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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1)


  大不列颠的君王们行使委任殖民地总督的权利以来,总督们的举措就很少像原特许状下的前任那样,令殖民地百姓满意。人民对长官们执行并非人民赋予的权利心怀妒忌,予以监视。长官们对大海另一边下达的旨意暗打折扣,结果,开罪了君主也没能讨好百姓。马萨诸塞湾年鉴告诉我们,詹姆斯二世在位期间,自老特许权失效以来的四十年中,六位总督就有两位被百姓造反关进监狱。第三位呢,哈钦森宁愿相信,是被一颗唿啸的子弹赶出该州的。第四位因为老跟众院议员争吵不休,早早进了坟墓。剩下的两个再加上他们的继任者,直到革命也没过上几天太平日子。而执政党的低级成员碰上政治运动高潮,日子就更惨了。这些话权当下面故事的开场白。故事发生在一百年前的一个夏夜。读者先生,为使您避开长长一串殖民地事务的枯燥细节,笔者在此对曾造成殖民地群情激奋的一系列情况且略过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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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斯二世(JamesⅡ,1633~1701):英国国王,在位期1685~1688。
  哈钦森(ThomasHutchinson,1711—80):北美殖民地时期马萨诸塞州的一位总督。
  革命:指美国独立战争,1775年始,1783年结束。

  月华初上,时近九点,一条船靠上渡口,载来一名旅客。这么晚了,不答应多给船钱,这位客人也休想过渡。他上得岸来,便猛掏两边的衣袋,好兑现先讲好的条件。船家举起灯笼,借灯光、月光好生端详一番这个陌生人。是个十七、八岁的青年,分明乡下人,看样子头回进城。身穿粗陋的灰布衣,破旧不堪,但精心补缀。下身是条耐穿的皮裤,绷在健美的腿上。蓝色的线袜不用说是母亲或姐妹织成。头上是顶三角帽,当年崭新的时候大概压在小伙子父亲更严峻的额头上。小伙子左臂夹着根沉甸甸的橡木棒,是靠根部较硬的一段。还随身带着只行囊,瘪瘪的,累不着那结实有力的肩膀。褐色的鬈发,匀称的五官,明亮快活的眼睛,是老天的赐福,与艺术能给他的装扮十足相配。

  青年大名罗宾,终于从衣袋里掏出只值本州最小纸币一半的五先令。这种钱正贬值,船家不干,青年只好再添上一张六角形的羊皮纸,面值三便士。随后,小伙子迈步朝城里走去,步履轻快,就像这一天赶的路还没超过三十哩似的。他目光急切,好似进了伦敦城,而不是新英格兰殖民地一个不起眼的小镇。没走多远,罗宾忽然想到,自己并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就停下来上下打量那条狭窄的街,细看两旁又小又破的木头房子。

  “俺亲戚才不会住这号破房子,”他想,“那边的房子也不像,月亮都照到破窗户啦。真的,这一带不像他住的地方。真该跟船家问问路的,他肯定愿意带俺去,从少校那儿挣几个赏钱。不过,碰上下一个人,俺也照样能打听。”

  他接着往前走,高兴地发现街道变得宽敞,房屋也漂亮多了。很快就看到有人正不紧不慢地赶路,连忙加快步子追上去。走近些才看清是个老头,一顶灰色假发,一身宽下摆的黑衣裳,丝袜一直卷过膝盖,手拎一根又长又光的拐仗,走一步就在地上笔直地敲一下,并富于节奏地哼两声,听来十分严肃阴沉。罗宾观察完毕就伸手拉住老头上衣的大下摆,恰好灯光从一家理发店敞开的门窗泄出,照在两个人身上。

  “尊敬的先生,晚上好,”罗宾说着深深一躬,仍拉着人家衣裳不放。“请您告诉俺,俺家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住在啥地方。”

  青年嗓门响亮,一个理发师手握剃刀正要刮一只涂满肥皂的下巴,另一个正在收拾一顶拉米伊假发,就都扔下活儿跑到门口瞧热闹。同时那人转过被注视良久的面孔,冲罗宾大发脾气,一面骂人,一面还夹上两声阴沉的哼哼,效果惊人,好比怒气冲天之时突然想到了冰冷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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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米伊假发:西方十八世纪流行的一种假发,带有一条黑辨子,上下两端扎蝴蝶结,得名于比利时一地名。

  “放开我,混蛋!听着,鬼才认识你打听的人。什么!我有权,我有——哼!哼!——权,你敢对上等人这么说话,明天一早就叫你尝尝套足枷是啥滋味儿!”

