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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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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俄当学院门前停下来歇一歇,他就是在这个学校开始他的所谓学业的。按照这个顽皮学生的习惯,他每次经过这所学校门前,总要去侮辱大门道右边的红衣主教比埃尔·倍尔特昂的塑像,这是一种无赖行为,正如勃里雅伯在引用贺拉斯的讽刺诗句时感叹地说的:“我曾经是无花果树的树干”①。 ①诗句原文是拉丁文。 他的冒犯是很严重的,所以塑像的题词都几乎看不清了。这回他照例在雕像前站住,街上寂无行人,他迎风懒懒地扣衣服时,看见一个人影向他移过来,脚步那么慢,使他有足够的时间看清楚那个人影是披着斗篷戴着帽子的。那人影来到他跟前便停住了,跟倍尔特昂的塑像一般纹丝不动。他看着弗比斯,瞳孔象夜间的猫一样闪闪发亮。 队长是有胆量的,他并不在乎一个手持短棍的强盗的突然袭击,可是这个走动的塑像,这个盯住他看的可怕的男子,使他模模糊糊地想起了当时流传的话,说有个妖僧夜间出没在巴黎街头。他吓得呆呆地站了几分钟,最后勉强打破沉默笑起来。 “先生,假若你是个强盗,象我希望的那样,”他说道,“那你可真象是一只啄核桃壳的鹭鸶啦,我是一个破落户的儿子,亲爱的,去打别的主意吧。这个学校的小礼拜堂里倒有些真正的做十字架的木料,藏在仓库里。” 那个人影从斗篷里伸出手来,老鹰似的猛一下抓住弗比斯的胳膊,并且说起话来: “弗比斯·德·沙多倍尔队长!” “见什么鬼!你居然知道我的姓名!”弗比斯说。 “我不但知道你的姓名,”披斗篷的人用一种好象墓中人的声音说,“我还知道你今天晚上有个约会。” “是呀!”弗比斯惊呆了。 “在七点钟。” “就在一刻钟以后。” “在法洛代尔家里。” “对极了!” “那个圣米歇尔桥头的荡妇。” “那个圣米歇尔大天使,就象祷告文里所说的那样。” “邪恶的东西!”那影子吼道,“是同一个女人吧?” “你说对了。” “她名叫……” “拉·爱斯梅拉达,”弗比斯愉快地说道,他又逐渐恢复了那种不在乎的神情。 听到这个名字,那人影便使劲摇晃弗比斯的胳膊。 “弗比斯·德·沙多倍尔队长,你撒谎!” 谁要是在那个时刻看见队长涨红的脸孔,看见他往后一跳,使劲抽回被抓住的胳膊而且骄傲地按着剑柄的样子,一定会吓坏了。那个情景很象唐·璜与石像①之间的角斗。 “耶稣和撒旦②啊!”队长喊道,“姓沙多倍尔的人是不习惯听到这种字眼的!我料你不敢再说一遍!” ①唐·璜是西班牙传说中的贵族青年,法国十七世纪剧作家莫里哀以他为主角写过一出五幕喜剧;十八世纪时高乃依为之写过韵文剧;英国诗人拜伦为之写过一部反映当时政治生活的诗体小说(未完成);莫扎特曾与罗伦左以他为主角合作写过一出歌剧;俄国诗人普希金也是以他为主角创作了诗剧《石客》。 ②撒旦是西方神话中恶魔之王。 “你撒谎!”那人影冷冷地说道。 队长气得磨牙。妖僧、幽灵、迷信的传说……他此刻通通忘掉了,只看见一个男人和一种侮辱。 “啊,那好得很!”他用被愤怒堵塞住的声音结结巴巴地说着,哆嗦着拔出宝剑(因为愤怒也象恐怖一般使人发抖),“就在这里!马上!比剑吧!比剑吧!把血滴在石板路上!” 那一位却动也不动,看见对方有了戒备,他就打算自卫了。“弗比斯队长,”他用发抖的声音说,“你忘记你有约会了。” 象弗比斯这种感情容易冲动的人,很象煮沸了的奶油汤,只要洒上一滴冷水就能使它平静下来。这句简单的话使队长手中亮闪闪的剑垂下了。 “弗比斯,”陌生人接着说道,“明天,后天,一个月或者十年之后,无论何时吧,你总能看见我是准备好要砍掉你的脑袋的。但是先去赴你的约会吧。” “真的呢,”弗比斯说,就象是对自己让步了,“同一位姑娘,或是同一把剑约会,都是挺有意思的。可是我不明白当我两样都能得到的时候,为什么为了前一个就要丢掉后一个。” 他把剑插回了剑鞘。 “赴你的约会去吧。”陌生人又说。 “先生,”弗比斯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非常感谢你的好意。的确,明天还有时间在亚当神父的汗衫上戳几个洞洞呢。谢谢你允许我再度过可爱的一刻钟。我的确希望你躺在血泊里,然后我赶到我的美人那里去,在这种情况下让女人们等一等是很有风度的。但你倒象是个热心的人,最好还是把我们的决斗留到明天吧。那么我要赴约会去了。约定的时间是七点,你知道。” 说到这里,弗比斯搔了一下耳朵,“啊,天哪!我忘了!我没有钱去付那讨厌的阁楼的租金呢,何况那老妇人还要人家先付钱。她是不会让我赊欠的!” “把这钱拿去付吧。” 弗比斯感到那只冰冷的手塞给他一个大银币,他禁不住收了这钱,并且紧握那人的手。 “天呀!你真是个好人!” “但是有一个条件,”陌生人说,“为了证明你是对的而我是弄错了,你必须把我藏在一个角落里,好让我看看她是不是你告诉我的叫那个名字的姑娘。” “啊,”弗比斯答道,“这对我倒是一样的。我们要在名叫圣玛尔泰的那个房间里约会,你可以躲在隔壁那间小屋里随便看。” “那就走吧。”影子说道。 “听你吩咐,”队长说,“依我看,不知你是不是魔鬼本人。但是今天晚上我们交个朋友吧,明天我要还你的债——钱的债和剑的债。” 他们开始急匆匆地赶路,几分钟后,河水的声音告知他们已经到了当时挤满了房屋的圣米歇尔桥。“我先把你领进屋去,然后去找我的美人,她准是在小沙特雷门附近等我。” 那个同伴一句话也不回答。自从他俩并肩而行,他就一声不响。弗比斯在一家门前停住,使劲地敲门。一线亮光从门缝里透了出来。“谁呀?”一个含糊不清的声音问道。“上帝的身子!上帝的脑袋!上帝的肚皮!”弗比斯回答道。门马上打开了,看见一个抖抖索索的老妇人拿着一盏抖抖索索的灯。老妇人弯腰曲背,衣服破破烂烂,脑袋摇摇晃晃,眼睛眯得很细,头上顶着一块抹布,手上脸上和脖子上都布满皱纹,因为已经没有牙齿,嘴巴瘪了进去,白头发一直披到嘴边,象嘴上长着胡须的猫脸。她的住所内部的景象也同她一般破烂。墙上盖满灰尘,天花板上是黑黑的椽子,一个每个角上都有蜘蛛网的破炉灶,屋子当中有几张缺腿的桌凳,一个肮脏的小孩在玩炉灰。较远的一头有一道楼梯通到天花板上面的楼门口,钻进这个象贼窝似的房间时,弗比斯那位同伴就把斗篷拉起来遮住眼睛。队长却象撒拉逊人一般咒骂着,急忙炫耀着一枚象可敬的雷尼埃所谓的“太阳般闪亮的银币”,而且还说“要圣玛尔泰的房间”。 老妇人象接待贵人似地接待他,把银币放进抽屉,这就是披黑斗篷的人刚才给弗比斯的那一枚。当她转过身子,那个穿着破衣烂衫长发的男孩,刚才还在玩炉灰的,就很灵巧地走近抽屉,拿走了银币,并在那里放下一片他从柴火上摘下来的枯叶。 老妇人向那两位她称为绅士的人打了手势,叫他们跟着她,她自己先爬上楼梯,上了楼,她便把那盏灯放在一只箱上,对这所房子很熟悉的弗比斯便打开一扇通到一个黑暗小间的门。“进去吧,亲爱的,”他向他的同伴说道。那个穿斗篷的人一句话也没讲就听从吩咐走进了那个陋室。他刚一进去,门就重新关上了。他听见弗比斯把门上了闩就马上同老妇人一道下楼去了,灯光也随着消失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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