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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四


  南宫少秋道:“这说明了忠顺王在事败之后,对他颇为埋怨,使他很不得意,自然也不会像以前那么客气和尊敬了。”

  李瑶英道:“这是必然的,一批小人的聚合,根本是以利为主的,事情得意时,互相吹捧争功,一旦失败时又互相推诿过失!”

  胡美珍笑道:“平心而论忠顺王的事也的确是败在计全的手上,若是他不去练兵,老老实实控制厂卫,谁也无法去扳倒他的!”

  南宫少秋笑道:“问题就在他涉及以厂卫为满足,虽然他也拉拢了几个将帅,但每年必须给人家多少好处去买他们的支持,何如自己手中有一支强大的兵力呢,有了兵,才能做一个真正有权势的皇帝,他在这一点上,不愧是个枭雄本色,绝不愿做一个受人左右傀儡皇帝,他如倚仗那些外藩兵镇而成事,充其量还是个傀儡而已!”

  胡美珍道:“不去研究那些,我们在研究计全的绝命辞。他既然不会自杀,写绝命书干吗?”

  “他在忠顺王那儿不得意,心中不无愤慨,这只是藉以泄愤而已,也是招致他的杀身之尤!”

  胡美珍道:“这是绝命辞,不是泄忿之用的。”

  南宫少秋笑道:“这不是真正的绝命辞,只是做做姿态,向忠顺王示威,表示他要找我们大拼一场,拼命一死,也要杀掉我们几个人,故而写下绝辞,以示决心。”

  “计全不会做这种幼稚的事情。”

  “他当然不会,但忠顺王却不能以儿戏视之,他怕计全胡闹之下被擒,泄出忠顺王未死之秘,这对忠顺王是能构成威胁的,所以他做得很像回事,不但书写工整,而且还要斟酌字句,因此只写到第二恨,以下那些恨事还在构思字句,推敲如何落笔,假如他是真的想自杀,那有这么好的心情,慢慢来思索用字落句的,可是忠顺工却不能让他写下去了,趁他只写到第二恨时,就下了手。”

  他分析得头头是道,令人十分佩服。

  南宫少秋笑道:“可是忠顺王也不够聪明,这第二恨也照样泄了他未死之秘,竖子无义,四个字大有学问,竖子之语,见于史词中项羽本纪,谋士劝项羽在鸿门之宴中杀刘邦。项羽要讲面子,不好意思认真下手,让刘邦跑掉了,范增气得大骂项羽——竖子不足与谋——忠顺王以前对计全是仁至义尽,言听计从的,要无义,也是最近的事,这不是明摆着忠顺王没有死,而且两个人闹得不愉快吗?”

  胡风道:“忠顺王没死,我们是早知道了,这封绝命书不过再证实一次而已,没有什么用!”

  “不!有用处的,以前我们不知道他藏在什么地方,假如他远走高飞,躲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我们找他不到,也不能永远留在京中防备他,等我们走了之后,他再回来作怪,的确是很伤脑筋的事!”

  “现在你知道他在那里了?”

  “知道,虽然还不晓得确切地点,至少知道他在京师附近,这个范围已小得多,我们找他就容易得多!”

  胡风道:“别说是知道他在京师了,就算知道他落在四城中的任何一角,找他也不是易事,他一定不是从前做王爷的样子了,随便弄身老百姓的衣服一穿,要把他认出来就是很难的事!”

  大家想想倒也有道理,忠顺王的脸上没有特征,大家认得他是从前的样子,但他只要作轻微的一点改变,就会完全变了个人。

  南宫少秋一笑道:“我想还是认得出的,忠顺王是王子出身,从小就高居人上,颐指气使已惯,跟一个寻常百姓不同,这是一种气质上的差异!”

  胡风笑道:“贵族与平民的气质有什么不同?”

  “这个很难说出来,但一眼看上去就有分别,就像把一头鹤放在一群鸡中间,很容易辨别出来。”

  “鹤跟鸡自然好分别,鹤的脚长、喙长!”

  南宫少秋道:“但是把鹤的腿跟尖喙锯短跟鸡一样长,仍然可以一眼看出鹤与鸡的不同!”

  胡风摇头道:“你这个比喻还是太深了,最好能举个简单一点的例子。”

  南宫少秋想想道:“你们现在在厂卫中,都是有身分的人了,寻常百姓也好,一般的官儿也好,见了你们都会有一份畏惧之感,这我没说错吧。”

  胡风生气地道:“是啊,他们讨厌死了,就像我们会吃人似的,其实我们从不搭什么官架子,也不会仗势欺人,他们实在没有害怕的理由。”

  “老百姓怕见官,官怕管,你们又是官、又能管,自然人见人怕了。但忠顺王见你们怕不怕呢?”

  胡风想想道:“以前是不怕的,今后就不一定了!”

  “他还是不会怕的,恐怕是一种经验累积的心理,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他以前就不怕,现在还是不会怕,所以你们从这方面去找,大致不会错!”

