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村上春树 > 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  上一页    下一页


  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写作。小说家这一职业,至少对我来说,是无所谓胜负成败的。书的销量、得奖与否、评论的好坏,这些或许能成为成功与否的标志,却不能说是本质问题。写出来的文字是否达到了自己设定的基准,这,才至为重要;这,才容不得狡辩。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在这层意义上,写小说很像跑全程马拉松,对于创作者而言,其动机安安静静、确确实实地存在于自身内部,不应向外部去寻求形式与标准。

  跑步对我来说,不独是有益的体育锻炼,还是有效的隐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说一面积累参赛经验,一面将目标的横杆一点点地提高,通过超越这高度来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并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处于极为平凡的——毋宁说是凡庸的——水准。然而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

  然而过了四十五六岁,这种自我考核体系也一点点出现了变化,简单地说:比赛成绩再也提不上去了。考虑到年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管是谁,都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迎来体能的巅峰。自然有个人差异,不过在通常情况下,游泳选手在二十到二十五岁的年纪,拳击手则在二十五到三十的岁数,而棒球选手在三十五岁左右,会分别跨过肉眼看不见的“分水岭”,这无从回避。我询问过眼科医生:“世上难道没有不会得老花眼的人么?”他觉得颇为好笑似的回答“这种人,我至今还一个也没见过呢。”好在艺术家的巅峰状态因人而异,比如说陀斯妥耶夫斯基在六十年人生的最后几年间,写出了《群魔》和《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两部意义最为重要的长篇小说。多米尼克·斯卡拉蒂一生创作了五百五十五首羽管键琴奏鸣曲,绝大部分是在五十七岁至六十二岁写出的。

  就我而言,在人生四十年代的后半期,作为跑步者的巅峰到来了。至此为止,我是以三小时半为基准来跑马拉松全程的,节奏正好是一公里五分钟、一英里八分钟。有时突破三小时半,有时突不破——突不破的时候居多,然而总能以相差不多的成绩跑完全程。即便觉得这次跑得不好,也能跑出三小时四十多分钟来。哪怕几乎不曾练习,哪怕身体状态不佳,时间超出四小时也是很少的。这样的时期好似平稳的台地一般,延续了一段时间。然而好景不长,势头逐渐地不对了。虽然和从前一样练习,但是用三小时四十多分钟跑完全程渐渐变得颇为吃力,节奏变成了一公里五分半,终于勉勉强强接近了四小时才跑完全程的界线。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冲击。究竟是怎么了?我不愿意承认是年龄的原因。因为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还未有过躯体渐趋衰弱的感觉。然而任凭如何否认它漠视它,数字却在一步又一步地后退。

  成绩不尽如人意大约也是一个理由,我开始考虑跑比全程马拉松更长的距离,开始对铁人三项、壁球之类的运动产生了兴趣。一味跑步,身体没准会变得失衡,不如搭配上其他的运动,来塑造一个全面发展的身体,这样不更好么?我如此思量。

  我跟随私人教练,从基础开始重新学习游泳姿势,轻轻松松就能比从前游得快了。肌肉也主动接受了新环境,体型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然而,马拉松的成绩却仿佛退潮的潮水,缓慢地,却是实实在在地继续后退。跑步不再像从前那样,是无限的乐事一桩。在我与跑步之间,这样一种徐缓的倦怠期前来造访了。其间有着付出的努力得不到报偿的失望,有着理应敞开着的门户不知何时却被关上的茫然。我称这些为“跑者蓝调”。究竟是何种蓝调,将在后面详细说明。

  然而时隔十年,重返剑桥这座小城(上次在此处居住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的两年间,当时比尔·克林顿总统正在任上),眼前重见查尔斯河,心中不觉涌起一个念头:“真想跑步呀!”河流这东西,除非有过极大的变化,大体看上去相差无几,查尔斯河尤其一如往昔。岁月流逝,学生们的面孔交替更换,我则年龄增长了十岁,恰如那句话所说:往事如烟。尽管如此,河流却仿佛没有丝毫变化,依旧保留着昔日的姿容。滔滔的流水,向着波士顿湾无声逝去,它浸润了河岸,繁茂了绿色的夏草,养育了水鸟,从石造的古桥下穿过,夏季映照着蓝天白云,冬天则漂浮着冰凌,不急不躁,无休无止,仿佛通过了种种考验、不可动摇的观念一般,只是默默流向大海。

