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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桑·布兰德(2)


  接着,他脸上毫无快意,却突然迸发出一阵嘲弄的大笑,仿佛不由自主认识到,跑遍天下,找到的原来是离自己最近最近的东西。探索别人的每一颗心,发现的东西却就在自己心底,这有多荒唐。这正是预报他到来,几乎令石灰工吓破了胆的那种无精打采甚至心事重重的笑声。

  笑声使荒凉的山野阴森森的,不得其所,不合时宜。心绪烦乱突然发作之时的大笑,也许是人类发出的声音中最可怕的变调。熟睡者的笑声,哪怕来自小孩子,——疯子的笑声——天生白痴的尖声狂笑——都是令我们听了发抖的声音,而且总乐于忘掉它。连诗人都想象不出,妖魔鬼怪的叫喊竟与笑声如此可怕的相似。连迟钝的石灰工也感到毛骨悚然——眼瞅这个陌生人注视着自己的内心,发出狂笑。笑声滚入沉沉黑夜,在群山之间发出模糊的回响。

  “乔,”巴特兰姆叫儿子,“快到村里酒店去,告诉那些快活鬼,伊桑·布兰德回来啦,找到了‘不可恕之罪!’”

  孩子撒退就跑,当差去了。伊桑·布兰德没表示反对,也似乎不在意。他坐到一根圆木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铁窑门。孩子跑得不见了,轻快的脚步先踏在落叶上,又落在石头山道上,也听不见了。这时,石灰工有点儿后悔打发孩子走开,觉得有小家伙在场,到底是来客与自己之间的一道屏障。现在只好与一个自认犯过连上天都不予宽恕的唯一罪行的家伙面对面了。那罪行朦胧不清,好像在保护着他。石灰工自己的罪过涌上心头,邪恶的记忆乱糟糟一阵翻腾,纷纷声明自己与“主罪”同根生,不论这“主罪”是什么,总是人类坠落本性生发并抚育而成。它们全是一家,在他胸中与伊桑·布兰德胸中窜来窜去,彼此交换隐秘的致意。

  于是巴特兰姆回忆起有关这个陌生人的传说来。这人鬼影一般来到他面前,在自己的老地方无拘无束。他去了那么久,连死人,入土多年的死人,在任何熟悉的地方,都会比他感到更自在。伊桑·布兰德,据说,就在这座石灰窑血红的火焰中结识了魔鬼撒旦本人。在此之前,这个传说一直当作笑话讲,可现在真叫人心惊胆寒。据说,伊桑·布兰德动身探寻之前,早就经常从这座滚烫的窑里呼唤出魔鬼,夜复一夜,好同它讨论“不可恕之罪”。他与魔鬼各自煞费苦心,想出一种既无法赎补,又不可宽宥之罪行。等山顶出现头一线曙光,魔鬼就爬进铁门,在里头忍受烈火炙烤,直到再度受到召唤,出来分担那可怕的任务,将人类可能犯下的罪行,扩展到上帝无限怜悯的范围之外。

  石灰工在这些恐怖思绪中沉浮,伊桑·布兰德却从圆木上起身,猛一把拉开铁门。这动作与巴特兰姆内心的想法同步,使他简直以为就会看到魔鬼,通红滚烫,从白热的熔炉中扑将出来。

  “关上!关上!”他叫道,一面打着战战想挤出一声笑,因为心里虽害怕,却又为此感到害臊。“看在上帝份上,现在别把你的魔鬼放出来!”

  “伙计!”伊桑·布兰德严峻地回答,“我要魔鬼干啥?一路上早把它甩在后头啦。只有同你这种半道上的罪人,它才忙着折腾哩。甭怕,我开门不过因为老习惯罢了,俺想整整你的火,跟我从前烧石灰一样。”

  他拨拨大堆的煤块儿,添入更多柴火,不顾照得他一脸通红的火光,趋身向前细看火堆中间牢房般的空心。石灰工坐着旁观,对生客的目的将信将疑,觉得他要不是想召唤魔鬼,至少也想纵身跃入火堆,好让人们再也看不到他。然而,伊桑·布兰德平静地缩回身子,关上窑门。

  “我见得多啦,”他说,“多少人罪孽的情欲比这炉火不知热上多少倍,可俺没在那儿找到要找的东西。不,那不算‘不可恕之罪’!”

  “‘不可恕之罪’到底是啥?”石灰工问,离同伴再远一些,哆嗦着唯恐这问题得到回答。

  “它是生长在我自己心里的罪恶,”伊桑·布兰德挺直腰板,露出他那种狂热分子特有的骄傲。“这是种不在别处生长的罪恶!是智者的罪恶,压倒与人类的兄弟之情和对上帝的尊敬,为它非凡的要求牺牲一切!是理应遭到永恒痛苦报应的唯一罪孽!要是还能再活上一回,我还得放肆造它一次孽。

  报应,我才不怕呐!”

  “这家伙昏了头,”石灰工喃喃自语,“没准儿跟俺们大家一样是个罪人——不见得比俺们罪过更多——不过,俺敢发誓,这家伙疯了!”

