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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


  二 多尔

  按照教堂文件的描述,多尔是布列塔尼的西班牙式法国城市。其实它不是一座城,而是一条街,一条古老的哥特式大街,左右两侧都是带木柱的房屋,房屋错落不齐,因此在这条宽敞的街上形成岬角和拐角。城里的其他部分是纵横交错的小巷,它们与中心大街相连,犹如小溪汇入大河。多尔城位于多尔山脚下,它没有设防,既无城门,也无城墙,因此无法抵御围困者,但是那条街倒是可以抵挡一阵。房屋形成的脚角--五十年前还在--以及大街两旁的往廊使大街成为坚固可守的战场。有多少房屋就有多少堡垒,入侵者必须逐一攻克。老菜市场大致位于大街中段。

  克鲁瓦布朗夏尔客店的老板说对了。在他说话的当时,多尔城已陷入狂暴的混乱之中。早上抵达的白军和晚上突然赶到的蓝军,双方突然展开了夜战,但力量悬殊,白军有六千人,蓝军只有一千五百人,但都同样顽强。引人注目的是,这一千五百人竟向那六千人发动进攻。

  一边是嘈乱的人群,另一边是军队。一边是六千名农民,他们的皮短衣上挂着心形的耶稣像,圆帽上系着白色饰带,袖章上写着基督教箴言,腰带上吊着念珠;他们手中的长柄叉多于马刀,他们还有术带刺刀的长枪;他们用粗绳拖着大炮。他们装备简陋,纪律松弛,武器粗劣,但却十分狂热。另一边是一千五百名士兵,他们头戴三色帽徽的三角帽,身穿大垂尾、大翻领的上装,挂着交叉的武装带,手持铜柄短马刀和上了刺刀的长枪。他们训练有素,排列整齐,既顺从又狂暴,善于指挥也善于服从。他们也是志愿兵,然而是革命派的志愿兵。他们穿着破旧,光着脚。农民游侠们为的是君主政体,赤脚英雄们为的是革命,双方的首领是队伍的灵魂,保皇派那边是位老者,共和派这边是位青年;一边是朗特纳克,一边是戈万。

  革命有丹东、圣茹斯特、罗伯斯比尔这样的年轻巨人,也有奥什、马尔索这样的理想青年,戈万属于后一类人物。

  戈万三十岁,高大魁梧,眼神像先知一样深沉,笑起来像小孩。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咒发誓。他打仗时随身带着梳洗用具,特别在意自己的指甲、牙齿和那头棕色秀发。行军休息时,他亲自将身上那件布满弹孔、盖满尘土的队长制服脱下来拍打。他在战场上一向勇猛冲杀,但从未受过伤。他的声音柔和,但下命令时会突然变得宏亮。他身先士卒,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下雪,都裹着斗篷,将可爱的头枕在石上,席地而卧。这是一颗英勇无邪的心灵,但拿起军刀他便改变了容貌。他有一种女性的神情,在战争中这是很可怕的。

  此外他爱沉思,善哲理,是位年轻的贤人。他的容貌像阿尔西比阿德①,谈吐像苏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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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公元前五世纪的雅典将军,苏格拉底的学生。

  在法国革命这样巨大的突变中,这位年轻人立刻成了军事首领。

  他训练的部队和罗马军团一样,是一个兵种齐全的小军团,由步兵和骑兵组成,还有侦察兵、工程兵、坑道兵、架桥兵。罗马兵团有投射器,他的兵团有大炮。牵引牢固的三门大炮使他的部队既强大又灵活。

  朗特纳克也是军事领袖,不仅如此,他更审慎也更大胆。与年轻英雄相比,真正的老英雄更为冷静,因为他们远离黎明,也更为大胆,因为他们接近死亡。他们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呢?微不足道的东西。因此朗特纳克的计谋既勇猛又巧妙。然而,在这一老一少的顽强搏斗中,总的来说,戈万几乎一直占上风。这多半是靠运气。所有的好运,即使是可怕的好运,都属于年轻人。胜利像是一位少女。

  朗特纳克对戈万十分愤怒,首先是因为戈万打败了他,其次是因为戈万是他的亲戚。这个戈万!这个淘气鬼!怎么会成为雅各宾派呢?侯爵没有子女,所以戈万是他的继承人,侄孙,几乎是亲孙子!

  “呵!”这位几乎是祖父的人说,“我要是抓住他,会把他当狗一样打死!”

  这位德·朗特纳克候爵使共和国忐忑不安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一登陆便令人震惊。他的名字像导火线一样迅速燃遍反叛的旺代,他立即成为叛乱中心。在这种性质的叛乱中,首领们各有各的丛林和沟壑,相互妒嫉,必须有一位站在高处统观一切的人,才能将地位相等又力量分散的首领们集合起来。几乎所有的森林首领都向朗特纳克靠拢,而且,无论是远是近,都服从他。只有一位首领离开了他,就是率先迎接他的加瓦尔,为什么呢?因为加瓦尔是位心腹。旧的内战体制中的一切秘密,他都了如指掌,他还参与了其中的一切方案,而这正是朗特纳克要取消、要换掉的东西。心腹是不能继承的。拉鲁阿里的鞋不适合朗特纳克的脚。加瓦尔投奔了邦尚。

