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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瀚双手颤抖,小心翼翼地接过这巴掌大的水晶球,彷佛害怕它随时会跌落破碎。他低头望去,但见水晶内部缓缓转变,一眨眼间,已成为通体青色,楚瀚大奇,叫道:“仝老先生,水晶变成青色的了!这是怎么回事?”

  仝寅大笑起来,说道:“青色么?呵呵,好,好!我毕竟没有料错。”

  楚瀚只被他笑得心惊肉跳,生怕这水晶有什么古怪,怀疑自己是否上了个大当,难道这并不是紫霞龙目水晶?水晶又怎会自己变色?

  仝寅笑了一阵,才道:“不要担心。这水晶能分辨忠奸善恶。心存恶念者碰触它时,它便会转为赤色;心存善念者碰触它时,它便会转为青色。你年幼清净,心无恶念,因此水晶呈现一片青色。”楚瀚听了,这才吁了一口气。

  仝寅又道:“孩子,难得你有此恒心毅力,遍读群书,得知这水晶乃是帝王当有之物。但我需告你,若帝王昏聩,王纲不振,则切忌让水晶落入奸佞之手,以免奸人生起篡位之心。你听明白了么?”

  楚瀚并不全懂,便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明白。”

  仝寅轻叹一声,说道:“你年纪还小,现在不明白,但是以后就会明白了。”摆了摆手,说道:“如今水晶交给你了,还不快走?再不走,怎么赶得及在初一子夜之前回到三家村呢?哈哈,哈哈!”

  楚瀚闻言不禁一怔,仝寅显然清楚知道自己来讨水晶的用意,便是将之拿去参加“飞戎之赛”,那他为何仍将水晶交给了自己?为何如此信任这个来自偷盗之村的小娃子?还是他看见了太多我看不见的事情?

  楚瀚一看天色,惊觉时间果然不多了。他无暇多想,赶紧将水晶放入袋中收好,跪下向仝寅磕头。仝寅却侧过身不受,大笑道:“你向我磕头?小孩子,你弄错啦。该是我向你磕头才是!”

  楚瀚不明白他的意思,仍旧恭敬地向他磕了三个头,这才退了出去。他怀着满腔的兴奋和困惑,从山西安邑疾驰回到京城以南的三家村,赶上了初一当夜的飞戎之会,听从舅舅的指点,出示了紫霞龙目水晶,给了柳家和上官家一个大大的下马威。

  ***

  上官家和柳家虽然又惊诧又忌惮,却无法指责胡星夜违背了洗手的誓言。楚瀚今夜并未说谎,他确实不姓胡,也不是胡家的人,他是四年前胡星夜入京时在街旁捡回来的小乞儿。那时他不知何故遭父母遗弃,落入了城西乞丐头子的手中。乞丐头子见他生性精灵,便故意打断了他的左腿,让他撑着拐杖满街行乞,他靠着浓眉大眼的老实模样,以及微笑时浮现在两颊的两个酒涡,颇能博人同情,乞讨时的收获十分可观。间中他还兼作“绺儿”(即偷人银钱的小扒手),他眼捷手快,数月间便替乞丐头子攒到了五六两银子、成为乞丐头子手下的第一号摇钱树。

  那年胡星夜在街头撞见楚瀚时,他正下手偷取一个商贾银袋中的零钱,神不知鬼不觉地已扒走了五十钱,却被胡星夜瞧了个一清二楚。胡星夜二话不说,等那商贾走开后,便拉了楚瀚去找乞丐头子,当场出价二十两银子将他买断。乞丐头子见钱眼开,欢天喜地立即答应了,胡星夜便带了楚瀚回到三家村。

  这三家村确实是个古怪的地方。楚瀚才来不久,便知道这一村中除了胡家之外,全是飞贼。有的巧取,有的暗偷,总之干的都是那没本的生意。而村中严禁使用“偷”、“盗”、“窃”、“贼”等字眼,只能说“取”、“拿”、“借”、“得”;连偷盗之王“飞贼王”都去掉了“贝”字边,改成“飞戎王”的美称。三家村以高超的飞取之技为傲,瞧不起烧杀掳掠、残狠凶暴的盗匪,认为那是等而下之的土匪行径。为了表明本身绝非匪盗一流,三家村子弟自幼受族长严令,偷窃贵在不为人知,切忌杀人伤人,违者由族长处死或废去一身功夫,以维护令誉。

