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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五


  就这样,我跟画师兰克斯结伴去旅行。读者知道兰克斯就是那个上士兰克斯,也是同缪斯乌拉临时订婚的男人。我口袋里揣着预支的钱和我的存折,到西塔德街画师兰克斯的工作室去拜访他,希望能在他那儿见到我原先的同行乌拉,因为我想同缪斯一起去旅行。

  我在画家那里找到了乌拉。在门口,她向我透露,十四天前,他们已经订了婚。同小汉斯·克拉格斯已经待不下去了,她只好又解除婚约。她问我,是否认识小汉斯·克拉格斯。

  奥斯卡不认识乌拉的这位未婚夫,表示很遗憾,接着提出了他的慷慨大方的旅行建议,却又看了一场好戏:乌拉还没有来得及答应,画师兰克斯却插进来,自己表示要当奥斯卡的旅伴,打了长腿缪斯几个耳光,因为她不愿待在家里,还因此而流了眼泪。

  为什么奥斯卡不反对?他既然要同缪斯一起去旅行,为什么他不袒护缪斯?我把在浅色汗毛的长腿乌拉身边的旅行想象得越美,就越怕同缪斯太亲近地共同生活。必须跟缪斯保持距离,我心中想,不然的话,缪斯的亲吻岂不成了家常便饭吗?所以,我宁愿跟画师兰克斯一起去旅行,因为当缪斯想吻他时,他就动手打她。

  关于我们的旅行目的地,并没有讨论很久。我们只考虑诺曼底一处,想去看看卡昂与卡堡之间的地堡。战时,我们在那里相识。唯一麻烦的是办签证。可是,有关办签证的事,奥斯卡只字不想提。

  兰克斯是个吝啬鬼。他的颜料是廉价货或是讨来的,画布的底色也上得很差,可是用起颜料来却大手大脚,一到同纸币或硬币打交道,他又锱铢必较。他从来不买香烟,却一直在抽烟。他的吝啬是系统性的。此话怎么讲?且看此例:若有人送他一支香烟,他就从自己左边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十芬尼的铜板,让它透透空气,随即放进他右边的裤兜里去。随着白天钟点的变化,这样“滑动”的铜板或多或少,但总数是不少的。他抽烟抽得很勤快,有一次他心情好的时候向我透露说:“我每天抽的烟大约合两个马克。”

  兰克斯大约一年前买下的在韦尔斯滕的那块带废墟的地皮,就是用他的远近熟人的香烟买来的,确切地说,是白抽人家的香烟买来的。

  我同这个兰克斯去诺曼底。我们乘上一列快车。兰克斯本人颇想搭人家的汽车,但我付钱买火车票,请他旅行,他只得让步。从卡昂到卡堡,我们剩公共汽车。一路白杨,树林后面是以树篱为界的草场。棕白两色相间的母牛使这片土地看上去像是一张牛奶巧克力广告画。战争破坏的痕迹还历历在目,若是广告画,就不该画上去了。可是,每个村庄,包括我失去罗丝维塔的小村庄巴文特,都还画着战争破坏的痕迹,不堪入目。

  从卡堡出发,我们沿海滩步行,朝奥恩河入海口走去。没有下雨。到了勒霍姆,兰克斯说:“我们到家了,小子!给我一支烟!”还在他让铜板从一个口袋搬迁到另一个口袋里去的时候,他那个总是往前探着的狼脑袋已对准了沙丘间无数未受损坏的地堡之一。他伸出两条长臂,左手提着背囊、野外用画架和一打画布框架,右手搀着我,拉我向那水泥走去。一口小箱子和鼓,便是奥斯卡的行李。

  我们清除了道拉七号地堡里面的流沙和寻找栖身处的情侣们留下的污秽,放上一只板条箱,挂起我们的睡袋,使之变成可居住的空间。我们在大西洋岸边逗留的第三天,兰克斯从海滩上带回来一条大鳕鱼。这是渔民们给他的。他画了他们的船,他们塞给他这条鳕鱼。

