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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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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我每次想到苏茜,便想到马乔里·弗莱明。只有一个马乔里·弗莱明,不可能有另一个。我想到苏茜时便想到马乔里,主要是因为约翰·布朗医生,这个高尚而美丽的心灵——使得了不起的马乔里不致默默无闻的人——是苏茜婴儿时的好朋友——这个宠爱她,甘愿做她奴隶的人。 在一八七三年,苏茜十四个月,我们从伦敦到了爱丁堡。我是在经历了一次完全新的生活以后——有六个星期,每天的中饭、午茶和晚饭都不在家吃——逃到那里去休息一下、躲避一下的。我们没有带什么介绍信,我们躲到了乔治大街的维奇这一家庭旅馆里,打算自己一家人舒舒服服地过一个季节。不过,幸亏运气好,这样的计划没有实现。克列门斯夫人很快便需要请医生,我就到拉特兰大街二十三号,去看看《拉布和他的朋友们》的作者是否还在行医。他在。他来了,从这以后六周中间,我们天天在一起,或是在他家里,或是在我们的旅馆里。 他的脸招人喜欢——是我所见到过的长得很美的脸。安详、文静、亲切——与世无争的一个圣徒的脸,那温和的微笑流露出内心充满着爱的光芒。约翰医生是苏格兰人人喜爱的人。据我看,由北往南,他的名声传遍各个地方。我这样看,是因为几年以后,当病魔迫使约翰医生中止行医的时候,出版商道格拉斯先生对一些朋友们曾决心募集几千块钱的款子,用来帮助他本人以及他的老处女妹妹。这笔款子不只是很快便募集到了,而且在此以南一百英哩外的朋友们还没有来得及捐助,募款簿很快便写满了。没有公开募集过。没有在印刷品上提过这件事。道格拉斯先生和其他一些朋友们只是通过私人信件募捐。从伦敦以及各处都寄来了抱怨的话,责怪没有给他们一个捐献的机会。这种抱怨在这世界上是新鲜事——非常稀罕——因而我认为值得提一提。 约翰医生非常喜欢动物,特别喜欢狗。凡是读过《拉布和他的朋友们》这部凄怆动人的杰作的人都知道这一点。他死后,他的儿子乔克发表了一篇简短的回忆录,在朋友中非正式散发。其中提到了约翰医生和动物的关系的一个小插曲。提供这个小插曲的是爱丁堡的一位太太。她十二岁的时候,约翰医生经常叫她顺路搭他的车到学校去,或者从学校回家。她说,有一天,他们正在平静地谈话,他突然说了一半就停下来,急忙把头伸出车窗——然后显出失望的神色,坐到原来的位子上。姑娘问:“是谁?是你的什么熟人?”他说,“不,一条我不认识的狗。” 他给苏茜起了两个名字——“小维菲”和“米加罗比斯”。给她起这个难懂的希腊名字,是因为她长了那大大的、黑黑的眼睛。苏茜和医生老是一起玩耍。他每天放下架子,装做“熊”,跟这孩子玩耍。我记不得他们俩谁是熊,不过我认为,苏茜是熊。客厅的角落里有一张沙发,后边有一扇门通苏茜的住处。她老是躺在沙发后边等着医生——不是躺着等,而是站着等,因为她站直的时候,你只能瞥见一点点她黄黄的头顶。按照游戏的规矩,她是看不见的,因此这一瞥不算数。据我看,她一定是只熊,因为我记得她有两三回从沙发后面跳出来,把医生吓得一大跳,尽管他明明知道这只“熊”在那里,正在走过来。 谁要是说约翰医生愿意讲一个怪诞、好玩的趣闻,那是谁也难以相信的。这样的事不合他那文雅、安详的脾性——不过这没有什么。我曾经试图教给他一个趣闻。他花了两三天工夫,尽力想把趣闻讲好——可是老不成功。