  罗宾放开老头的衣裳,赶紧走开。身后传来理发店那伙人恶意的大笑。小伙子起先为此番打听的结果感到诧异,但他脑瓜儿聪敏,很快就自以为明白其中原因。

  “这老头准是个乡下佬,”他推论,“从没见识过俺亲戚家啥模样,又少教养,连对生人礼貌回话都不懂。这家伙老啦,不然,真想转回去照他鼻子给一拳。啊,罗宾,罗宾,连剃头的都嘲笑你挑这么个人问路,下回可得学乖点儿啦,伙计。”

  现在他钻进了一串七弯八拐的小巷子。这些巷子相互交叉,离河边都不远。柏油的气味扑鼻而来,月光下,支支桅杆从房屋顶上伸出一截。数不清的招牌告诉他,已快到商业中心,可街上阒无一人,店门都已关闭,只有一些房子的二层楼上还亮出灯光。终于路过一条窄巷的拐角时看到一幅不列颠英雄的头像在一家酒馆门前晃动,酒馆内传出一片嘈杂人声。底层的一扇窗敞开着,透过菲薄的窗帘,罗宾发现一群人正在用晚饭,围在一张丰盛的桌旁。食物的香味飘入外面的空气,令青年想起最后一口干粮早晨就已下肚,自中午起一直腹内空空。

  “唉,一张羊皮纸三便士就能让俺坐在那张桌子上!”罗宾叹口气。“不过少校会请俺吃顿好饭的,干脆硬着头皮进去问问路。”

  他走进酒馆,顺人声、烟味来到酒吧间,屋子长而低矮,橡木墙板烟熏火燎,地上铺着厚厚一层沙,但并不干净。一群人——多数像水手,或多少与大海有关——占着几条木凳、几把皮椅,正东拉西扯地聊天,偶而也全体对一个话题感兴趣。三、四伙人正共享大钵盛的旁趣酒,西印度群岛的贸易早就把这东西传到了殖民地。另一些人大概是本分勤劳的手工匠,宁愿各自啜着杯中物,酒意上头益发缄口不言。看来所有的人都贪杯恋盏,不论灌下肚的是哪种。这恶习百年前斋戒日的布道词就能证明,是咱们老祖宗的家传。只有两三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引起罗宾的同情。他们把酒馆当做土耳其式的车马店,躲在屋子最昏暗的角落,顾不上烟雾迷蒙,啃着自家炉子烤的面包,自家炊烟熏的火腿当晚饭。罗宾对这几个顿生兄弟之情。然而他的目光又被一个站在门边的人吸引。这人正跟一伙打扮怪气的人窃窃私语。此人五官单独看去狰狞可怖,但总起来给人印象极深。额头凸出超出常人一倍,正中一条沟纹,鼻子高耸,曲线不匀,鼻梁比一根手指头还要宽。眉毛又浓又密,一双眼睛好似深洞里的两团火。

  罗宾正琢磨跟谁问路的好,酒馆老板迎了上来。这小个子男人系一条污迹斑斑的白围裙,来向生客表示职业性的欢迎。做为法国清教徒的第二代,似乎承袭了祖国同胞的彬彬有礼。但不论什么情况也改变不了他那尖声尖气的嗓门。此刻,他正这样招呼着罗宾。

  “打乡下来吧,先生?”他说着一躬到地。“恭候大驾光临,相信您肯赏光跟我们多待一阵儿。这镇子不错,先生,房子漂亮,初来乍到,好玩的地方多的是。能赏光吩咐您要的晚饭么?”

  “这家伙看出俺家人长得像啦!猜到了俺跟少校是亲戚!”

  罗宾暗暗得意。迄今为止,他还从未受此额外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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