  然而,他感到好不自在,孤零零与伊桑·布兰德一起,待在这荒凉的山坡上。忽听传来乱纷纷模糊的粗话声,还有杂沓沓的脚步,像是来了不少人,跌跌撞撞,稀哩哗啦穿过了矮树丛,他心中大喜。很快,那帮爱在村中酒店鬼混的懒汉就露了头,其中还有三四个自打伊桑·布兰德走后,就一直在酒店炉旁灌着甜酒,打发了所有的冬天,又在酒店廊下吞云吐雾打发了所有夏天的家伙,吵吵嚷嚷地笑着,七嘴八舌地吐着粗话。此刻,一行人闯入石灰窑前的空地,被目光和一道道火光照亮。巴特兰姆把窑门打开一条缝,让火光把这地方照得透亮,好叫这伙人和伊桑·布兰德彼此看个一清二楚。

  这伙老相识当中,有个一度无孔不入的家伙,如今这号人几乎绝迹了,但从前在全国各个兴旺村落的旅店里,咱们肯定会碰到,这就是驿车经纪人。眼前这类人的活标本,是位形容枯槁,给香烟抽干了的家伙,一脸皱皮,酒糟鼻子,穿一种剪裁时髦的褐色晚礼服,还钉着铜扣子。不知多长时间以来,此人在酒店一直保有自己的写字台和角落,似乎仍在吸着二十年前就点上的那根雪茄。他一本正经的玩笑名气很大,虽说大概天生的幽默还不如白兰地威士忌和板丝烟的味道足,这味儿充斥了他的全部思想与表情,也浸透了他全身。另一张记忆犹新,却变得古怪的面孔属于吉尔斯律师,人们还是这样礼貌地称呼他。这是位年事已高,衣衫褴褛,衬衫和麻布裤都邋里邋遢的人。可怜的家伙当初曾做过律师,他管那时候叫自己的好日子,是个精明厉害的开业者,在村中打官司的人当中颇受欢迎。可是,甜啤酒、果汁酒、烈性酒和鸡尾酒,他从早灌到晚,结果把他从靠脑筋挣钱沦落到靠五花八门的体力活餬口。到最后,用他自己的话说,滑进了肥皂桶。换句话就是,吉尔斯先生如今成了小本经营的熬肥皂的。最后,直落到成了残废人的地步,被斧头砍掉了半只脚,又被该死的蒸汽机咬掉了整整一只手。不过,那只肉体的手失去了,但精神的部分还存在。因为,一伸出那只光秃秃的残肢,吉尔斯就一口咬定,他觉得看不见的拇指和其它指头还与真手被截去以前一个样,感觉活生生的。虽然是个凄惨的残废人,但世人却不能将他踩在脚下,更无权轻视嘲笑。不论这次的倒霉事故,还是从前遭逢任何厄运,他始终勇气十足,具有男子汉气概,从不乞求施舍,而用自己剩下的一只手——而且是左手——与贫困和逆境不屈不挠地斗争。

  这伙人当中还有一位,某些方面颇与吉尔斯律师相似,但不同之处更多一些,就是村里的医生。此人五十岁光景,早年人们怀疑伊桑·布兰德神经错乱时,介绍他给布兰德看过病。他如今酱紫脸膛,举止粗鲁,但还有点绅士的体形。谈吐、姿势、举止无不透出放荡不羁铤而走险的意味。白兰地幽灵般缠住了这个人,把他弄成野兽般粗暴,迷途者般凄凉。可是据信他具有超乎医学能给予的超凡手段,治病天才,所以社会抓住了他,不准他沉沦到社会之外。于是,在马背上东倒西歪,在病床边咕哝浓重的方言,他造访了方圆好几哩山间小镇的所有病人,有时也可以说奇迹般救活了一两条性命。不过,毫无疑问,更常常把还能活上多年的病人早早送进了坟墓。这位医生嘴上永远叼着只烟斗,而且,有人暗讽他骂人的恶习说,那烟斗燃的是地狱之火。

  这三位了不起的角色挤上前,照各自的方式跟伊桑·布兰德打个招呼,急煎煎地请他分享一只黑色瓶子里的内容,断言他能发现比“不可恕之罪”好得多的东西。没哪个经过寂寞的冥思苦索,进入高度狂热的心灵,受得了伊桑·布兰德眼下碰到的这种卑劣粗俗的思想感情方式。这使他疑虑重重——究竟自己是否找到了“不可恕之罪”,而且是在自己身上找到的。他为之耗费毕生心血甚至比心血还多的问题,真像一场幻觉。

  “离我远点儿!”他声色俱厉,“你们这些粗野的畜生,火一般的烈酒烤干了你们的灵魂,让你们变成这副德性!我跟你们的交情完蛋了。好多好多年前,俺就探索过你们的心,没找到一点儿我要的东西。你们走开些!”

  “嘿,你这无礼的恶棍,”凶狠的医生骂道,“你就这样报答朋友们的好心哪?我来讲句实话,你找到的‘不可恕之罪’决不会比那边那个小娃娃乔能找到的多。你是个疯子——二十多年前就跟你说过——地地道道的疯子,正好跟这位老汉弗莱配一对。瞧哇!”

  他指指一个老头,破衣烂衫,白发苍苍,脸盘精瘦,目光游移。多年来这老头一直在山中游荡,向旅人打听他女儿的下落。他女儿大概跟一个马戏班子跑了,偶而也有她的消息传到村里,都是些好听的事,说她骑着马在马戏场上飞驰,光彩极了,再不就是在钢索上表演惊人的技艺。

  白发老头走近伊桑·布兰德,飘忽的眼神盯住了他的脸。

  “人家说你走遍了天下,”老头认真地绞着双手。“你一定见过俺闺女。她可在世上出尽了风头,人人都去瞧她表演哩。

  她没给她老爹捎句话,说她啥时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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