这是最动人的一次表演。爱丁堡所有他所熟悉的人或是狗,要是闯进门来,看到约翰医生这么想方设法把这段趣闻讲好,准会吓呆的。这是一个我在宣讲台上讲过上百次的趣闻事,这也是我老是喜欢讲的一个,因为它使听众非常激动。讲的是一个口吃的人在讲述自己怎样治好这个病——遇到自己由于口吃,哪一个字讲不完全的时候,便把口哨塞进嘴里去,这样来把病完全治好。因此,他讲述的全部内容是口吃和吹口哨这两者好笑的混合——只要演讲人引导适当,听众便会禁不住发出笑声。约翰医生机械地学着把这段趣事的细微末节讲清楚,可就是学不会怎样把这些细节说得有声有色。他为人异乎寻常地严肃认真,因此,当他讲到末了快推向高潮的警句时——不过我必须把这句话引在这里,不然读者看不懂。句子是这样的: “医生告诉我说,遇到口(口哨)口(口哨)口(口哨)吃,便得吹口哨,我照这么做了,结果完全治(口哨)治(口哨)治(口哨)好了。” 医生掌握不了这个警句,他老是严重口吃,就一路吹口哨,一路口吃地讲,结果是说得像个法官对一个犯人宣判死刑那么严肃。 他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这还包括他那年老的妹妹。她是跟他一样的那种人。有六个星期,我们陪着他坐着车子出去一家家行医。他总是带一篮子葡萄,我们带书。我们第一次访问病家时所决定的规划,我们一直坚持了下来——那就是他在第一家下车时说的话:“我下去看看,设法把人口缩减些。你们玩你们的。” 【第三十九章】 苏茜从小生就了热情的性格。在她学会控制自己以前,这样的性格不免勾起了很多次的后悔,为此流了不少眼泪。不过,在这以后,流的是健康的泪了,她的品性也因此而更坚强了,更健康了。这使她变得既端庄又善良。不仅使得她不至于光为了爱虚荣而装得和气,而且能使得她压根儿不爱做作。回顾这早已逝去的岁月,我不免要无限深情地提到,在她短短的一生中,那些在我们看来为她的一生增辉的好事。至于极少数叫人生气的事,便不想多谈,不想多所责怪,那是很自然的,也是可以谅解的。 在一八八〇年夏天,苏茜刚八岁,全家在夸里农庄。那是在一个高山顶上,离纽约的埃尔迈拉三英哩路。当时我们每年夏天,总是到那里去度夏。割草时节近了,苏茜和克拉拉正一天一天算着日子,因为对她们来说,那可是件大事啊。已经答应过她们,说她们可以爬上车,坐在干草堆的尖尖上,从地里转回家。按她们的年龄来说,这是她们最开心的事了。这样有点儿危险的优待,可是过去从没有准许过的啊。他们那种兴奋劲儿,简直是说不完的。他们不讲则已,一张嘴便讲这个划时代的惊险事儿。不过在这意义重大的一天,恰恰在早上,苏茜遭到了不幸。她突然发脾气,要克拉拉改正错误,动用了手中一把铲子,或许是一根棍子,或是别的什么东西。总之,这惹人生气的事,显然超出了育儿室内所允许的限度。苏茜依照家里的规矩,走到妈妈跟前去认错,并且和妈妈一起商量该受什么样的责罚。不言而喻,惩罚只有一个合理的目的与作用——那就是提醒犯了错误的人不要再犯——孩子们也会知道该怎样选定能记住的、有效的惩罚办法。苏茜和她妈妈讨论了几种惩罚办法,不过仿佛没有一样是合适的,这次错误太严重了,需得在记忆中树起一个危险信号,不致轻易给吹熄或者烧掉,而能固定地树在那里,永远起个警戒作用。被提到的惩罚办法之一,是剥夺坐干草堆的机会。很明显,这下子刺得苏茜不轻。她妈妈最后归纳一下,提了各种惩罚的办法,问道:“苏茜,你看该是哪一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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