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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回 雅座(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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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知道的,在刑部大牢某一个最幽秘阴暗的角落里,有三两间很特别的雅室,是特别为了招待像你这样的大人物请去的贵宾贵客而准备的。” “哦?” “我也知道你们特别派到那里去接待宾客的韦好客先生,实在是好客极了,他接待客人的方法,常常令人连作梦都想不到。” “哦?” “据说,有一位已经练成金钟罩铁布衫十三太保横练的江湖好汉,到你们的雅座去作客三天后,出来的时候,想爬到他最喜欢的女人身上都爬不上去。” 慕容秋水叹了口气:“看起来你知道的事还真不少。” 他说:“但是我却不知道,你这次来找我,是想要我把一位贵宾从雅座中请出来呢?还是要我替你把一位贵宾送到雅座里去?” 因梦眼睛立刻又充满怨毒。 “有一个人现在我还不想要他死,我至少也要让他再多活两年七个月一十三天。” 她忽然俯下身握住慕容秋水的手!“你一定要答应我,这一段日子一定要在雅座里好好的款待他,让他每天都想死,却又死不了。” 慕容秋水静静的看着他面前的这个女人,很仔细的看着她表情中每一个变化,过了很久才问:“这个人是谁?为什么如此恨他?”他的声音带着种很难捕捉到的讥诮之意,淡淡的接着问:“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 “知道什么?” “花错。”慕容秋水说:“你这么样做,当然是为了花错。” 因梦的手忽然握紧,甚至连指节都已因用力而发白。 “花错?”她的眼睛直盯着他:“你怎么会知道花错?” 慕容秋水脸上忽然露出一种很孩子气的笑容:“我怎么会不知道花错,我从小就是个坏孩子,他甚至比我还坏。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如果不是为了他那种男人,你怎么舍得放弃我?” 花错,男,二十九岁,宽肩、细腰、窄臀。一双眼睛看起来就好像是碧绿色的,仿佛是翡翠沉人海底时那种颜色,一张脸却苍白如雪。 所以有人说他是胡人,是波斯胡贾到中土来贩卖珠宝绸缎时所遗下的后代。被他修理过的仇人甚至说他只不过是一个廉价娼妓生下来的杂种。 对于这种种传说,花错完全不在乎。可是有一点是让他不能否认的,他一生下来就错了。 第一错,就错在他根本不应该错活到这个世界上来。 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他从来也没有看见过他们,甚至连他们的姓名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他的干妈。 那时候他不到三岁。 第二错,是错在他根本就应该有这么样的一个干妈。 他的干妈,长大,白皙,冶艳,明媚,双腿修长,双眼明亮。是一个江淮盐运道的遗孀,所以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一个家资巨万的寡妇。据说她每天吃的菜单里,都有一味是炒金丝雀的舌。 花错从来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会被这家人收养的?他只知道他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不是个小孩了。 以后他错得更多,愈错愈深,对女人却愈来愈有经验。 到了他十七岁的时候,已经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浪子。 一个浪子的声名,常常都会换取到很多极不平凡的经验, 一个有名的浪子所累积到的经验,能够换取到的代价就不是别人所能想像得到的了。 所以花错在未满二十岁之前,就已经成为江湖中所有富孀贵妇和一些寂寞的名女人们追逐的对象。 所以花错越来越错,因为他身不由己。 金钱、名望、享受、情欲,他都可以抗拒。可是如果有人要用一种很隐秘的武功绝技来交换他的服务,他就傻了。 尤其是刀法。 他从小就喜欢刀,也许是因为刀和他生活的阶级层次是密切相关的。 花错从小就希望他的掌中能够握有一柄无坚不摧天下无双的快刀。 花错最错的就是这一点,因为世上根本就没有一把这么样的刀。 ——“无敌”这两个字根本就不存在,那只不过是某些自大狂妄的人,心里的一种幻觉,他们迟早都必将死在自己的这种幻觉中。 花错也不例外。 他拼命要去找这根本不存在的刀,不辞辛劳,不择手段,不顾一切。 在江湖中他得罪过了的人,甚至已经不比想跟他上床的女人少。 因梦是在“雪村”认得他的,雪村是一大片美透了的庭园,也是花雪夫人无数产业中之一。 花雪夫人当然就是花错的干妈。 她曾经警告过因梦:“我喜欢你,你是个迷死人的小女孩,可是我劝你现在还是赶快走的好。” “为什么?” “因为我那个宝贝儿子就快要回来了,你最好还是不要见到他。” “我为什么不能见他?”因梦带着挑战性的甜笑:“难道他会咬我一口?” “他不会咬你,他只会把你连皮带骨都吞下。”花雪夫人说:“你一定要相信我,这个野孩子天生就有一种吸引女孩子的魅力,甚至在他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显露出来了。” 她明亮锐利的双眼忽然变得非常温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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