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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激情与谵妄(1)


  疯癫的野性危害是与激情的危害、激情的一系列致命后果相联系的。

  索瓦热(Sauvages)早就概述了激情的基本作用,认为它是导致疯癫的更恒在、更顽固、在某种程度上更起作用的原因:我们头脑的错乱是我们盲目屈从我们的欲望、我们不能控制和平息我们感情的结果。由此导致了迷狂、厌恶、不良嗜好、伤感引起的忧郁、遭拒绝后的暴怒,狂饮暴食、意志消沉以及引起最糟糕的疾病——疯癫的各种恶习。但是,这里所说的仅仅是激情在道德上的首要作用和责任,而且表述得很含混。而这种批评实际上是针对着疯癫现象与感情变化之间的根本联系。

  在笛卡地(Descartes)之前和在他作为哲学家和生理学家的影响减弱之后,激情一直是肉体和灵魂的聚合点。在这里,主动的灵魂与被动的肉体发生接触,同时每一方都限制着对方并限制着相互交流的范围。

  体液医学理论认为,这种结合主要是一种相互作用:“激情必然引起体液的某种运动:愤怒刺激胆汁,悲伤刺激忧郁液(黑胆汁)。体液运动有时非常强烈,以致引起整个身体系统的紊乱,甚至导致死亡。另外,激情还使体液增多。愤怒使胆汁增多,悲伤使忧郁液增多。体液通常会受到某些感情的刺激。反过来,体液又使那些体液丰富者听命于这些感情,专注于通常会刺激他们的对象。胆汁质的人易于愤怒和专注于所痛恨者。忧郁质的人易于感伤和专注于令人讨厌的节物。多血质的人易于快乐。”

  元气医学理论用较严密的物理机械传递运动观念取代了上述含混的“气质”观念。如果说激情只能出现于有肉体的存在物中,而这一肉体并不完全听命于它的大脑的信号和它的意志的直接指挥,那么这是因为大脑的运动服从于某种机械结构,即元气运动结构。这是不依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并且通常会违背我们的意志的。“在看到激情的对象之前,动物元气散布在全身以维系身体的各部分;但是当新对象出现时,整个系统就被打乱了。大多数元气被送到手臂、腿、面部和身体各个外表部分的肌肉里,使身体产生这种主要感情,使身体具有趋善避恶所需要的沉稳和运动。”

  激情就是这样调造着元气,而元气则听命于激情。也就是说,在激情的作用下,在激情的对象出现时,元气根据一种空间设计而循环,分散和集中。这种空间设计批准对象在大脑中的轨道和在灵魂中的图像,从而在身体中形成一种激情的几何图形。这种图形仅仅是激情的表达转换。但是它也构成激情的基本原因的基础。因为当全部元气围绕着这种激情对象至少是这种对象的意象而组合起来时,思想就再也不能无视它,并因此而服从激情。

  再向前发展一步,这整个系统变成一个统一体,肉体与灵魂直接以共同性质的象征价值相互交流。这就是支配着18世纪实践的固体和流体医学中所说的情况。紧张和放松,坚硬和柔软,僵硬和松弛,充盈和干瘪,这些性质状态既用于描述灵魂也用于描述自体,但主要是表示某种模糊的、复杂的激情状态。这种激情状态能够主动地影响观念的联想过程、情感过程、神经状态和液体循环。因果关系的观念在这里显得太生硬了,它所归纳的因素互不联结,无法应用到因果关系的图式中。“积极的感情,如愤怒、高兴和贪欲”是“精力过度、紧张过度、神经纤维过分灵活、神经液过分活跃”的原因还是结果?

  反过来说,难道不能认为“呆滞的感情,如恐惧、沮丧、怠倦。没有食欲、因思乡而冷漠,古怪的偏食、愚钝、健忘”是“脑筋和分布在各器官的神经纤维虚弱、神经液供应不足和阻滞”的原因或结果吗?我们确实不应再试图将激情置于某些因果关系中,或置于肉体和精神之间。激情在一种新的更深刻的层次上标志着灵与肉具有一种持久的隐喻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无须交流其性质,因为二者的性质是共同的。在这种关系中,表现的现象不是原因,因为灵与肉一直是彼此的直接表现。激情不再严格地处于肉体和灵魂复合体的几何中心,而是处于二者的对立尚未形成、但二者的统一和差别都已明确的区域中。

  但是,在这个层次上,激情不再简单地是疯癫的重大原因之一,而是成为疯癫发生的基础。如果说存在着一个领域,在这里在灵与肉的关系中原因和结果、决定性和表现仍然盘根错节,因而在实际上构成同一个不可分解的运动;如果说在肉体剧烈活动和灵魂急速活跃之前,在神经和大脑放松之前,存在某些灵魂和肉体尚未共有的先在性质,这些性质随后将把同样的价值赋予机体和精神,那么我们就会看到,诸如疯癫之类的疾病,从一开始就是肉体和灵魂的疾病,在这些疾病中,大脑的疾病具有同样的特点、同样的起因、同样的本质,总之同灵魂的疾病一样。

  因此,疯癫的可能性也就隐含在激情现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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