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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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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水老妖对他说道:“中原大地,草莽豪雄数之不尽,唯独有一人,跟你义父情同手足,但他的年纪,比我年轻了足足三十岁,只要你把这块木牌交给他一瞧,他怎么说也会把你当作自己的子侄看待。” 义父的话,马小雄是永远不会忘记的。所以,他也没有忘记水老妖韵另一番话:“他日你重返中原,必须找一个隐蔽之处,把大刀隐藏起来,你要尽量忍耐,只要等到把‘还我山河十八刀’练成,这在刀自可在你手中,重见天日。” 想到这番话,马小雄的心便阵阵刺痛,木小邪的大刀,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那不单只是一把刀,还有无数段不可忘记的感情,先后熔铸在刀内,永远不能分开。 马小雄心里不愉快,只好不断的喝酒。其实,他此刻最应该要做的事,就是上前找“公子丐”濮阳在,把那一块木牌交到这位丐帮帮主手上。 可是,他连木小邪的大刀也保不住,心中甚是羞惭,竟提不起勇气去见这位濮阳帮主。 他只好喝酒,福建老酒,算不上是烈酒,但喝多了,后劲却也很厉害。渐渐地,他的眼皮越来越是沉重。阿玫开始着急,劝他少喝一点,但那里劝止得住。 这时候,濮阳天也回到了酒店,独自吃肉喝酒,他也曾瞧了马小雄一眼,见他年纪轻轻,居然喝酒如喝水,不禁为之莞尔一笑。 忽听外面有人步履匆匆,走了进来,只见三个叫化,一老二少,显然都是丐帮弟子。 那个老叫化,年纪六旬,背负六袋,在帮中的地位颇高。 姓徐名志健,江湖经验十分丰富。他甫在濮阳天面前站定,已压低着嗓子,沉声说道:“报告帮主,豪门金庄的高手,已陆续分批赶赴忘忧谷,早一阵子的江湖传闻,恐怕是真的。” 濮阳天心下沉吟,也低声道:“乔镜花隐居于忘忧谷,本来绝少人知道,想不到纸包不住火,终究还是抖露了出来。” 徐志健点了点头,道:“乔镜花是刘复北的表姊,师承自玉洞仙峰天工堡的太叔梵离,这女子纵使只有她师父三成道行,恐怕已可横扫福建武林。” 濮阳天道:“乔镜花有一个弟弟,叫乔在野,和我也可算是十分投契的好朋友,这人绝对是一条好汉。” 徐志健道:“但照属下所知,乔镜花行事作风喜怒无常,和她的弟弟并不一样。” 濮阳天道:“她为人如何,那是她自己的事,跟咱们没有半点相干。但她若的拥有下半截‘一品殿堂剑谱’,刘复北就决不会视若无睹。” 徐志健道:“太叔梵离是近五十年来,最令人摸不着头脑的一代怪杰,谁也摸不清他的武功究竟厉害到怎样的程度。 但那套‘一品殿堂剑谱’,不知如何在百余年前,分成了上、下二卷,而且上卷落在豪门金庄,下卷则一直不知所踪,直至最近,始有传言,谓这下半截剑谱,本早已在太叔梵离之手,而在数年之前,又已辗转地交给了他的女徒儿乔镜花,真是错综复杂,扑朔迷离。” 濮阳天道:“刘复北狼子野心,这下卷剑谱,万万不能给他抢夺到手。” 徐志健道:“要不要把本在福建分舵的弟子都哪唤齐来,以防豪门金庄高手发难?” 濮阳天道:“暂时不要打草惊蛇,且待咱们二人赶到忘忧谷瞧瞧形势怎样,再作道理。” 第十四章 一门忠义杨家将 马小雄为了大刀之事闷闷不乐,终于醉倒。 阿玫在附近一间客栈,要了一间房子,小心伺候,不敢离开半步。 马小雄躺在床上,忽尔痴痴一笑,道:“师姊,咱们一起闯荡江湖,本来是挺快活的,可是咱们武功太差劲啦,别说是行侠仗义,便是连自己最心爱的东西,也没法子可以保得住,说来真是十分丢人。” 