  整理好从日本带来的行李,办妥各种各样的事务性手续,一旦布置完毕在此的生活场,我便再度热心地开始了跑步。敞开胸怀呼吸清晨那紧凑坚韧的空气,蹬踏跑惯了的地面,奔跑时的喜悦重又苏醒过来。脚步声、呼吸声与心脏的鼓动交织一处,营造出独特的交响节奏。查尔斯河是一处划船比赛圣地一般的所在,永远都有人在河上划船。我仿佛跟他们竞赛似的跑着。当然,一般是划船者的速度更快。然而我与朝着上游悠然划行的单人划艇,有时也会上演一场激烈的比赛。

  大概与此地是波士顿马拉松的主办地不无关系,剑桥是个跑步者众多的地方。查尔斯河沿岸,延绵不断地辟有健身跑步专用的道路,只要你乐意,可以无休止地跑下去,跑好几个小时。只不过它还兼作自行车道,你得时时留意放开速度从背后飞驰而来的自行车。路面上不时出现裂缝,你还得注意别绊了脚。撞上长长的红灯而不得不等待也令人扫兴。不过除此之外,它的确是一条愉快的慢跑路线。

  跑步时我大体听摇滚,偶尔也听听爵士。不过考虑到同跑步的节奏匹配,我觉得作为伴跑音乐,摇滚最让人满意,像红辣椒、街头霸王、贝克乐队,或者是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甲壳虫之类老音乐。节奏越简单越好。如今许多跑者一面听着iPod一面跑步,而我还是喜欢用惯了的MD。与iPod相比,MD略略显得机身偏大,信息量却远远要少,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现时的我,还不想将音乐和电脑搅和到一起,就像不将友情、工作和做爱搅和到一起一样。

  如前所述,七月份我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有两天下雨,还有两天是在旅行,没能跑步,还连续好几天热得叫人精疲力尽。考虑到这些,能够跑到三百一十公里,算是不坏的成绩,相当不坏。如果说一个月跑二百六十公里就算“跑得认真”,三百一十公里恐怕算是“跑得扎实”吧。随着距离的增长,体重竟轻了下来。两个半月减了七磅,腹部一带微微长出来的赘肉也消失了。七磅相当于三公斤多。请想象一下去肉铺买了三公斤的肉,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大概就能真实地感受到那份重量。想到一度将如许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着,个中滋味颇为复杂。生活在波士顿,生啤酒(山姆·亚当斯啤酒)和多纳圈自是不可或缺,可平日执拗的运动还是发挥了作用。

  一个到了我这样的年龄的人,还要写下这种事情,颇有些愚蠢可笑。不过为了明确事实,我得言之在先:说起来,我这个人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表达得准确一点,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以贯之,始终存在于我的身上。和同什么人一起做什么事相比,我更喜欢一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是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许多来。

  虽然如此,自从年纪轻轻便结了婚(我结婚时二十二岁),我渐渐习惯了和人共同生活。大学毕业之后经营一家饮食店,认识到了与他人相处的重要性。人无法独自生存下去,这本是理所当然,我却是脚踏实地学到的。尽管有点走样,我也渐渐掌握了类似社会性的东西。回想起来,从二十岁到三十岁的十年当中,我的世界观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在做人方面也有了一些长进。从四处碰壁之中,学会了生存的诀窍。倘若没有这也算得艰难的十年的生活体验,恐怕我就不会写什么小说了,即便想写,也写不出来。但话说回来,人的本性不会极端地发生变化。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谈,不必听任何人说话,只需眺望周围的风光,凝视自己便可。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宝贵时刻,

  每每有人问我:跑步时,你思考什么?提这种问题的人,大体都没有长期跑步的经历。遇到这样的提问,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时,究竟思量了些什么?老实说,在跑步时思考过什么,我压根儿想不起来。

  在寒冷的日子,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热的日子,则思考一下炎热;悲哀的时候,思考一下悲哀;快乐的时候,则思考一下快乐。如同前面写过的,还会毫无由来地浮想往事。有时候,只是偶尔有之,也有关于小说的小小灵感浮上脑际。尽管如此,我几乎从不曾思考正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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