  朗特纳克,作为军人,崇尚脏特烈二世的作风,他想将大战与小战结合起来。他既不要天主教和国王大军那种“混乱的集中兵力”,因为它肯定会溃败,也不要荆棘矮林中的分散兵力,因为它只能骚扰而无力击溃敌人。游击战起不了或很难起决定性作用。你最初是向共和国发动进攻,但你最后不过是抢劫了一辆驿车。朗特纳克所理解的布列塔尼战争,既不是拉罗什雅克兰的平原战,也不是让·朱安的森林战,既不是旺代叛乱,也不是朱安党叛乱。他要求的是真正的战争,利用农民,但以士兵作为后盾。他在战略上依靠集结的农民,在战术上依靠军队。农民队伍能迅速集结迅速分散,这有利于进攻、埋伏和偷袭,但他觉得这种队伍变化无常,仿佛是他手中的水。在这种飘忽不定的、分散的战争中,他想建立一个牢靠的支撑点,除了野蛮的森林部队以外再拥有一支正规军,并使它成为农民战争的枢轴。这是深刻而可怕的念头。如果它得以实现,旺代将是无法攻克的。

  然而,去哪里寻找正规军呢?去哪里寻找士兵?去哪里寻找团队?去哪里寻找现成的军队?英国!因此朗特纳克一心想要英国人登陆。宗派意识妥协了。白色徽章使他看不见红色军服。他只有一个想法:占领一个海岸据点,向皮特敞开国门。因此,当地看到多尔未设防时,便扑了上去,想用多尔城控制多尔山,用多尔山控制海岸。

  地点选得很好。将炮队设在多尔山上便可以一方面控制弗雷斯诺瓦,另一方面控制圣布雷拉德,使康卡尔的巡洋舰无法靠近,从而为登陆者敞开从库万农河峡至圣梅卢瓦尔代宗德的整个海岸。

  为了确保这次决定性尝试取得成功,朗特纳克带来了六千多人,这是他所指挥的农民军中的精锐部分,他还拉来了全部大炮,其中有十门十六斤炮弹的轻型长炮,一门八斤炮弹的短圆炮,还有一门带四斤重炮弹的大炮。他想在多尔山建立强大的炮兵阵地,因为十门大炮发射一千枚炮弹比五门大炮发射一千五百枚炮弹更奏效。

  成功在望。他有六千人。在阿弗朗什方向,他要对付的只有戈万,但戈万只有一千五百人。在迪南方向,他要对付的只有菜谢尔,莱谢尔倒是有两万五千八,但他离这里有二十法里。因此朗特纳克放心了,莱谢水兵力多但距离远,戈万距离近但兵力少。此外,莱谢尔还是个傻瓜,后来他的两万五千人在克鲁瓦巴塔伊荒原上一败涂地,他也自杀身亡。

  因此,朗特纳克的处境十分安全。他对多尔的占领既突然又严酷。他以残酷闻名,手下从不留情。在多尔他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居民们惊惶失措,闭门不出。六千旺代人便在城里驻扎下来,像在集市里一样乱哄哄,没有预先的安排,没有圈定的住所,随处宿营,露天做饭,散布在各个教堂,放下抢去念经。朗特纳克领着几位炮兵军官去多尔山察看地形,将副长官的职务托付给被他任命为副官的喧闹者古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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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作为普通名词,指半圆凿。

  这位喧闹者古日在历史上留下了隐约的足迹。他有两个绰号,一个是蓝军灾星,因为他屠杀了许多革命派,另一个是伊马纽斯,因为他身上有一种无法描述的可怕的东西。伊马纽斯由拉丁文伊马尼斯转换而来,是下诺曼底方言中一个古老的字眼,指的是一种超人的,可以说是恐怖异常的丑陋,如魔鬼、林神、吃人妖魔。一本古老的手稿上用古方言写道:“我亲眼看见伊马纽斯。”博卡热的老人们如今不知道喧闹考古日是谁,也不知道蓝军灾星是谁,但他们大致知道伊马纽斯。伊马纽斯已融入当地的迷信之中了。在特雷莫雷尔和普吕莫加这两个当年受喧闹者古日之害的村庄,人们至今还谈论伊马纽斯。在旺代,其他人是野蛮,喧闹者古田却是暴虐。他像酋长一样,全身刺上十字架和百合花,脸上透出一股几乎超自然的凶光,表明他的灵魂与别人的灵魂不同。战斗中他穷凶极恶,战斗后他残忍至极。他的心灵是弯曲的,他能忠心耿耿,也能穷凶极恶。他会推理吗?会的,但是像爬行的蛇一样,成螺旋形。他的出发点是英雄主义,终点却是谋杀。无法猜测他的决定从何而来,这些决定因残酷而显得壮观。他能做出一切出乎意料的可怕的事。他的残酷惊心动魄。

  因此他才有这个畸形的绰号:伊马纽斯。

  德·朗特纳克候爵信任他的残酷。

  残酷,一点不错。伊马纽斯的专长是残酷。但是在战略战术上,他并不高明。侯爵也许不该让他当副指挥官。总之,侯爵让伊马纽斯替他照料一切。

  喧闹者古日是好战者而非军事家,他能指死一群人而不善于守一座城。但他仍然布置了前哨。

  黄昏来临,德·朗特纳克候爵视察完计划中的炮台地形,返回多尔,突然间他听见炮声。他抬头看,见多尔的大街上升起红色的烟雾。这是进攻、奇袭和突击。城里在打仗。

  朗特纳克一向遇事不惊,这次却目瞪口呆。他决没有料到会发生这种事。这会是谁呢?显然不会是戈万。不可能用一个人去攻打四个人。那么是莱谢尔?那该是怎样的急行军!不大可能是莱谢尔,绝不可能是戈万。

  朗特纳克快马加鞭。他路上遇见逃难的人,便向他们询问,他们失魂落魄地叫道:“蓝军!蓝军!”当他赶进城时,形势恶劣。

  下面就是事情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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