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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第一章 安东尼·帕奇

  1913年,安东尼·帕奇二十五岁,嘲讽如圣灵般降临在他身上有两年之久了,至少理论上是如此。嘲讽是鞋子的最后一道磨光,是衣服刷完后衣刷的轻敲,是知识分子那论断式的结尾说“看吧!”——然而故事开始时,他仍停留在装模作样的层次。当你第一次和他见面,他会不时质疑他的表现是否不失礼又有点愚蠢,对于只能看见世界表面的肤浅自我感到惭愧,就如同清澈池塘上反光的浮油般可耻。然而,情况也非一直如此。有时,他也会认为自己是年轻人中难得的例外:老练世故、懂得随机应变,总之,比任何他所认识的人还要伟大一点点。

  这是他的健康状态。此时的安东尼既爽朗又讨人喜欢,特别吸引有教养的男士和所有女性的注目。他自信将来自己一定能有所作为,完成某项安静而细腻的作品,并得到高度的肯定,随着时间达到介于死亡和不朽间的境界,与点点星辰并列于无边无际的宇宙。到那个时候,他才真正成为安东尼·帕奇——这个名字不仅忠实描绘他这个人,还传达了某种杰出而强有力的人格:有主见、恃才傲物,一种由内而发自然表现于外的风采——这个人虽意识到可能丧失名誉也要维护名誉,明知勇敢并非绝对真理但依然坚持勇敢。

  知名人士和天才儿子

  安东尼的社会安全感,主要得自于他是亚当·帕奇的孙子,其族谱可以跨海追溯到欧洲的改革运动者。这是必然的;尽管维吉尼亚人和波士顿人是因为相反的理由移民到美国,但他们都一致反对上流社会仅靠金钱堆积而成。

  亚当·帕奇有个流传更广的外号,叫“火爆帕奇”。早在1861年,他便离开父亲位于泰瑞镇的农场,远赴纽约从军加入骑兵团。战后他以少校的军阶退役,投入华尔街,在经历许许多多的纷扰、起伏、掌声和疾病之后,亚当为自己换来七千五百万元。

  他将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投注于赚钱这件事。然而,在一次动脉硬化症严重发病后,他决定将自己的余生奉献给世界的道德重整。亚当成为改革者中的改革者。他参考安东尼·康斯塔克的伟大成就(他的孙子便以此为名),把要攻击的对象分门别类为酒精、文学、犯罪、艺术、药物专利权和假日戏院。他认为败德就像霉菌,只要一点点就会繁殖坐大危害整体,于是疯狂投入当时每件令他愤慨的事。亚当的战役持续了十五年之久,他坐镇在家乡泰瑞镇的办公室扶手椅上,如将领般发号施令对抗庞大的假想敌和不公义。他的所作所为,显现出这个人其实只是个激进的偏执狂、无节制的好事者和令人难耐的无聊分子。到了本故事开始的起点1913年,亚当已经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他的战争早已溃不成军;他的时钟倒转行走,只在1861~1895年之间缓慢移动;亚当绝大部分的心思都用于回忆南北战争,偶尔想想他死去的妻子和儿子,至于想到孙子安东尼的时候,则是很少了。

  在他事业刚起步时,亚当·帕奇跟一个三十岁患有贫血症的女子艾莉西雅·威瑟斯结婚,她的嫁妆无可挑剔,是十万美金和打入纽约金融圈的门路。短时间内,她就冒险为亚当生了一个儿子;也许生产,这场壮丽的人生表演已耗去她所有的精力,在往后的日子里,艾莉西雅便把自己深埋在育儿的阴霾中。男孩名叫亚当·尤里西斯·帕奇,长大后成为俱乐部的常客、有品位的鉴赏家,和驾驶马车的好手——他二十六岁就开始着手写作回忆录,书名叫《我所知道的纽约》。有传言说,这部作品在构思期间,便造成出版业者间的竞相争取;然而在他死后,它却被批评为极端冗长、令人难耐,以至于连私人赞助印行的机会都没有。

  这位第五街的才子在二十二岁结婚。他的妻子素有波士顿“社交界女低音”之称,名叫汉莉塔·勒布鲁恩,他们唯一的独子应祖父的要求,命名为安东尼·康斯塔克·帕奇。在小安东尼就读哈佛期间,老康斯塔克逐渐被世人所遗忘,此后便不再听人提起了。

  安东尼小时候和父母亲拍过一张合照——这张照片因为从童年起就在他眼前不时出现,以至于已变得跟无生命的家具一样,不过每个到他房间来的人,倒是都饶富兴趣地注意到它的存在。当中,他的父亲是19世纪80年代的富家子打扮,个子瘦小而英俊;一旁站着母亲则身材高大皮肤黝黑,双手围着保暖用的皮手筒,穿着让体态显得更为魁梧的大蓬裙;而他们中间的小男孩,留着长长的棕色鬈发,身穿全白天鹅绒镶蕾丝边的灯笼裤装。当时安东尼五岁,母亲在那一年去世。

  他对于汉莉塔的记忆,是如星云般遥远模糊而充满音乐的。在华盛顿广场家的音乐房中,母亲总是不停地唱歌——有时,会有一些客人围绕在她身边。男人们双臂交叉、屏息靠在沙发的边缘保持微妙的平衡;女人们则双手掩唇,偶尔向身旁的男人轻声低语,每一首歌结束后便热烈鼓掌和喝彩——但多半时刻,听众只有安东尼一人。她常唱意大利文和法文歌,或一种怪异而不标准的方言,那是她想象中南方的黑奴所说的语言。

  对于尤里西斯,他的印象则鲜明得多。他优雅的父亲,是全美国第一位卷起大衣翻领穿的时髦人士,自他的母亲加入“天堂唱诗班”后(父亲提到他死去的爱妻,总是语带哽咽),父子二人就搬到泰瑞镇的爷爷家快乐度日。尤里西斯每天都到安东尼的房间,嘴里吐出热烈而酒味浊重的字眼,有时一说就是一个小时。他不断承诺安东尼要带他去打猎、去钓鱼,还要去大西洋城做短期旅行。至于时间,他总说:“噢,就快了”,却从没一个实现过。话说回来,他们毕竟还是旅行过一次;那是安东尼十一岁的时候,他们出国去英国和瑞士,而在瑞士卢塞恩州最顶级的旅馆中,他的父亲过世了,死前大量出汗,并如猪嚎般高声哭喊,哀求多一点空气。饱受惊恐和绝望折磨的安东尼被带回美国,从此被一种模糊的忧郁倾向纠缠,伴他一起度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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