸的小孩子,却怪叫一声,飞快地向后面跑去。 【第十一章 芳心戚戚 幸喜檀郎无恙 赤血烈烈 堪悲蛮儿魂飞】 林淇听见夏妮的呼喊,再看见长颈族族人的那些举动,不禁愕然莫知其故,夏妮已急急地道:“公子!你惹了大祸了,长颈族人的颈圈最是尊贵,除了父母之外,任何人都不许碰触一下,你怎么偏偏犯了他们最大的忌讳?” 林淇骇然大惊道:“我怎知道呢?现在怎么办呢?” 夏妮忧戚地道:“没有别的办法了!你对那孩子作了最大的侮辱,为着荣誉,他非找你决斗不可!因为,只有在杀死你之后,用你的鲜血运河洗涤他圈上的耻辱!” 林淇失声叫道:“决斗!要我跟一个小孩子决斗?” 夏妮点头道:“不错!你非接受他的挑战不可,假若你不愿意死,就只杀死他,用他自己的血,洗去他的耻辱。” 林淇几乎要跳了起来,大声叫道:“不行!我怎么能杀死一个孩子!姊姊!没有别的方法可以解决吗?” 夏妮摇头道:“没有别的方法了!在苗人们的心目中,荣誉更重于生命,只有鲜血才能洗雪耻辱,不是敌人的,便是自己的;苗疆之中,不允许懦夫生存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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