  由于我们还用道拉七号来称呼这座地堡,所以毫不奇怪,奥斯卡在给鱼开膛的时候,他又想起了道罗泰娅姆姆。鱼肝和鱼白涌出,落到他的双手上。我面对太阳刮鱼鳞,兰克斯借此机会彩笔一挥画了一幅水彩画。八月的太阳倒立在地堡的水泥穹顶上。我开始把蒜瓣塞进鱼肚。原来填满鱼肝、鱼白和内脏的地方,我填进了洋葱、乳酪和百里香。我没有扔掉鱼肝和鱼白,而是把这两种美味塞在鱼的咽喉里,再用柠檬堵上。兰克斯在周围窥探。他钻进道拉四号、道拉三号以及更远处的地堡,随手捞东西。他带回来木板条和较大的硬纸板。硬纸板他要用来作画,木板条他用来生火。

  这样的火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维持整个白天的时间,因为海滩上每隔两步就插有被海水冲来的、轻如羽毛的干木头,投下的阴影随着日光移动。我把兰克斯从一座被遗弃的海滨别墅里拆下的阳台铁栏杆的一部分,架在其间已经烧红的木炭上。我给鱼抹上橄榄油,把鱼架在灼热的、同样抹了油的锈铁上。我把柠檬汁挤到咝咝响的鳕鱼上,让它慢慢地——因为鱼是不能强迫的——变成佳肴。

  我们用好几只空桶,铺上一张折叠成几层的柏油纸,架成了我们的餐桌。叉和铁皮盘子是我们随身带来的。兰克斯,像一只见到鳗鱼的饿慌了的海鸥,围着正从容不迫地熟透着的鳕鱼团团转。为了引开他,我从地堡里取出我的鼓,放在海沙上,迎风敲起来,不断变奏,诱发出涛声和涨潮的喧嚣:贝布拉前线剧团参观地堡。

  从卡舒贝来到诺曼底。菲利克斯和基蒂,两位杂技演员,在地堡上用身体缠成结,再解开结,像奥斯卡迎风擂鼓一样,迎风朗诵一首诗,诗的叠句在战争中宣告一个温暖舒适的时期正在到来:“……星期五吃鱼,外加荷包蛋……我们正在接近毕德迈耶尔风尚!”带萨克森口音的基蒂朗诵着。贝布拉,我的智慧的贝布拉和宣传运动上尉点点头;罗丝维塔,我的地中海的拉古娜,提起食物篮,在水泥上,在道拉七号顶上,摆好食物;上士兰克斯也吃白面包,喝巧克力,抽贝布拉上尉的香烟……

  “好小子,奥斯卡,”画师兰克斯把我从遐想中喊回来。“如果我能够像你敲鼓似的那样画就好了!给我一支烟!”

  我中断击鼓,给了我的旅伴一支烟,尝了尝鱼,味道不错:鱼眼睛鼓出,软、白、松动。我慢吞吞地把最后一片柠檬的汁挤到半焦半裂的鳕鱼皮上,一处也不遗漏。

  “我饿了!”兰克斯说。他露出了长长的、蜡黄的尖齿,用双拳捶打方格衬衫下的胸口,活像一只猴子。

  “要鱼头还是鱼尾?”我让他考虑,一边把鱼挪到一张铺在柏油纸上当桌布用的羊皮纸上。“你建议我要哪一头呢?”兰克斯掐灭香烟,留下烟蒂。

  “作为朋友,我会说:请用鱼尾。作为厨师,我将推荐你吃鱼头。我的妈妈,是个吃鱼能手,她会说:兰克斯先生,请用鱼尾,保您满意。医生总是建议我父亲……”

  “我对医生的话不感兴趣。”兰克斯怀疑我的话。

  “霍拉斯博士总劝我父亲,吃鳕鱼只吃头。”

  “那我就吃鱼尾吧!我觉察到了,你想把不好吃的塞给我!”兰克斯仍在猜疑。

  “这样更好。奥斯卡懂得怎样品尝鱼头。”

  “我看你一心想吃的就是鱼头,好吧,鱼头归我吧!”

  “你真难弄,兰克斯!”我要结束这场对话。“好吧,鱼头归你,鱼尾归我。”

  “什么,小子,难道是我作弄了你吗?”

  奥斯卡承认,他被兰克斯作弄了。我可知道,只有当他把鱼吃进嘴里,同时又肯定我已经被他作弄了的时候,他才会觉得有滋味。我把他叫做诡计多端的老狗,福星高照的家伙,星期日出生的幸运儿①。我们开始吃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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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德国人的迷信说法,认为星期日出生的孩子是幸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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