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高尔斯华绥 > 福尔赛世家·出租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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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上马德里去,他还请人摹了一张叫“摘葡萄”的壁画;这在他还是第一次;画的是一个一只手撑着腰的女子,他看了觉得很象自己女儿。这张画现在挂在买波杜伦的画廊里,可不大上眼——戈雅是模仿不了的。可是碰到女儿不在场时,他还会看看这张画,原因是画中人那种轻盈刚健的腰肢,弯弯的开阔的眉毛,黑眼珠里蕴含的焦切梦想,都使他不由得想起自己的女儿。他自己的眼珠是灰色;真正的福尔赛家人没有一个是褐色眼珠的;她母亲的眼珠是蓝色,然而芙蕾偏偏生了一双黑眼睛,可不怪吗!不过她外祖母的眼睛却是黑得象糖浆一样! 索米斯又开始向海德公园三角场走去。在全英国更没有比这儿驰道的变化更大了!由于他的出生地点离这里只有一箭之路,一八六〇年以来的事情他全都记得。在孩提时他便被大人带到这里来,瞠目望着那些穿紧身裤、留腮须的花花公子以骑兵的姿势策马驰骋;看戴着白荷叶边大礼帽的人举帽为礼,神情最为闲散;还有那个罗圈腿的矮子,穿一件长长的红背心,总是夹在时髦人中间走来,手里牵上几条狗,想要卖一条给他母亲:查理卷毛犬,意大利跑犬,就爱挨他母亲的箍裙——这些人现在全都见不到了。真的,现在什么上等人士都看不见了,只看见许多工人一排排枯坐在那里,除掉几个跳跳蹦蹦的年轻女子,戴着圆顶帽,跨骑在鞍子上驰过,或者一些不懂骑术的殖民地的人,坐在雇来的寒伧相的马上,来回奔驰,什么都没有得看的;偶然看见些骑幼驹的小女孩子,或者借骑马舒散一下肝脏的老头儿,或者一个勤务兵试骑着一匹高大的“冲锋陷阵”的战马;纯种马看不见,马夫也看不见,礼貌、风度、谈笑——全看不见;只有这些树还是一样——只有这些树对人事的变迁毫不动心。 一个民主的英国——又纷乱,又匆促,又嘈杂,而且好象没有一个完似的。索米斯灵魂里那一点乖僻的脾气激动起来了。那个高贵文雅的上流社会永不再来了!钱是有的——是啊!钱是有的——他父亲就从来没有象他这样有钱过;可是礼貌、情趣、风度全不见了,失陷在一片广漠的、丑陋的、摩肩接踵的、闻见汽油味的粗鄙寒暄中。这里那里潜匿着一些中落的阶层,代表风雅和高贵的习气,可是零零落落的,正如安耐特常说的,非常寒伧;要指望再看见什么坚定而合理的风气出现可别想。而他的女儿——他生命中的花朵——就是扔在这片礼貌全无、道德败坏、乱嘈嘈的新世界里!等到工党的那些家伙掌握政权以后——如果他们有朝一日掌权的话——那就还要更糟。 他从三角场的穹门走了出去;谢谢老天爷,这座穹门总算不再被探照灯的铅灰色照得奇形怪状了。“他们最好在大伙儿都去的地方装上探照灯,”他想,“把他们宝贵的民主照得通亮!”他沿着毕卡第里大街那些俱乐部的门前走去。乔治·福尔赛当然已经在伊昔姆俱乐部的拱窗前面坐着。这家伙现在长得更胖了,简直成天坐在那里,就象一只一动不动的、讽刺而幽默的眼睛注视着人世的衰谢。索米斯加紧了步伐,他在自己堂弟的视线下总是从心里感到不自在。 从前听见人说,乔治在大战期间写过一封署名“爱国者”的信,抱怨政府限制跑驹吃的雀麦。瞧,他不是坐在那儿!又高大、又魁伟、又整洁,胡子剃得光光的,头发梳得亮亮的,一点儿不稀,涂的当然是最好的生发油,手里拿一张粉红报纸。哼,他可没有变!索米斯心里——这在他有生以来可能是第一次——忽然对这个促狭的亲人从心里感到一种同情。这样大的块头,分开的头发梳得这样整洁,一双眼睛就象叭喇狗那样凶,他这个人如果代表旧秩序的话,倒还不容易搬得动呢。他望见乔治把粉红报纸摆动一下,好象招呼他上去。这家伙想必是要问问自己财产的事情。这些财产现在还是由索米斯代管;原来二十年前——那个痛苦的时期——他和伊琳离婚时,索米斯虽则只在律师事务所里挂一个名,但是不知不觉地把所有纯属福尔赛家的业务全揽过来了。 他只迟疑了一下,就点点头走进俱乐部。自从他的妹夫蒙达古·达尔第在巴黎去世以后——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肯定不是自杀——这所伊昔姆俱乐部在索米斯眼中好象变得上流些了。乔治,他知道,也已经不再干那些荒唐事儿,现在一心一意只放在饮食享受上,吃起来总拣最好的吃,使自己不至更胖下去;至于赛马的玩意儿,照他自己的说法,“只养一两头老废物保持一点生活兴趣而已”。有这些缘故,所以索米斯在拱窗前面找到自己堂弟时,并不感到过去上这儿来时常感到的尴尬心情,好象做了一件冒失事儿。 乔治伸出一只保养得很好的手来。 “战后还没看见过你,”他说,“嫂子好吗?” “多谢,”索米斯冷冷地说,“还不错。” 乔治脸上的肥肉有这么一刹那挤出隐隐的揶揄,眼睛里也显露出来。 “那个比利时家伙,普罗劳,”他说,“现在是这儿的会员了。一个怪人儿。” “很对!”索米斯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老悌摩西;他说不定随时都会咽气的。想来他的遗嘱已经做好了吧?” “做好了。” “你应当去看望他,或者随便哪一个去一下——老一辈子里最后的一个了;他现在是一百岁,你知道。他们说他就象个木乃伊。你预备把他葬在哪里?按道理应当给他砌一座金字塔才是。” 索米斯摇摇头。“葬在高门山祖坟那边。” “哼,我想如果葬在别处的话,那几个老姑太会要想他的。他们说他对饮食还感兴趣。你知道,他说不定还会活下去。这些老一辈的福尔赛可真有他们的。十个人——平均年龄八十八岁——我算了一下。这应当和三胞胎一样少见。” “就是这些事吗?”索米斯说,“我得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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