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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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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走了几步,忽然回身,走近宫九,把手掌摊了开来。 宫九不解的看着陆小凤,道:“你要干什么?” 陆小凤道:“我要黄金。” 宫九道:“我为什么要把黄金给你?” 陆小凤道:“因为我会在我下榻的旅馆前面,画上一个三角形的记号,所以,你要遵守你的诺言。” 宫九愣住。 陆小凤得意的笑了笑,提高声音道:“拿来!” 宫九面无人色。 陆小凤道:“你要做个不守信用的人?” 宫九掏出一锭黄金,交给陆小凤。 陆小凤得意的把玩着黄金,朝空中抛了两抛,走了出去。 走不到两步,忽然又回头对着宫九笑道:“明天一大早,我会在我用早点的地方,再画一个三角形记号的。” 陆小凤哈哈大笑,声音逐渐远去。 陆小凤喜欢喝酒,更喜欢躺在床上喝酒。 他躺在床上的时候,通常都喜欢在胸口上放一大杯酒,然后就像死人般动也不动,想喝酒时,就深深吸一口气,胸膛上的酒杯便会被吸过去,杯子里的酒便被吸入嘴里,再“咕嘟”一声,酒就到了肚子里。 他现在也是这样躺在床上。胸膛上也放着一杯满满的酒。 只是,他像死人般躺了很久,都没有去吸那杯酒。 因为,他第一次这样喝酒的时候,老板娘就坐在他旁边,酒喝光了,老板娘会马上替他斟上。 现在,老板娘既不在旁边,他就很珍惜这一杯酒,喝光了,谁来给他倒?他可不愿意起来倒酒,那是不会享受的人才做的事。 所以,他忽然很怀念老板娘。 “老板娘”是个女人,很美很美的女人。 美丽的女人通常都很早就结婚的。 “老板娘”也不例外。 其实,她之所以被人称为“老板娘”,就是因为她嫁给了“老板”。 老板就是朱停,朱停就是穿开档裤时就已认识陆小凤的老朋友。 所以陆小凤和老板娘之间可是清清白白的。 所以陆小凤才会怀念那一段躺着喝酒的日子。 他更怀念朱停。 朱停是个胖子,胖的人看起来都是有福气的,有福气的人才能做老板,所以大家才叫朱停做“老板”。 事实上,朱停当然没有开店,可是他日子却过得很舒服。 因为他有一双非常灵巧的手,能做出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来,有一次,他甚至做了一个会走路的木头人。 陆小凤就是怀念朱停的一双手。 假如朱停做一个会走路的木头陆小凤出来,陆小凤就没有难题了。 但是朱停不在。 沙曼也不在。 有沙曼在,两个人就算死在一起,也算不虚此生了。 陆小凤霍地坐了起来,杯中的酒溅了一身。 他用力敲自己的脑袋,心中暗骂自己:“真笨!” 既然自己愿意和沙曼死在一起,为什么还害怕宫九的追踪?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回去见沙曼?也许凭他和沙曼的功夫,还能打败宫九呢! 谁知道? 一想到这里,陆小凤的人就冲到了门口。 他打开门,就发现有一双本来盯着他门口的眼睛,很快望向别处。 眼睛长在脸上,脸是陌生的脸,不陌生的是那一身服饰。 那是每个人都知道的服饰。 ——官差的服饰。 官差还不止一个,因为那个盯着陆小凤门口的人对面,还有一个伏桌而睡的官差。 显然他们是轮班睡觉,轮班监视陆小凤的动静。 为什么会是官差? 他们是为了宫九的奖赏?抑或是奉了太平王世子的命令来捉拿? 陆小凤转身冲向窗口,打开窗户。 窗户下亦是一睡一站的两个官兵。 陆小凤笑了,苦笑。 一只猫已经不知怎么来应付,再加上一大窝小猫,陆小凤这只老鼠只有苦笑了。 所以他只好又躺在床上,胸膛上又放着满满的一杯酒。 晨曦乍露。 守在窗口下的官差看到晨曦,不自禁的伸伸懒腰,心里正高兴着解脱了一夜的辛劳了。 他真的解脱了。 陆小凤替他解脱的。 在他伸懒腰的时候,陆小凤像阳光那般,飞落在他身旁,用指连点他身上大穴,他就解脱了。 当然连那个睡着的也一并解脱了。 陆小凤摸摸腰上的佩刀,不禁笑了起来。 这还是第一次扮成官兵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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