  “那我们只要去找一些不怕我们的人,就会有眉目了!”

  “不单是如此,还要注意那些特别怕你们或是特别对你们恭敬的人,礼多必诈,你们平常不作威作福,也没有仗势凌人过,对你们特别恭敬,就是心中有鬼……”

  胡风毕竟是老江湖了,南宫少秋并不要指点得很明白,稍稍点一下,她们就明白了。

  席容容笑道:“我们就用这个原则,分头去寻访,相信会有结果的!”

  “是的,忠顺王不会是一个人,他还有一批党羽的,并不一定要找到他本人,只要闹得他无以安身,他就会自露行迹的,不过你们最好是两个人一组,互相有个照应。”

  “为什么,计全也死了,十三邪神没一个在他身边,还有什么可怕的。”

  “话不是这么说,忠顺王本人技艺非凡,你们一个人已非敌手,他敢杀死计全,可见并不倚仗计全的武功以自保,你们若是擒他不成,落到他手,可就困住我了。”

  “你少爷还会如此在乎我们吗?”

  “风姐,这话可就冤枉我了,我怎么不关心你们,你们不但是我未过门的妻子,更是我将来的事业伙伴,我打算为江湖尽上二十年的心,然后带你们远游浮海,找一片乐土,安享一阵子白头岁月,到时候少了任何一个人,我都会十分难过的,一张桌子刚好八个人,坐下来吃饭时,空出一个座位就会令人食不下咽的。”

  他说得极有感情,胡风颇为感动地道:“好了,两个人就两个人吧,我还是和容容一组,瑶英和小红,含沙和射影是分不开的,你大概还是跟美珍一组了。”

  南宫少秋笑道:“是的,忠顺王恨我切骨,遇上我一定全力以赴,我一定要找个好的保镖同行。”

  “风姐,说句不怕你们生气的话,论手底下功夫,她或许比你们每个人都差些,但论保护我的安全,她也的确比你们每个人都得力。必要时,她只要一阵香风,就能使敌人一个个都闻风披靡。”

  胡风哼了一声道:“早知道狐狸屁这么香,我们也该去学骚狐狸的放屁功夫了。”

  她是胡美珍的堂姐,姐妹从小调笑已惯,这是开玩笑,不是真吃醋,因此只引来一阵哈哈大笑!

  但南官少秋却果如计划,八个人分成了四组,各带了一批随具,分开来向四城作地毯式的搜索了。

  而且还会同了锦衣卫的耳目和地方上的差役班吏,每一家、每一户都盘查得十分仔细。

  三面的网收得紧,南宫少秋和胡美珍管的西门却特别放松,其实这一区最杂,远及城郊,都是平民区,龙蛇混杂,连地方治安的差史都视为畏途,但求平安无事,从来没有认真地管过。

  南宫少秋以他巧妙的化装术,扮成个油头粉脸的小伙子,一看就知道是专门吃软饭的小白脸。京师中有不少这样子的人,他们多半是败落的大家子弟,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把一份家业败光了,仗着面目俊俏,能说善道,专门在女人身上打主意。

  大户人家的姨太太,有钱的富孀以及八大胡同的红姑娘们都作兴养着一两个这种小白脸!

  胡美珍则打扮得妖妖娆娆,乘了一辆华贵的香车,带着南宫少秋到西山的那间吕祖庙去烧香了。

  由于计全死在那儿,锦衣卫派人守在那儿,不让闲杂人等前去烧香。

  但胡美珍却不管,她冒充了身分很特殊,是宫门统领钱有为的六姨太太,闺名也叫美珍,原来是八大胡同宝华班中的红姑娘,被钱有为接出去后,不安份也是有名的。钱有为的妹妹被选入宫为贵妃,他这个国舅的身分却不怎么受人尊敬,那是因为他不学无术。还好他的度量大,几个姨太太出身虽不佳,但都交游广阔,跟一些世家子弟们混得很熟,靠着那些人的支持,使他混上个宫门统领的差事,干得颇为兴致,所以对这些姨太太们的行动,他从不干涉,他娶姨太太完全是为了方便别人。

  京城的世家子弟们,闲下无事就是流行一句话:“到老钱家去!”那儿有吃有喝、有赌、有女人,是消遣的一大好去处。

  南宫少秋选中这一样一个身分是有用意的,第一是那位六姨太人人认识,谁也不会去注意那是假的,第二是胡美珍略为改装后,跟那位六姨太有几分神似,第三是那个车夫是锦衣卫派出的眼线,有他的帮忙掩饰,就没人怀疑了。

  在车上,胡美珍跟南宫少秋耳鬓厮磨,打情骂悄,一路不避形迹,已经引人注意了,不过没人会想到这对是乔装的。

  到了吕祖庙,南宫少秋把胡美珍扶了下来,就遇到锦衣卫的挡驾,胡美珍立刻发了脾气:“挡别人的驾也不该挡我,我们家老钱跟你们卢大人同僚,而且还干着差不多的差事,我还会是什么歹人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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