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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疯癫诸相(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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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中,我们不想论述17和18世纪精神病学各种观念的演变史,而是要展示古典主义思想借以认识疯癫的具体形态。这些形态依然常常被附着上神话形象,但这些神话形象在我们实际知识的构成中往往是十分重要的。躁狂症和忧郁症 在16世纪,忧郁症的观念是由两个方面确定的,一方面是某种症状定义,另一方面是这个词所包含的一种说明性原则。在那些症状中,我们发现了一个人所能产生的关于自己的各种指妄想法:“有些人自以为是野兽,便模仿野兽的声音和动作。有些人认为自己是玻璃器皿,因此避开过路人,以防自已被打碎;有些人畏惧死亡,然而他们却往往更容易致使自己夭亡。 还有些人在想像中认为自己犯有某种罪行,每当有人走近他们,他们就惊恐战栗,以为来者要逮捕他们下默和判处他们死刑。”指委的想法始终是孤立隔裂的,并没有损害理智整体。西德纳姆(Thomas Sydenham)甚至注意到,忧郁症患者“是这样一些人;除了有所抱怨外,有些人小心谨慎、通情达理,有些人眼光敏锐、聪慧超群。因此,亚里士多德说得很对,忧郁症患者比其他人更聪敏。” 这种清晰而一致的病症是用一个蕴含着一个完整的因果系统的词来表示的,即忧郁症:“我请你们仔细注意忧郁症患者的思想、言语、想像和行为,你们会发现,他们的全部感觉都被遍布他们大脑的忧郁计败坏了。”某种程度的诱妄和黑胆汁(即忧郁汁)的作用被并置在忧郁症的概念里,但是除了由一个意指名词把一组符号跳跃地放在一起外,二者之间暂时还没有联系起来。到了18世纪,某种结合关系被发现了,或者说某种交流产生了。 这种胆汁的阴冷暗淡的性质成为诸妄的主要特点,成为其有别于躁狂症、痴呆和狂乱的实证价值,成为其一致性的基本要素。尽管布尔哈夫(Her-mann Boerhaave)仍仅仅把忧郁症定义为“一种不发烧的长期持续的指委,犯病时病人完全沉溺于一个想法”,但是几年后杜福尔(Dufour)就把该病的定义重心转移到“恐惧和悲伤”上,认为能够以此解释请妄的部分特征:“因此,忧郁症患者喜欢独处,躲避人群;这就使他们更沉溺于他们谁妄的对象或屈从于支配他们的感情,与此同时他们似乎对其他一切都无动于衷。”这一观念被确定下来,不是出于更严密的观察,也不是由于在病因领域有了新发现,而是根据一种性质传递,即从该名称所蕴含的某种原因传递到对实际效果的明显感知。 17世纪初以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关于忧郁症的讨论局限于四种体液及其性质的说法中。人们普遍认为,物质本身具有各种稳定的性质,物质本身就是这些性质的原因。在费纳尔(JeaFernel)看来,忧郁汁与大地和秋天相关,是一种“粘稠、阴冷、干燥的”汁液。但是在17世纪上半叶,展开了一场关于忧郁症起因的争论:是否必须具有忧郁气质才会患忧郁症?忧郁件是否总是阴冷干燥的?难道它绝不会是温暖湿润的吗?是这种物质在起作用吗?或者说这些性质是被传递的吗?这场争论旷日持久,其结果大体如下: 1.物质的原因作用逐渐被性质的一种运动所替代。这些性质无须任何媒介便直接从肉体传送到灵魂,从体液传送到思想,从器官传送到行为。例如,在邓肯的辩护士看来,忧郁对产生忧郁症的最好证据是,人们在忧郁汁中能够发现该病的性质:“忧郁汁所拥有的产生忧郁症的必要条件远远超过了使人震怒的条件;因为它的阴冷性抑制了元气的数量,它的干燥性使精神能长时间地保存强烈而持久的想像;它的晦暗性使精神失去天然的明快和敏锐。” 2.除了这种性质力学外,还有一种动力学。后者分析练一种性质所隐含的力量。譬如,阴冷和干燥会与气质发生冲突,这种对立会产生忧郁症的症状,其强度与这种冲突成正比,其力量会战胜和扫荡任何抗拒力量。例如,妇女就其本性而言是不易忧郁的,而一旦陷于忧郁症反而更严重:“她们受其残酷的玩弄和强烈的骚扰,因为忧郁症与她们的气质更矛盾,因而使她们更偏离自己的天然素质。” 3.但是,有时在性质本身内部也产生冲突。一种性质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发生变化,成为与自身相反的东西。例如,“当怒火中烧、热血沸腾……所有的体液都消耗殆尽之时”,这种沸腾状态就会转变为阴冷的忧郁症——产生“几乎与火炬倒置、燃蜡横流之后同样的情况。……这种肉体的冷却是无节制的怒火宣泄殆尽之后的通常后果。”这里有一种性质的辩证法。这些性质一旦摆脱了物质的各种束缚,摆脱了各种预定轨道,就会产生颠倒和矛盾。 4.最后,性质会因偶然事件、环境和生活条件而改变。因此,一个体液干燥阴冷的人会因其生活方式而变成一个体液温暖湿润的人。再如妇女的情况,如果她们“总是无所用心,她们的身体排出的汗液会(比男人)少一些,热情、精力和体液也会得到保存” 因此,在脱离了限制性的物质基础之后,性质将能在忧郁症观念中起一种组织和整合作用。一方面,它们能描绘出悲伤、阴部、迟钝和呆滞等症状与现象。另一方面,它们能提示一种因果原则。这种因果原则不再是体液生理学,而是关于某种观念,忧虑和恐惧的病理学。这种病理不是根据观察到的症状或设想的原因来确定的,而是在这二者之间和二者之外的某个地方所感知到的某种质的联系。它有自身的传导、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正是这种性质自身的神秘逻辑,而不是医学理论,支配着忧郁症观念的发展。这一点早已由威利斯(Thomas Willis)的著作证明了。 乍看上去,他们的分析在逻辑推理上是严密的。威利斯的阐释完全借助于元气及其力学特征。忧郁症是“一种没有高烧和狂乱但伴有恐惧和悲伤的疯癫”。如果说它是循妄—一即一种与真理的根本决裂——的话,那么其根源在于元气的无序运动和大脑的缺陷。但是,致使忧郁症患者“悲伤和谨小慎微”的恐惧和焦虑仅仅用这种运动能解释得了吗?是否存在着某种恐惧机制和悲伤所特有的元气运转呢? 这在笛卡地看来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威利斯则不再做如是观。不能像看待麻痹、中风、眩晕或痉挛那样看待忧郁症。甚至不能简单地把它看作一种痴呆,尽管吹郁佐塔妄可能是一种类似的元气运动紊乱;用机制失调很容易解释渡委——但是这件错乱是痴呆或忧郁症等一切疯癫所共有的——不能解释指委所特有的性质,也不能解释使忧郁症的外表独具一格的悲伤和恐惧的色调。我们必须探究先在结构的秘密。说到底,正是隐藏在这种微妙事物中的这些基本性质能够解释元气的貌似矛盾的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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