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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救世之主(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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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渡宇甫踏出海关,便见到有着一座永推不倒、渊亭岳峙般壮伟如山的“原野鹰”沈翎。 他仍是金须金鬃,粗旷中透出能令别人倾倒的温文气质,嘴角叼着根没有点燃的小雪茄。 两手插在深黑的大楼袋处,衣领反了起来,神采如昔,眼睛闪动着深刻的感情和笑意。 凌渡宇大叫一声,放下行李,与他紧拥在一起,互相拍着背脊,又端详对方的脸容。 沈翎毫不费力提起了他的重型手提行李,另一手挽着他臂弯,笑着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凌渡宇毫不客气责道:“竟敢抛弃海蓝娜,我要和你算账,早知当时由我弄上手算了,免得你这家伙暴珍天物。” 沈细叹道:“我是头不能被缚着的野猴,总要四处找寻刺激玩意,愈玩命的事愈爱做,她却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盘起双腿可坐他妈的三天两夜。” 凌渡宇道:“没有人比我更明白你们的分歧了,本还以为凭她的魁力可把你改变过来,但你这样离开她,会使她伤心难过吗?” 沈翎苦笑道:“表面一点看不出她因此事而受到伤害,不过由那天开始直至签纸离婚,都没有和我说过半句话。” “嘿,不要说她了,你还记得云丝兰吗?她仍是印度最当红的女明星,最近到了荷里活拍电影,说不定会在街上碰到她哩。” 这样说话最符合沈翎冒险家身份。 这时人来到四轮驱动的强力爬山车旁,车顶上还架着辆电单车。 沈翎把行李掉到后座,钻进驾驶的位置。 凌渡宇一边坐入车子内,边道:“当然记得!这么动人的美女,谁能忘掉?” 沈翎发动引擎,哂道:“忘不了只因尚未到手吧!你这家伙休想骗我。唉!” 最后一声叹息,显是为海蓝娜有感而发。 爬山车在公路上风驰电掣,逢车过车。 隆冬的三藩市,正下着丝丝细雨。 凌渡宇测览着迅速往两旁倒退的景色,道:“你听过‘救世主’没有?” 沈翎道:“你说的是那比任何电脑专家都要高明百倍、似乎精通世界所有盲语、自夸全能全知的家伙吗?唉!” 凌渡宇遂把那天的事说了出来,听得沈翎捶胸顿足,大叫“救世主”待世人不公平,同时亦大顾骇然。 难道他真是第二次的降临吗?第一次发生在公元前四年,当一个名叫耶稣的孩子在伯利恒城一个马槽内出世时。 沈翎猛地把车铲上了高速公路旁的草坡,煞停了车,别过身来,沉声道:“你知否现在最快的解调器(Modem)的速度去到多少?” 解调器就是把电脑与电话线连接起来的硬件,没有它电脑就不能“上网”。 凌渡宇明白他的意思,摊手道:“好像是64,000BPS吧!” 沈翎叹道:“这还不是问题所在;最关键是电话线本身的速度,任解调器如何快速,速度仍受电话线速度的最上限所决定。目前只有电视线路才可达到那种高速。” 顿了一顿,深吸一口气后,才接下去道:“一天更快速的线路仍未被使用前,像你刚才所说那十五分钟影音并茂的资料,以现在的线路速度,没有两个小时以上,休想尽数输到你的电脑内,但‘救世主’却在十五分钟内完成了,那代表他一是有方法提升线路的速度,又或根本不用通过线路输送信息。” 凌渡宇早想过这问题。 一个高解象的画面,相等于五万个文字。 若要画面流畅兼质高,则影象不得少于每秒三十幅的标准,那即是说“救世主”至少须以每秒一百五十万字的速度来传送,才可使他看到那种感人的动画,再加上音乐,那是现在一般快速传信百倍以上的惊人速度。 沈翎推开车门,走了出去。 凌渡宇不知他要干什么,跟着走了出去。 沈翎正欲把车顶马力强劲的电单车卸下来,嘀咕道:“若他真是救世主就好了,老凌你该可以提早退休,陪我去找诺亚方舟,这世界有他负责去救赎不是有趣多吗?天!” 沈翎瞪大了眼望着凌渡宇,后者奇道:“我又不是女人,有什么看头?” 沈翎胡子都耸动起来,一字一字地道:“下趟你找他时,老子必须在场,他既是全知的上帝,自然可以告诉我诺亚方舟。” 沈翎骑上电单车猛扭油掣,引擎怒吼起来。 凌渡宇奇道:“你不是送我到兰芝的华宅去吗?现在改变主意去参加格林披治大赛吗?” 沈翎戴起头盔,指着远处山坡上一组房舍道:“你有手、有脚,不懂自己去吗?我还要去接‘风鹰’,你知这头美丽的雌老虎多么横蛮霸道,今晚我们在老地方见,记着没有?有我在旁,不要碰任何电脑,否则莫怪我把你那对小手扭断。” 大笑声中,电单车火箭般喷射着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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