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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杨破天脸色一沉,道:“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你便重重出拳毫不客气,完全没有半点君子风度,既然这样,咱们以后再也不要谈话!”

  妲娃也同样把脸沉下:“好端端的一个姑娘,给你说得变了一条牛,我只是在你脸上轻轻打了一下!你非但没有感恩图报,还在这里大呼小叫,说什么君子风度!你怎不睁大眼睛瞧个清清楚楚,我只是一个小女子,又怎会是什么君子了?既然你不喜欢和我谈话,倒不如这样吧,我把舌头伸出来,给你用利刀把它割了下来,只要我变作一个哑巴,咱们以后便再也不会谈话!”说到这里,把一口锋利异常的小刀塞在杨破天的手里,又把嫣红的舌头伸出樱唇之外,但脸上居然还是一本正经的样子。

  杨破天抓起小刀,看了刀锋一眼,只见刀虽短小,但显然是上等精钢铸造,锋刃极薄极利,要是用来割断一根嫩滑的舌头,可说是不费吹灰之力。

  他哼的一声,道:“刀是你的,话儿也是你说的,你若以为我不敢一刀割下去,那是大错特错!”

  组娃怒道:“要割便割,何来这许多噜嗦!”她说话的时候,舌头自然缩回日内,但说完之后,又再把娇嫩美丽的舌头长长地伸出。

  杨破天把小刀在妲娃眼前幌了一幌,又在她的舌头上比划比划,道:“你有种的就不要把舌头收回,我是男子汉大丈夫,说过要割下去,就一定会割下去,但你放心,我是不喜欢吃牛舌的。”

  修地一刀割下,刀刃冰冷无情,触在妲娃柔滑的舌头上,令妲娃全身猛然大震,忽地“哇”的一声,泪如泉涌哭得天地色变,日月无光。

  第十四章 段十三郎舞雩刀

  同日黄昏。

  江苏虎丘,是吴王阖闾墓陵所在,在这景色巍峨但意境苍凉的山丘上,有一座砖塔,高七层,形八角,据说是中国最古老的砖塔。

  这一座古老砖塔,略为倾斜,在这夕阳映照之下,仿佛正在向世人倾诉一段一段的古老神话。

  阖闾的剑池,著名的千人石传说,都在此地一带埋藏,思之今人悠然神往。

  在倾斜砖塔下,文文静静地站着一个人,他身形硕长,虽然才三十出头,但一脸缜细稳重,行动老练沉实,宛如久历风尘的老江湖。

  夕阳渐下,山丘西方,来了一条魁伟的身影。

  砖塔下,二人相对,在西方那人,身上散发出阵阵酒气。

  文文静静的人自砖塔下抓起一扬黄上,轻轻一扬,吟道:“武陵城里崔家酒,地上应无天上有;云游道土饮一斗,醉卧白云深洞口。”

  魁梧的人深深拜服:“单凭楚人身上酒渍余香,已知道我喝的是湖南武陵酒,司空兄不愧是当今武林博学之士。”

  这二人,魁伟而一身酒气的是楚地霸王——楚江东。与霸王对峙而立,文文静静但气宇绝对不凡的,便是“金剑一少”司空覆手。

  司空覆手比霸王年长两岁,但看来却更年轻。在这夕阳斜照之下,对比显得份外强烈。

  司空覆手目视塔影西斜,漫天飞鸦乱舞而泣。山丘苍凉,夕照将如世间千千万万瞬即消逝的生命,沉沉逝去。

  他的声音,似乎发自不舒服的喉咙,道:“小儿弥月那天,听说霸王曾到金剑水轩,未知可有其事?”

  霸王直认不讳,额首道:“确有此事。”

  司空覆手忽地一拍衣襟,语声似在斜塔下无奈地低因:“楚兄既至,何以小弟竟然不见?莫不是宾客满堂,扰扰攘攘,以致走漏了眼?”

  霸王摇头,语声单调,甚至是听来空空洞洞:“司空兄目光如炬,又岂有此错失?想当夜,司空兄早已看穿了袋里乾坤,只是装作懵然。”

  “你敢肯定?”

  “你连我身上的酒气,也能在相隔丈外一语中的,肯定我喝的是武陵崔家酒,区区一个布袋,又怎瞒得过金剑一少的法眼?”

  司空覆手在施角扯下一颗点缀农饰用的扣子,轻轻一弹,扣子射向半空,一只飞鸦砰声堕地,双翼在黄泥地上拍动半晌,旋即死去。

  如此这般死得不明不白,就连丑陋今人讨厌的乌鸦,也是死不瞑目。

  但在这时,金剑一少脸上的神情,反而更显英姿飒爽,似在漫不经意的杀戮中获得宣泄。

  霸王苦笑,欠身把乌鸦拾起。

  乌鸦虽然在人们的眼中,既丑陋也讨厌,甚至是邪恶和凶兆的象征,但乌鸦的本身,同样是有血有肉的生命,人类凭什么对这种飞禽长久以来一直都在针对和歧视?