  村中最古怪的,还属胡家。胡家子弟都不学“飞技”或“取技”,只顾耕田务农。听说许多年前,族长胡星夜忽然大举传告江湖,说胡家从此洗手不干,不只震惊了三家村,连江湖上也为此议论纷纷。胡星夜在洗手之后,深自谦抑退让,刻意与上官家和柳家划清界线,即使住在同一村中,也少有来往,更无联姻。上官家和柳家财多势大,对胡家鄙视轻蔑,时不时派些子弟来胡家挑衅,胡星夜总告诫自家子弟诸多忍让,不予理会。

  但胡星夜并非坐以待毙之人,他虽不让胡家子弟学艺,却决定暗中挑选外徒传艺。他四出寻访手脚灵敏、性格谨慎的小童,千挑万选下,最终挑中了小丐楚瀚。当时在京城中见到楚瀚出手偷钱时眼明手巧,机伶敏捷,取物时谨慎警觉,丝毫不引人疑心,年纪虽小,却已是个中高手,显然是个天生的偷子。胡星夜见之十分爱才,便向乞丐头子买下了楚瀚,带他回家,心中暗想自己弄了个乞丐兼小绺回到家里,想必得好生下一番功夫,才能扭转这孩子的禀性气质。

  然而大出胡星夜的意料之外,楚瀚这孩子身上并未有市井流气,也没有乞丐的肮脏懒惰或是偷子的狡猾贪婪。他来到胡家的第一天晚上,胡星夜让他跟着大家一起吃饭,楚瀚便规规矩矩地坐在桌边,默默举筷吃着碗中的白饭,除了胡星夜夹给他的菜外,一点多余的菜也不敢夹。

  胡星夜让他住在仓库边上的小房中,给了他一张床,一席棉被。晚间胡星夜提着油灯,来到他房中,说道:“孩子,让我看看你的腿。”楚瀚应道:“是。”便卷起裤脚,让胡星夜检查他被打断的左腿。

  胡星夜仔细瞧了半晌,轻轻抚摸伤口,皱起眉头问道:“还疼么?”楚瀚摇了摇头。胡星夜让他褪下裤脚,温颜道:“别担心这腿了。过几天我替你医治看看,或许能好起来也说不定。”又问他道:“吃饱了么?”

  楚瀚点了点头,晚饭时他并未多吃,却已是几年来最丰盛的一餐了。胡星夜一笑,摸摸他的头,说道:“乖孩子,好好睡吧。”语毕便提灯走了出去,留下楚瀚一个人拥着棉被,坐在小床之上。

  那天夜里,楚瀚单独躺在那张小床,摸着身上的棉被,这是他有记忆以来第一次睡在一间有屋顶的房子之中,第一次睡在一张床上,也是第一次盖着被子。他缩在温暖的棉被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竟能如此幸运;想起过去几年来夜夜露宿街头,餐餐吃的都是残羹旧饭,乞丐头子整日对他呼喝打骂,不管他有多么饥饿疲累,悲伤痛苦,也从来没有对他说过一句好话,给过一个好脸色。他回想着胡星夜刚才来探望自己的情景,眼泪忍不住涌上眼眶;在他的记忆之中,从来没有人对他这般和颜悦色,这般体贴关怀,他只希望自己能永远留在这里,永远跟在胡星夜的身边。

  之后的几日,楚瀚好似一只受惊的小羊一般敏感,安安静静地也不说话,只睁大眼睛观察胡家的人,胡家的房舍,胡家的规矩,胡家的一切。一天早上,胡家大哥出门干活时,楚瀚便也背着锄头,一跛一拐地跟在后面,去田里掘了一天的土,回来时手掌上的水泡都磨破了,也没有叫半声苦。胡二哥上山挑水捡柴时,他也跟了去,回来便帮着煮水砍柴。胡星夜看在眼中,既不阻止,也不称赞,彷佛他帮忙干活儿乃是理所当然的事。

  楚瀚便就此安分地在胡家住下了。即使他跛了腿,活儿却并未少干,饭也没有多吃,每日跟着其它胡家兄弟一块起居作息。唯一不同的是,他对胡星夜的态度恭敬中透着十分的依恋,十分的感激,黑黑的脸上总带着诚挚的微笑,显然心中清楚,自己能脱离流浪街头、行乞偷钱的日子,全是拜胡星夜之赐。

  胡星夜十分欣赏他的安静本分和勤奋努力,为了测试他,又教他记账,之后再交给他一笔钱,要他到隔壁村去买米。这笔钱足够一个小孩儿活上好几年,但楚瀚并未生起贪心,乖乖地送了钱去,赶车运了米回来,小小年纪,事情竟办得十分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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