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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戈德思韦特的财宝(1)


  “这么说,彼得,这事你连考虑一下都不干?”约翰·布朗先生说着,一面把紧身长外套扣在胖得恰到好处的身子上,戴好手套,“你真不肯照我说的价,把这座摇摇欲堕的旧房子连同它底下和四周的地皮卖给我?”

  “那个价不行,再加两倍也不行”,面目憔悴,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彼得·戈德思韦特回答。“布朗先生,实话说,你必须另找地方盖你的砖楼,心甘情愿让我的房子跟着它眼下的主人。明年夏天,我打算在旧房的地下室上面再盖一座漂亮的新房子。”

  “呸,彼得!”布朗先生拉开厨房门,“还是好好造一座空中楼阁吧,那儿的地皮比地球上便宜得多,更甭提无须破费砖头灰浆钱了。那号基础对你的大厦才坚固呐。可我的房子要的是咱俩脚下这玩意儿,所以咱俩各得其所。再商量商量怎么样?”

  “还是我先头那句话,布朗先生,”彼得·戈德思韦特答道。“至于空中楼阁嘛,我要盖的还没那么宏伟,不过大概会挺结实,布朗先生,就跟你这么急着要取代我旧房的那种下层干货店、裁缝铺,上层律师事务所的气派砖楼一个样。”

  “那钱呢,彼得,呃?”布朗先生边走边有些冒火地问。

  “那玩意儿,我想你随便就能从哪家银行兑支票吧!”

  约翰·布朗与彼得·戈德思韦特二、三十年前在商界是出名的合伙人,开办着戈德思韦特暨布朗公司。可是这种合作关系很快就完蛋了,因为双方生来意见相左。打那以后,约翰·布朗就与其他许许多多约翰·布朗一样,费尽心机,埋头苦干,结果生意兴隆,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一位约翰·布朗。可是彼得·戈德思韦特恰恰相反,他的宏伟计划倒不少,本该把全国的硬币纸币统统赚进自己钱箱,到头来却成了个肘部打补丁的穷汉。他与他从前合伙人之间的差别可以简单记录在案。布朗从不指望运气,可总是吉星高照;而彼得把运气视为一切项目的首要条件却老是时乖运舛。财力尚济之时,他的投机买卖规模还挺不小,但近年来主要限于捣弄彩票这类小本生意。有一回,他还跑到南部采金冒险,结果傻乎乎地把自己弄得更加山穷水尽。而其他人,不消说,都一把把往口袋里塞着当地的块金。最近,他又开销了祖产中的一两千美元,购买墨西哥的股票,于是成为一个省的业主。然而,就他自己能弄清楚的而言,这地方位于他也许花同样一笔钱就能买下整整一座王国的地方——远在云端咧。寻找这块宝贝不动产归来,彼得直落得形销骨立,破衣烂衫。回到新英格兰,连玉米地里的稻草人都冲着他点头。

  “那不过是给风吹的罢了。”彼得道。不,彼得,稻草人这是招呼自家兄弟呐!

  到咱们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彼得全部可见收入连支付这座他住的旧房子的房产税都不够了。这是幢锈迹斑斑,青苔遍布,有许多尖顶的木头房子。这种房子在许多老镇随处可见。上层比下层凸出一截,对周围的新房子怒目而视。这座祖传旧宅坐落在市中心,本可以给彼得带来一大笔进项,但明智的他自有不肯出手的道理,不论公开拍卖还是私下交易。彼得与他的出生地似乎果真休戚与共。他从前常常濒临破产,现在也如此,但他从未被迫把房子押给债主们。于是他就在这儿跟坏运气长相厮守,直到有一天好运来临。

  当时,就在他的厨房,有着一星之火可以驱赶11月黄昏寒气的唯一房间里,彼得接待了如今腰缠万贯的前合伙人。谈话快结束时,彼得低头扫一眼自己的衣裳,颇有些难为情,这衣裳跟戈德思韦特暨布朗公司的年头一样长啦。上身是件颜色混杂的紧身外套,底色褪尽,两肘各打一块补钉。里头一件绒毛磨光的黑上衣,有几颗金丝钮扣已被不同形状的钮扣所代替。最后,尽管他还不缺一条灰色的裤子,可这东西真破,并且由于主人常常守在惨淡的炉火旁,膝盖以下都烤成了褐色。彼得本人与他的漂亮衣裳倒十分相配,花白头发,眼窝凹陷,面色苍白,瘦骨嶙峋。他正是那种好高骛远,耽于空想,到头来既不能以此类无益废物填饱肚皮,又吞不下实实在在东西的人。不过,尽管如此,这个傻头傻脑的笨蛋彼得·戈德思韦特,若将自己的想象力花在做诗这类逍遥自在的事情上,而不听任这魔鬼在他生意上捣乱作恶的话,说不定已成为世上一个光彩夺目的人物。说到底,他不是个坏人,而是个孩子般天真、诚实正直、生就的绅士,与任何生活缺乏规律、境况艰难窘迫的人能做到的一样。

  彼得站在壁炉前高低不平的砖地上,环顾愁眉苦脸的老厨房。两只眼睛开始发出从不长久背离他的热情光芒。他举起一只手,攥紧拳头,用力一击炉子上方被火熏黑的护墙板。

  “时候到啦!”他道,“有这么一笔财宝在手,再做穷鬼可太傻啦。明儿一早就从顶楼开始,不把这房子拆掉绝不罢休!”

  壁炉边的座位上,坐着位矮小的老妇人,活像黑幽幽山洞里的巫婆,正补着为彼得的脚丫子抵挡霜冻的两双长袜中的一双。脚跟烂得没法儿再补,她就从一条旧法兰绒裙子上剪下一块布,补成新后跟。塔比莎·波特是位老姑娘,六十多岁了,其中的五十五年就坐在这炉边的同一只座位上,也就是自打彼得的父亲将她从济贫院领出来开始。除了彼得,她一无亲友,而彼得也只有塔比莎这个朋友。只要彼得脑袋上面还有庇护,塔比莎就知道自己该在哪里藏身;倘若主人无家可归,她就会拉着他的手回她的老家——济贫院去。她疼爱他,必要时,会把自己仅有的一口食物让给他吃,用自己的衬裙为他蔽体。不过,塔比莎是个怪老婆子,虽从不传染彼得的疯疯癫癫,却对他的胡思乱想愚蠢行为习以为常,把它们一律看作理所当然的事。听到他吓人地声言要拆房子,她处之泰然地抬起头:

  “彼得先生,厨房最好留到最后拆。”

  “统统拆掉,越快越好。”彼得道,“住在这幢冰冰凉黑漆漆,又透风又熏人,吱吱嘎嘎,哼哼唧唧,凄凄惨惨的破房子里,我都腻死啦。等咱们搬进漂亮的新砖房,我人都会年轻些。但愿上帝保佑,明年秋天这个时候咱们就能如愿以偿啦。你会在向阳的一面有个房间,老塔比莎,家具摆设都要尽量照你自己的意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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