  尸身还是烫热的。

  冷血的不是乌鸦,是人。

  霸王没有掉泪。他怜悯这一只无辜的乌鸦,但决不会为了它而掉下眼泪。他是霸王,霸王并不是那些多愁善感的柔弱女子。

  但他还是做了一件以前从没做过的事。

  他抽出霸王神枪,在地上挖了一个小小的洞,然后把乌鸦静静地埋葬。

  司空覆手的眼神渐渐地在变。他的恨意和妒意,混和着无穷无尽的杀机,一起涌现在原本文文静静的脸庞上。

  他突然泄愤地一掌击向长空,沉声问了一句:“孩子是谁的?他应该姓司空?还是姓楚?”

  霸王陡地失神,一张脸僵住,眼神死死木木的,有如甫被埋葬在黄泥土的乌鸦。他缓缓地把眼神抬起,凝注着司空覆手的脸。二人正容互相面对,两张脸额上的青筋齐齐暴胀。

  霸王的声音,忽地在山丘上响起,声如鹤唳九霄,又似是平地起了一个焦雷:“你说的是不是人话?”

  司空覆手的身子仍然站得笔直,但看来却似是全身蜷缩着,原因不明。

  也许是他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扭动、卷曲之故吧……

  良久,他道:“有人说,你暗中勾结魔教,企图利用魔教势力,助你在江东武林崛起。”

  霸王道:“同样的谣言,也在金剑水轩四周流传,你又怎么说?”

  “无话可说,也不必说。”

  “彼此彼此。”

  “今夕,是你我一决生死的时候,你有什么遗言?”

  “纵有遗言,也不想对你说。”霸王冷笑。

  司空覆手长长地“哦”了一声,又慢慢地把剑从鞘里抽出。剑鞘是用玉石造成的,虽然名贵奇特,但再美丽再珍贵的玉石,本来并不是制造剑鞘的适当材料。

  但司空覆手喜欢用玉石来造剑鞘,他常对人说:“玉,是君子之器,而剑,也同样是君子的武器,因此以玉石来配剑,是最适合不过的。”

  然而,玉石易碎。

  今夕,剑南出鞘,这个用上等碧玉造成的剑鞘,已在司空覆手掌中突然寸寸碎裂。碎玉满地,已碎了的玉石,不但再也不能把剑套住,更染满主人掌心的鲜血。司空覆手却满意地笑了,他的左掌虽然刺痛,但能够今他的头脑忽然彻底地清醒。他此刻需要的并不是怒火,而是冷静的头脑和绝对致命的剑法。

  霸王沉声道:“你用自己的血,血祭‘金乌神剑’的‘玉关剑鞘’,换而言之,这一战你已绝无退路!”

  司空覆手道:“绝无退路的不单只有我,还有你这个楚地霸王!”

  金乌神剑,锋刃赤红,有如烈日。其实,金乌也就是太阳的别称。

  一古老神话相传,太阳中有“三足乌”,因此,世人又以金乌作为太阳的别称。霸王是识货的,因此,他叹喟着说道:“有此好剑,怎不在午时约战?”

  午时,日光最盛,也是乌金神剑威力最强大的时候,但此际,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司空覆手怎会不明白?又怎能不明白?为了剑道,他自六岁那一年,每每因为习剑而废寝忘食,对于剑理,事无知细无不了如指掌,这一切一切,他是绝不可能轻忽的。

  但偏偏这一战不在正午,却在此暮色渐浓的黄昏。

  司空覆手听见霸王提及这一点,全身一震,半晌说道:“我不要占你的便宜。”道理很牵强,但霸王不再反驳。

  霸王神枪已节节暴伸。这不是战场上最长的一杆枪,但却一定最有霸气。

  霸气并不来自这一杆枪,而是来自枪的主人。枪在霸王掌中,无穷灵气就会自自然然地浑成,如同一座大山,又如同千百道自四万八面奔流而至的汹涌瀑布。

  双方未发一招,已在纹风不动之际互相厮拼。

  晚霞如血。血色在两件伟大的兵器上悄悄溶化,一直溶入主人的瞳孔里。

  霸王始终屹立,不动如山。但这一座山,绝对不是静止的。越是深沉的大山,其生命力量也越是澎湃激荡,无论是谁要硬撼它,都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司空覆手的眼神,渐渐专注在金乌神剑的剑尖上。说来很奇怪,这一把剑的剑尖,其实并不尖锐,甚至有点像是一颗扁平的核桃。

  但这一颗扁平的核桃,它的表面,又是凹缺不全的,上面似乎有一些非常怪异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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