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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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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出事的地方,正当爱德梅失去知觉,似乎咽气时见到他;他像发了疯似的。我想这是他后悔莫及的表现。我对他说话的口气很粗暴,把他作为凶手对待。他一言不答,挨着堂妹就地坐下。他呆在那儿,在人家把她抬走之后还久久地傻坐着。没有人想到指控他。看见他的马沿着池边奔驰,大家推断他是从马背上摔下来的,跌倒时他的卡宾枪走了火。只有奥贝尔神甫听见我指控贝尔纳先生杀害了他的堂妹。随后的日子,爱德梅偶尔开口;并不总是当着我的面,何况从这时起,她几乎一直在说胡话。我强调,她没有向任何人(更不会向勒布朗小姐)讲述枪击前她与德·莫普拉先生之间发生的事。她也没有破例向我吐露。在她难得头脑清醒的时刻,她回答我们的问题,说贝尔纳肯定不是故意这样做的;在头三天内,甚至有几次,她要求同他见面。然而,当她发高烧时,她嚷道: “‘贝尔纳!贝尔纳!您犯了大罪,您已要了我父亲的命!’ “这是她的想法;她确实以为她父亲死了,并且长期深信不疑。因而她说的话大多没有意义。勒布朗小姐教她说的全是假话。三天之后,她已说不出可理解的话了。八天之后,她的病情急转直下,她彻底沉默了。一周前她恢复了理智,自那时起她赶走了勒布朗小姐,这足以证明她对这个女佣有所不满。以上是我要说的对德·莫普拉先生不利的话。讲不讲全在于我;然而,由于还有别的事要说,我愿意揭示全部真相。” 帕希昂斯歇了一会儿;观众和法官们本来开始关心我并丢掉很深的成见,听到如此出人意表的陈述似乎大吃一惊。 帕希昂斯接下去说: “接连几个星期,我一直确信贝尔纳有罪。继而反复思索之后,我多次对自己说,贝尔纳这样善良这样有教养,得到爱德梅的敬重和德·莫普拉骑士如对亲生儿子一般的疼爱,又受了正义和真理等思想深刻的影响,像他这样一个人不会一夜之间成为坏蛋的。接着我产生一个想法,开枪的很可能是另外某个莫普拉——我不是说那个已成为苦修会会士的莫普拉,”他一边补充一边用目光在听众中寻找若望·德·莫普拉,却没有发现:“我说的是那个死亡未被证实的莫普拉,虽然法院听信若望·德·莫普拉先生的一面之辞,认为可以忽视不管。” “证人,”庭长说,“我必须提醒您,您到这儿来既不是为被告充当辩护律师,也不是为审议本庭的判决。您应当陈述您所知道的事实,不该对案子的内容说三道四。” “好吧,”帕希昂斯答道。“可是我必须解释为什么第一次审讯时我不愿出庭作证,因为当时我只有对贝尔纳不利的证据可以提供,而对这些证据本身却并不相信。” “眼下没有问您这个。陈述不要走题。” “等一会儿!我要维护我的名誉,我要解释自己的行为,请注意。” “您不是被告,用不着为自己的官司辩护。如果法官认定因您藐视法庭而向您起诉是合适的,那时您再申辩也不迟;现在不是这方面的问题。” “问题在于让法院知道我究竟是说实话还是作假证。对不起!我认为这是本案的一部分;被告的生命取决于此;法院不能视为无关。” “您讲吧,”王家律师说,“要努力保持对法院应有的尊重。” “我不想冒犯法院,”帕希昂斯回答:“我仅仅想说一个人可以出于良心上的理由而拒绝服从法院的命令,法院可以依法谴责这些理由,但每个独立的法官却可能予以理解和原谅。因此我说,我内心深处不相信贝尔纳·德·莫普拉有罪;只有我的耳朵听说了;这对我是不够的。请原谅我,诸位先生,我呢,也是个法官。你们调查我好了!在我的村子里,大家都管我叫‘大法官’。当我的同乡们求我对小酒馆的某场争吵或对某块田产的边界作出决断时,我不像重视自己的意见那样听取他们的意见。判断人比判断一个单纯的事实更应该考虑得周到些。论证一个结论的正确或错误要先进行许多调查研究。因此,既然无法相信贝尔纳会成为杀人犯,又听见十几个人作证(我认为他们不可能作伪证),有个‘长相像莫普拉家族’的僧侣曾在本地徘徊,出事那天早晨我也亲眼看见这个僧侣披着道袍的背影穿越普利尼,我就想知道他在不在瓦雷纳,而我了解到他还在那里;也就是说,他离开之后,在上个月临近审判时又回来了。更有甚者,我了解到他与若望·德·莫普拉先生过从甚密。我问自己,这个僧侣会是谁呢?为什么他的面容使当地所有的居民惊恐呢?他在瓦雷纳干什么呢?如果他从属于加尔默罗会隐修院,干吗不穿他们的衣服?如果他与若望先生属于同一个教团,干吗不跟他一起住在加尔默罗会隐修院?如果他是募化者,干吗在这儿化缘之后,不再上别处去,反而倒回来缠住前一天刚布施过的人?如果他是苦修会会士,不愿像另一位那样呆在加尔默罗会隐修院内,干吗不返回自己的修道院?这个四处云游的僧侣究竟是谁?为什么若望·德·莫普拉先生对好些人说不认得他,其实却跟他很熟,不时在克勒旺一家小酒馆里一起吃饭?于是我下决心作证,哪怕可能有几分损害贝尔纳,为了有权向你们陈述刚才我说的话,即使不会有什么用处。由于你们这些人,从不给证人足够的时间去设法核实他们相信的事,所以我立即返回树林,仿效狐狸生活,决心未发现这个僧侣在本地干什么之前不离开林子。我开始跟踪他,终于发现他的真面目;他就是谋害爱德梅·德·莫普拉的凶手,名叫安托万·德·莫普拉。” 这个揭发在法官席上和听众中引起很大轰动。所有的目光都在搜索若望·德·莫普拉,他却始终没有露面。 “您有什么证据?”庭长问。 “我就要告诉你们,”帕希昂斯回答。“我曾有机会帮助克勒旺的小酒馆女老板,她告诉我两个苦修会会士不时在她店内吃饭,就像我说过的那样。所以我去离那儿半法里远的一个僻静的地方住下,这地方叫做‘暗洞’,位于树林中央,任凭首先来到的人临时住宿和贮藏东西。这是一个岩穴,洞内有一块大石可以坐坐,再无别的东西。我在那里过了两天,靠草根树皮和小酒馆有时给我送来的面包充饥。住进小酒馆不合我的原则。第三天,女老板派小侍者来向我通风报信,两个僧侣去吃饭了。我当即跑到那儿,藏身在一间紧靠花园的食物贮藏室里。这间贮藏室的门被一棵苹果树遮蔽着,那两个顾客正在苹果树下露天用午餐。若望先生饮食有节制;另一个吃得像个加尔默罗会修士,喝得像个方济各会①修士。我能称心如意地看见一切,听到一切。 -------- ①方济各会,天主教托钵修会之一,lop年由意大利人方济各得教皇批准而创立。起初提倡过苦行憎生活,后积累大量产业,分化成数派,有的不再托钵乞食,过奢侈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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