阿玫道:“咱们还年轻,武功比不上别人,那是很正常的,但只要以后勤练武功,总有一天可以在江湖中扬名立万。” 马小雄摇摇头,道:“我不稀罕扬什么名,立什么万,只想一辈子跟你在一起,虽南面王不易也。” 阿玫道:“什么叫……南面王不易?” 马小雄道:“意思大概是说,就算给我做皇帝,我也不愿意把你放弃……” 阿玫喝了一两碗老酒,一张俏脸早已嫣红,听见他这样说,更是红上几分。(根据古籍考究:古代以向南方为尊位,因此帝王的座位,必然面向南方,因此帝王又称南面王。) 马小雄瞧着她的脸,忍不住把她抱紧,同时说道:“早几天你病了,一张脸蛋在发烧,而且神智模糊不清,真是担心死人啦……幸好……吉人自有天相,你终于痊愈过来……” 阿玫叹了口气,道:“若不是因为我害了病,你也不会丢了木小邪的大刀。” 马小雄“呃”的一声,说道:“大刀虽然十分重要,但你可知道,在我心目中,你却又比大刀重要得多了?” 阿玫道:“你喝醉啦。” 马小雄道:“正因为喝醉了,这便是酒后吐真言。” 两人在床上互相拥抱着,马小雄在她的粉颈上嗅来嗅去,她有点痒,忍不住笑了起来。 马小雄在她的纤腰上不断抚摸,她没有挣扎,但心中知道,事情并不太妙。 要是一直这样子继续下去,肯定会弄得一场糊涂,便在这时,马小雄忽然从床上跳了起来,冲出门外,随即弯下了腰,哗啦哗啦地呕吐个不亦乐乎。 翌日,马小雄在阳光照射之下,缓缓地张开了一双眼睛。 他仍然躺在床上,旭日从窗外透射而至,令他精神振奋起来。 阿玫坐在一张木椅上,以手支颔,居然睡得甚是香甜,马小雄蹑手蹑脚地绕到她背后,忽然在她的面颊上用力一吻。 阿玫娇慵地轻轻一笑,她一天比一天成熟,也一天比一天漂亮。只听得马小雄道:“天亮啦,咱们继续赶路,到忘忧谷去。” 两人梳妆妥当,付了房钱,骑上快马,继续上路。 福建一带,越是离开海滨远一些,山峦地带也就更险峻几分。二人对这里的道路,并不熟悉,虽然沿途到处向路人垂询,但谁也没听过忘忧谷是什么地方所在。只好根据八娘的指示,先行找到忘忧谷附近的一个小市镇再说。 那小市镇的名字,相当古怪,叫“骨也吃镇”,提起这个小镇的名字,倒有一两成人晓得。 到了这一天黄昏,二人总算来到了这个地方。但这小镇真的小得可怜,并无客店投宿,只有一间用茅草搭成的小饭庄,饭菜价钱十分廉宜,但却无酒供应,端上桌的也是差之极矣的粗茶淡饭。 马小雄饥不择食,不到片刻已匆匆地扒了三大碗饭,阿玫瞧着他,不禁莞尔一笑。 马小雄放下了饭碗,道:“食不饱,力不啼,既要闯荡江湖,最少也得精神饱满。要精神饱满,肚子就不能空空如也。” 阿玫笑道:“要不要再来三大碗饭?” 马小雄摇摇头,道:“吃得太多,也不怎么好,凡事适可而止,便是最好的。” 小饭庄的主人,是个五十不到的中年妇人,模样比起小渔村的那个八娘漂亮得多,而且八娘疯疯癫癫,这妇人却是精明伶俐,说话有条有理,绝不颠三倒四。 这妇人叫蓝大娘,她虽然在福建山区之地谋生,籍贯却是川西人氏,早年嫁到福建,丈夫在数年前害病死了,这小饭庄本是夫妻一起经营干活,如今就只剩下蓝老妈子独自支撑大局。 蓝大娘对阿玫说道:“这位小姑娘,在这一带,原来是很太平的,但两位来的似乎不是时候……” 语声一顿,却又说道:“不!应该是说,你们来的时日,甚是凑巧,但这个凑巧,却不是一椿妙事。” 阿玫淡淡一笑,道:“敢问大娘,这个地方,怎么会唤作‘骨也吃镇’?” 蓝大娘叹了口气,道:“我刚才说的,就是和这个名字有很大的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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