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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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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脑筋的是,”克拉顿接口说,“他得喝上好几个时辰才有醉意。” 到了咖啡馆门前,劳森告诉菲利普,他们还得往里面去。秋风送凉,尚不觉寒意,但克朗肖出于一种畏惧风寒的病态心理,即使逢到温暖如春的天气,也非要坐在店堂里不可。 “凡属值得结交的有识之士,他全都认得,”劳森解释说,“佩特和奥斯卡·王尔德和他曾有过交往,现在他和马拉美①这类名流也保持往来。” 〔注①:法国诗人,象征派诗歌的代表人物。〕 他们搜索的目标,此刻正坐在咖啡馆的一个遮风最严的角落里。他穿着外套,衣领朝上翻起,帽檐压得低低的,一直盖到脑门上,生怕着了凉。他身材魁梧,敦实而不流于臃肿;圆圆的脸盘,一撮小胡子;眯细的眼睛,呆板无神。那颗脑袋瓜似乎小了些,同他的魁梧躯干很不相称,好比是一粒豌豆放在鸡蛋上,随时有滑下来的可能。他正在跟一个法国人玩多米诺骨牌,见有人过来,也不搭腔,只是朝来人淡淡一笑,同时顺手把餐桌上的一小迭茶托往边上一推(他手边有多少只茶托,就说明他已灌下了多少杯酒),算是给来者腾出了点地盘。当别人把菲利普介绍给他时,他点了点头,继续玩他的骨牌。菲利普虽然自己的法语不怎么高明,可还是听得出克朗肖的法语讲得很糟,亏他还在巴黎混了好多年呢。 他总算直起腰,把身子往椅背上一靠,脸上漾起胜利的微笑。 “Jevousaibattu·”①他说的法语口音够别扭的。“Garcon!”②他大声招呼侍者,然后转过脸对菲利普说: 〔注①:法语,你输给我了。〕 〔注②:法语,跑堂的。〕 “你刚从英国来?看过板球赛没有?” 菲利普给这么个出其不意的问题给问懵了。 “对近二十年来第一流板球队的球艺水平,克朗肖可谓了如指掌,”劳森笑嘻嘻地说。 那个玩牌的法国人离开他们,到另外一张餐桌找自己的朋友去了。克朗肖随口议论起肯特队和兰开夏队双方的球艺长处。他说起话来慢声细语,懒洋洋的,这倒是他的一个与众不同之处。他给他们讲了上回看到的板球决赛,并描述了比赛中各击球员一一被击败的详细经过。 “这是我来巴黎之后唯一惦念的事儿,”他喝完了侍者端来的book①〔注①:法语,啤酒。〕,这么说。“这儿一场板球赛也看不到。” 菲利普大失所望。劳森有点不耐烦了,说来也难怪,他是急于要向菲利普炫耀一下拉丁区的一位名流。那天晚上,克朗肖慢饮细酌,迟迟不见醉意。不过他身边的那一迭茶托表明他至少是诚心想把自己灌醉的。克拉顿看着这光景,觉得煞是有趣:克朗肖如数家珍似地摆弄他在板球赛方面的学问,显然有几分做作;他就是喜欢在听客面前卖关子,故意讲些易招人嫌的话题。克拉顿插嘴问了一句: “你最近可见到过马拉美?” 克朗肖不紧不慢地打量了克拉顿一眼,彷佛是在揣摩这个问题。他并不急于应答,而是拿起一只茶托,轻叩了几下大理石餐桌。 “把我的那瓶威士忌拿来。”他嚷了句,接着又转过脸对菲利普说:“我在这儿存了瓶威士忌。喝那么一小杯要付五十生丁,我可喝不起。” 侍者端来了酒瓶,克朗肖拿过来凑着灯光仔细端详。 “有人喝过了。跑堂的,是谁偷喝了我的威士忌?” “Maispersonne,MonsieurCronshaw·”① 〔注①:法语,没人喝过,克朗肖先生。〕 “昨晚上我特地做了个记号,你瞧这儿。” “先生是做了记号的,可是过后先生仍照喝不误。像先生这样做记号还不是白白浪费时间!” 侍者是个嘻嘻哈哈的快活人,同克朗肖混得很熟。克朗肖目不转睛地瞧着他。 “如果你像贵族和绅士那样用名誉担保,说除了我之外谁也没喝过我的威士忌,那我就接受你的说法。” 这句话经他不加修饰地逐字译成生硬的法语,听起来煞是有趣,柜台那儿的女掌柜忍俊不禁,噗哧笑出声来。 “II est impayable,”①她轻声嘟哝。 ①〔注①:法语,这人真逗。〕 听到这话,克朗肖冲着她挤眉弄眼(那女掌柜的是个胖墩墩的中年妇人,一副女管家的派头),而且还一本正经地给了她个飞吻。她耸耸肩。 “别害怕,太太,”他吃力地说,“我可早过了不惑之年,半老徐娘的眷顾,于我已无吸引力。” 他给自己斟了点威士忌,又掺了些苏打水,细细品味着。他用手背抹了抹嘴。 “他讲得娓娓动听。” 劳森和克拉顿明白,克朗肖的这句话,是针对刚才有关马拉美的询问而说的。每星期二晚上,这位诗人都要接待文人和画家。他巧言善辩,在座的人不论提及什么题目,他都能对答如流。克朗肖是那儿的常客,最近显然也去过。 “他讲得娓娓动听,可惜全是废话。他谈到艺术,似乎那是世界上头等重要的东西。” “怎么不是呢!要不咱们何必来这儿?”菲利普问。 “你干嘛要来这儿,我可不知道。这和我毫不相干。不管怎么说,艺术是件奢侈的身外之物。人们重视的只是自我保存、传种接代。只有在这两种本能得到满足之后,他们才愿意忙里偷闲,藉作家、画家和诗人所提供的余兴来消遣一下身心。” 克朗肖停下来呷了一口酒。二十年来,他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因为酒能助长谈话的兴致,他才如此贪杯的呢,还是因为谈话使他口渴思酒,所以他才喜欢高谈阔论? 他接着说:“昨天我写了首诗。” 不等人请,他当即朗诵了起来。他一词一语地缓缓吟诵,一边还伸出中指打着节拍。也许这是首极精致的好诗。可偏巧这时闯进来了一位妙龄女郎。她浓妆艳抹,两片嘴唇涂得血红,那鲜艳的双颊,显然并非出自其平庸的本色;眉毛和睫毛染得漆黑,上下眼睑都抹上一层醒目的蓝色,而且一直抹到眼角处,构成一个奇怪而有趣的三角形。一头乌黑的云鬓梳理得很考究,从耳朵上方往后挽,那种发型由于克莱奥·德梅罗德小姐的提倡而风行一时。菲利普的一双眼睛,直勾勾地围着她转。克朗肖朗诵完了,朝菲利普宽容地微微一笑。 “你没在听吶,”他说。 “哦,不,我听着呢。” “我不责备你,因为这恰恰证明我刚才说的话一点儿不假。离开了爱情,有何艺术可言?刚才你出神地望着这位妩媚动人的人间尤物而对我的好诗无动于衷,为此,我向你表示敬意和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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